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行政区划调整?今天权威部门回应了……

 

近日,市规划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将《中山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划》...





近日,市规划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将《中山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划》)进行公示,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规划的可实施性。



公示期间,《规划》中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内容引起了市民的高度关注。市规划部门专家指出,该《规划》属于指导我市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和研究性规划,是建议性和指导性的规划;《规划》中行政区划调整的内容仅是设计单位研究过程中的初步设想。本次公示是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非最终成果,只是一个阶段性研究成果。公示完毕后,规划部门将充分吸收相关意见和建议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成果,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之后,还要根据市规委会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再次修改完善,审议通过后形成报批成果报送市政府审批。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我国行政区划的调整须履行严格的论证和逐级报批程序。涉及镇(街道办)的行政区划调整合并,由地级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科学论证,制定调整方案,请示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转省民政厅调研论证后提出审核意见再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县(区)的行政区划调整合并,按镇(街道办)区划调整履行同样的报批程序后,还须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请示国务院,转经民政部审核,最后报请国务院审批。行政区划的调整方案,内容不仅包括调整的必要性,还要有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包括充分征求涉及镇(区)人民政府、人大代表及干部群众代表对行政区划调整的意见。

中山发布编辑部

编辑:文颖

通讯员:钟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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