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愁眉苦脸的人去了一个地方后,都乐呵呵地回家,想知道是哪儿吗?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今天上午,我们“有请律师”第二场线下咨询活动登场。此次活动以“婚姻家事”为主题,11位精英律师和广大读者、网友面对面聊家事。
现场再次火爆!






参与活动的60多位市民不仅津津有味地听了律师对婚姻纠纷典型案例的讲解,还将自己的问题拿出来和律师进行了一对一交流。大家对律师的分析和讲解一致点赞,连称来“有请律师”学到了知识,家里那本难念的经以后不再难了。
“有请律师”究竟都讲了什么内容,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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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律师教你战小三


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玲
今天的“有请律师”线下咨询活动上午9点半才开始,但9点不到,就有不少市民来到了活动现场,他们可都是带着问题来的。“我老公和别的女人同居了,他算不算重婚?”“我现在要跟老公离婚,财产我能分多少?”“我和老婆离婚了,我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看到有律师,读者们一窝蜂围了过去,七嘴八舌咨询起来。为此,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的王玲律师便围绕这些问题讲解了一些自己办理的典型案例。

李某(男)和王某闹离婚,因为家人劝导,没有离成,不过李某和王某从此过起了分居的生活。一段时间后,李某多方调查发现,妻子王某居然和男子周某生活在了一起,而且还为周某生了一个孩子。那么,王某是否构成重婚了呢?“这种情况肯定算了,都有孩子了……”参加活动的读者们议论纷纷。王玲介绍,重婚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相关证据都要受害人自己搜集,而且,仅仅同居是无法证明其重婚的,必须其和别人再领结婚证,或者在朋友圈里和别人以夫妻身份出现。

那么,李某和王某的离婚案最终结果如何呢?王玲介绍,李某找到了王某和他人生育孩子的医疗证明,最终法院以王某在这段婚姻中有过错,准予双方离婚,并同时判决王某支付李某2.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王玲律师建议,婚姻出现问题,如果和外遇有关,那么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为自己争取主动。“王律师讲的内容让我长了知识,以后斗小三就有经验了。”一位参与活动的女性市民说。

此外,王玲律师还介绍了如何应对家暴,申请人身保护令等典型案例。讲座结束后,参与活动的市民纷纷表示这场讲座很实用,一些经验直接可以用到自己身上。而现代快报忠实读者鲍女士更是为“有请律师”平台点赞,“教授的知识太有用了,家里头的问题,来‘有请律师’就不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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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签的财产协议站得住脚吗?



夫妻俩感情不和,但又不至于到离婚的地步,于是双方签了份类似于离婚协议的协议书,如果一方不按这个执行,另一方能不能去法院打官司?市民吕女士就遇到了这这种情况,昨天她来到现代快报“有请律师”的活动现场咨询。

她告诉律师,她和老公已结婚多年,孩子挺大了。但随着相处时间越来越长,夫妻俩的感情越来越淡。到后来,他们甚至都没有什么话好说,过上了分居的日子。不过,虽然感情淡漠,但两人并没有去民政局离婚,而是签了一份协议。

按照协议约定,吕女士的老公每个月要给她一定数额的生活费。不过她说,最近一段时间,老公没有按时把钱打给她,称自己没钱。对此吕女士犯了嘀咕,她说,老公经营一家公司,手里是有钱的。她想知道,如果拿着这份协议到法院打官司,不知道能不能赢。她还透露,之前老公跟她借了一笔钱,打了借条,她想知道,这份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读者在向现场律师咨询
律师解答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杨娅解释,一般情况下,夫妻签了离婚协议,却不去民政局备注,到法院打官司的话,法院一般不认可这份协议。她说,此前自己代理过一个案子,夫妻俩前后签了十几份离婚协议,协议的内容变来变去,后来到法院打官司,这十几份协议都没有被法院认可。

此外,夫妻间的借条,一般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她解释,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吕女士和老公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一方从另一方手里拿钱,只是钱财谁来支配的问题,而不是所有权问题。

杨娅提醒,如果夫妻双方真的过不下去了,签了离婚协议后,要到民政局登记备案,或者通过诉讼离婚。

3


丈夫单方决定购车赠女儿,妻子能撤销吗?



刘女士今年50多岁了,和丈夫结婚30多年,可她却从来不知道丈夫的收入是多少,也不知道家里有多少存款。去年女儿结婚时,丈夫以帮女儿购车的名义花费50万买了一辆车,不过虽然车在女儿名下,但一直是丈夫在使用。此后不久,丈夫又花钱帮女婿买了一辆30万的车。

刘女士说,她与丈夫感情并不好,两人从2008年就开始了分居生活。前不久,她突然接到法院传票,原来是丈夫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而在此之前,丈夫已经先后两次到法院起诉离婚,由于刘女士不同意,最终都没能离成。刘女士称,自己和丈夫结婚这么多年,对公婆一直都很好,可丈夫却从没把她看做自己人,2009年自己生病入院查出癌症,丈夫都未曾到医院看望,更不要说帮忙出医药费了。

这次丈夫再次起诉离婚,刘女士也对这场婚姻再没有任何留恋。可是既然离婚,就涉及分财产的问题。据刘女士称,夫妻俩共有两套房产,但对于丈夫究竟有多少存款,自己却并不清楚。此外,对于丈夫买车赠与女儿、女婿,自己此前并不知情。刘女士表示,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买车未经自己许可,她是否可以要求对赠与提出撤销,并将这笔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要求予以分割?

读者在向现场律师咨询
律师解答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魏伟律师表示,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刘女士丈夫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买车赠与女儿,刘女士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赠与进行撤销。另一方面,刘女士也可以要求丈夫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补偿,即从丈夫个人财产中拿出两车80万的一半40万赔偿给刘女士。另外,如果刘女士不清楚丈夫的收入情况,且两人从2008年开始分居,如果打算离婚,可对丈夫的银行流水进行查询,确认对方收入,以便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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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还没到手,老人怎么立遗嘱?



朱女士的父母今年80多岁了。二老名下有一套房子,但房产证一直没有下来。因为家里有几个兄弟姐妹,而父母年事已高,不知道能不能等到房产证下来的时候。于是,二老就找到了公证处,打算给这个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房子做个遗嘱公证。“公证处跟我们说,因为房子的产权证还没有下来,所以不能做遗嘱公证。”朱女士来到现场,向律师求助,“能不能找个律师,帮忙做个以后能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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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的杨洋律师告诉朱女士,每个公证处的规定不同,建议她可以多咨询几家公证处,看看能不能受理这种没有房产证的遗嘱公证。此外,杨洋还表示,朱女士可以让父母做一个自书遗嘱,对房子的分配提前作出约定。立遗嘱时,找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现场见证,父母手写遗嘱。“我父亲年纪大了,手抖得厉害,打印的遗嘱可以吗?”朱女士提出,让父母自己手写可能存在问题。杨洋表示,如果父母实在不能手写遗嘱,可以找第三人代为手写,但现场需要找二个以上见证人,录音录像,这些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字并写明日期,才能确保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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