如何正确组装并拆解一只艾弗森

 

媒体的造型功能,就像一切低劣的小说一样,人物面孔永不变化,而这个时代变迁的速度之快,已经容不下任何细节的信息,当所有人和事都在被碎片化的时代中,你如何才能再拼凑出另一个艾弗森?...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于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王小波,《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2009年12月8日,76人主场迎战掘金,这本是一场无关痛痒的比赛。当现场DJ喊出“阿伦·艾弗森”被费城球迷的欢呼声所淹没之后,答案冲过两排队友组成的通道,径直跑到球场中央,在画有76人大幅队标的地方,跪下,轻吻。

如果艾弗森在站起来后宣布退役,那么他的职业生涯将形成一个几近完美的循环——始于76人,终于76人。至于2006年底至2009年底在外漂泊的三年时光,只会让这个循环平添几分戏剧化色彩。

但接下来的发生的事情让所有人猛然发觉大戏早已落幕,操蛋的生活仍在继续。

回归首战进行到第三节还剩9分钟时,比卢普斯用一个胯下运球后撤步将答案晃倒在地。这一战,比卢普斯得到31分,掘金赢球,艾弗森得到11分。隔一日,活塞的斯塔基用几乎同样的动作再度将艾弗森晃倒。和前一日不同的是,这一次艾弗森几乎是横着摔出去,即便隔着屏幕和岁月去看这个球,你都能隐约听到肉体砸到地板上的闷声。这场比赛,斯塔基得到27分,艾弗森依然只有11分。

这两个球对于刚刚回归76人的艾弗森,以及那些始终深爱着他的球迷而言,都有着特殊的意义。76人当年送走艾弗森,下家正是掘金,而后掘金再度交易答案,对象正是活塞,活塞所付出的,恰是比卢普斯,在活塞的日子里,艾弗森也始终与斯塔基不睦。

这早已不再是一个“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故事,这两次晃倒只是艾弗森的身体再也无法适应NBA比赛节奏的缩影。它们所代表的的,是AI注定要离开NBA的命运,最终的答案,此刻便已奉上。

所以2013年艾弗森的退役,只不过是迟到了四年而已,并不令人惊讶,即便是当时CBA最无视战绩,只谈眼球效应的球队,也不敢签下这名前NBA得分王。曾经帮助艾弗森抵达生涯巅峰的老帅拉里·布朗在得知艾弗森即将退役的消息后慨叹:“他是我见过最伟大的球员。不可能再有下一个艾弗森。”

老布朗的话当然有水分。从球员到教练,大半辈子都在篮球圈打混的布朗所见过的球星车载斗量,其中堪称伟大的也有相当数量,艾弗森显然不足以独担一个“最”字。但老帅的第二句话,倒是确实。

从现代科学的发展轨迹来看,即便克隆人出现,你也不可能完整复制一个人,真正出现下一个谁的希望只能寄托在时光机器——把那个人直接从过去拉到现在。所以无论是艾弗森,还是麦蒂,我们都不会得到下一个完整版,只能无限接近。如果要论下一个谁,神迹如乔丹者退役后也立即出现了一票“接班人”,其中科比的模仿秀和大张伟一样成功。倘若保罗·乔治打球再风骚一点,兴许就能往麦蒂的路子上多走两步。如果奥登健康些,“下一个大卫·罗宾逊”的预言或许就会成真。至于“小小鲨鱼”、“帅版尤因”之类的预告性绰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那么几个,即便有时候事实会让这样的预告显得很可笑,但至少人们还能对此报以些许期待。

但艾弗森?联盟近年来的确出现了一票攻击性控卫,其中如罗斯、沃尔、欧文也同样以状元秀的身份进入NBA,但他们从未被冠以“下一个艾弗森”的名头。民间可以出现一大票“虹桥大排档艾弗森”或者“南通一中艾弗森”,但在NBA以“艾弗森范儿”去圈定下一个艾弗森的话,结果将是一个悖论:如果你那样做了,很可能连NBA都打不了,一个打不了NBA的球员,将如何成为下一个艾弗森?他可是打了整整十三年职业篮球。

矮是艾弗森的标签之一。AI官方身高1米83,实际身高可能略有不足,但即便这个虚高的数字也已经足以让他成为史上最矮状元。NBA历史上69名状元之中,身高最接近艾弗森的是1948年的状元堂科维奇,身高只有1米85。不过那时候NBA还叫BAA。这位老兄有幸成为历史上第二名状元,他打了17场比赛便果断转行,可也总算比历史第一位状元多打了17场。实际上,身高在1米90以下的状元只有三人,除了艾弗森和堂科维奇以外,就是1米88的西伊·格林,这位老兄在1956年当选状元,职业生涯同样毫无亮点,9个赛季下来场均9.2分、4.3个篮板、3.2次助攻,唯一值得人们铭记的事情是当年被他挤到榜眼去的那个人叫做比尔·拉塞尔。

艾弗森和两位前辈截然不同,他常规赛场均能够贡献26.7分、6.2次助攻、3.7个篮板,71场季后赛场均得分更是飙至29.7分。论及得分爆炸力,状元里鲜有与之匹敌之人,如果范围扩大到所有球员,艾弗森的场均得分仍能排到历史第六。

艾弗森的速度在乔治城大学时期就已被每个球探看在眼里。1996年选秀日,斯特恩宣布AI当选状元时,电视直播员反复重申这名球员的速度将给联盟带来冲击。球场上的速度并非绝对速度那么简单,前76人总裁克洛斯在评点这位自己亲手带进球队的小个子时不无得意:“你把乔丹的精华动作加速一点,那就是艾弗森。他比我所认知的一切物事都要快。”

速度或许应该是小个子在球场生存的必备法宝,艾弗森的能力不止于此,他的结合球能力和身体控制能力都是超一流水准。答案职业生涯场均能够得到8.9次罚球,历史上的得分高手中,只有区区四人比之更高,其中除了杰里·韦斯特,余者都是内线球员。AI并非依靠投射或篮下假动作来骗取犯规,他的罚球数大多是将因为快速杀入禁区后,防守球员无法及时反应所致。冰冷的数据之外,AI所留下的那些经典影像更是令人如痴如醉,“晃过乔丹”、“跨过泰伦·卢”、“两次晃倒丹尼尔斯”这些场面能够被每一个答案迷如数家珍。

但这些同样也让普通球迷无法清晰地认识到艾弗森的真实天赋。比之扣篮,AI这些“地板流”技巧更贴近普通人的接受范围——看起来也没有那么难。实际上,压迫性防守下的胯下运球,夸张到几近违反物理定律的体前变相,高速运动中的加减速,并不像那些被放慢了速度的录像一样看起来简单优美。在街球场上花样百出的阿尔斯通,来到NBA赛场上之后也只能中规中矩地使用一些他的身体所能承受的技术动作。另外,艾弗森也不是纯粹的地板流选手,他在乔治城大学时期的劲爆灌篮并不少见,后期代表美国队打美锦赛时,也曾突破后隔着斯科拉来了一记双手暴扣。

所以身高接近常人,技术也看上去可以模仿的艾弗森的天赋实际上是相当罕见的,虽然这并不是构成答案的一切,但也足够让下一个艾弗森的出现变得困难重重。另外,大量的罚球数也能说明艾弗森频繁杀入禁区的过程中,究竟经受了多少凶狠的肢体接触。这些NBA级别的对抗,有些化作了哨声,而数据统计无法体现出来的那些隐蔽的小动作,就更难以计量。艾弗森以其身高体重,能够在NBA以超级得分手的姿态生存13年,场均出场时间高达41分钟,身体和意志力的强韧程度固然难以模仿,运气和稳定性更是无法复制的所在。

同时代的“小飞鼠”斯塔达迈尔身高更矮,体重更轻,进入联盟头两年也是被标以攻击型控卫的名头,而且助攻数据要比答案更漂亮,在1997年艾弗森因缺席训练被球队禁赛时,关于两人的交易就曾被摆上桌面。但艾弗森场下的麻烦从未真正影响到他在场上的表现,*河蟹*却让小飞鼠表现逐年下滑,沦为开拓者“监狱队”的“囚徒”之一。不过,即便撇去这些场外因素,当年公牛总经理克劳斯的评价或许更能够说明他与艾弗森之间的差距:“(斯塔达迈尔)这样的控卫缺乏稳定性,不值得信赖。”

每一个特立独行于时代的人,都难以被复制。既然被称为时代,那么自然要有与其他时代所区别开来的特质,既然被称为特立独行,自然要拥有与整个时代区别开来的特质。特质之于特质,比之四元素排列组合的结果要复杂上太多。时代之间的差别越大,你拥有异于时代的特质越多,你便越难被复制。

艾弗森当然是他那个时代的异类。当答案新秀赛季就拿出张伯伦以来又一个连续40+得分演出时,他被称为“后卫改革者”,不过他并非头一个视砍分如割草的控卫,阿奇巴尔德在1972-1973赛季就有场均34分贡献,附带还有11.4次助攻。艾弗森那些华丽的控球技巧也非别无分店,“黑珍珠”门罗、“刺客”托马斯、“甲壳虫”哈达威都是个中翘楚,甚至单论观赏性,年轻球迷看看贾马尔·克劳福德或者欧文的过人集锦,似乎也不比AI逊色太多。要说一支球队捧着一个人玩的情况,罗斯的状况也不遑多让。

举凡学过西方文学的,如果没有上课睡觉,应该熟悉这样的论调:“小说的所有技法都已经被开发完毕。”篮球也大抵类似,所谓技术层面上创新,是越往后越难,AI并不是一个创新者,他只是一个踩在前人肩膀上比别人蹦跶得更高的后来者。所以艾弗森的特立独行,并不完全源于他在场上的表现。

在场下,艾弗森有一个与篮球有关的特质被口口相传:这个人不喜欢训练。2002年,在他著名的“The Practice Press Conference”(训练新闻发布会)中,艾弗森短短一段话中说了14个practice(训练),用几近饶舌的方式表达了自己对于训练的不屑,“你们应该多关注我场上的表现”。次日,老布朗点评道:“他说的训练比他做得要多。”

在任何时代里,不训练代表的永远是不够努力,更何况那时候艾弗森远远算不得一名需要休息的老将。不过在球迷看来,艾弗森的不训练,和他与“着装令”的对抗一样,是一种无视规则的表现,很摇滚。加上他永远旺盛的个人攻击欲望,和那些“永远不会惧怕任何人”的言论,这些东西都被塞进一个小小的身躯之中,看起来就有了与时代对抗的意味,又显得很格瓦拉。

时代从来不缺乏规则的反抗者,但每一代的反抗者往往又会成为下一个时代的规则制造者。就像嬉皮士们看不上嘻哈少年一样,对抗过魔术师、伯德的乔丹、德雷克斯勒、巴克利们一开始的时候也不太看得上艾弗森。

但时代需要领军人物,大卫单挑歌利亚的戏码永远拥有票房,艾弗森看上去很合适担任主角。他的着装和发型对于看惯了西装和光头的球迷而言的确挺酷,但1985年日本东京NHK演唱会上邓丽君就曾经留过同样发型,J博士带着爆炸头打球时也曾令人着迷。灌制一张直露的说唱专辑的确让AI显得很前卫,但比尔·沃顿闲着没事就去爬山野营,也很先锋。

艾弗森所做的一切,似乎都有前人做过,那么他凭什么被定义为时代的特立独行者,并被推向前台,成为一代偶像?

最近入选名人堂的佩顿讲了一个故事,说艾弗森之所以不爱训练,是因为“我告诉他我打这么久的原因就是我不训练”。佩顿的故事让艾弗森用不训练的方式来对抗规则的传说蒙上了一层黑色幽默——原来这个小伙只是被老狐狸给耍啦!

在艾弗森成为艾弗森的过程中,有太多因素夹杂其中,AI自己只是这个过程的一个载体,究竟他被赋予多少本不应属于他的东西,没有人知道。90年代中期,乔丹正在奠定自己绝对偶像的地位,NBA需要对抗,火速发展中的电视媒体需要爆点。

艾弗森来得恰到好处。

在选秀大会之前,AI曾针对76人的阵容定位自己:“如果你认为我去费城还会像在大学是那样疯狂得分的话,你就大错特错了。科尔曼需要投篮机会,斯塔克豪斯更是伟大的得分手,我相信我的助攻会创造新的历史。”

谦逊得根本不像艾弗森。

这份谦逊很快就被接下来铺天盖地的“无所畏惧的斗士”之类的评价所淹没,AI自己也逐渐以反英雄主义的姿态成为了另一个被塑造出来的英雄,用来对抗乔丹或者奥尼尔这些绝对统治者。就在那场训练新闻发布会上,艾弗森还有一段话:“我就是布朗家的比特犬,如果其他人想闯进来,我会毫不犹豫地咬过去。”而布朗在点评那段采访时,也说过另一段话:“在我看来,这些话不过是一个年轻球员希望得到帮助罢了。”

但这些,和艾弗森其他一些“正常”的言论一样,也都被有意或者无意地遗忘了。AI自己在制作英雄艾弗森的过程中,也逐渐丧失了自我,他已经无法像一个普通的球员那样按照正常的规律去打球,作为一个老将,他拒绝在灰熊打替补,“我只会以艾弗森的方式打球。”媒体的造型功能,就像一切低劣的小说一样,人物面孔永不变化,而这个时代变迁的速度之快,已经容不下任何细节的信息,当所有人和事都在被碎片化的时代中,你如何才能再拼凑出另一个艾弗森?终于,艾弗森的碎片化工程在2013年告罄,他早已被时代撕裂得支离破碎模糊不清,成为彻底的孤独者。


    关注 猫三的大排档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