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携带的材料有哪些?

 

个人形式办理退休携带的材料1、个人存档合同或失业职工存档合同或失业保险手册。2、申请退休报告一份。3、提供本...



个人形式办理退休携带的材料

1、个人存档合同或失业职工存档合同或失业保险手册。2、申请退休报告一份。3、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5、社保分局或社区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账单》》(如有欠费者,先补交费,再办理退休手续)。

单位形式办理退休携带的材料

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职工,先向单位书面提出退休申请,由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申报。单位申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伤退休、病退或退职的退休申请报告;2、本人人事档案;3、本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测算单》;4、由单位填写《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查认定表》;5、《乌鲁木齐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6、《乌鲁木齐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花名册》。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还需要提供能反映职工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经历的原始材料(如:原始的工资表、考勤表、有效证件等)。办理工伤退休、病退或退职的人员,还需要提供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正常退休手续的办理,只要手续齐全且符合条件,随到随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伤退休、病退和退职的办理,单位可随时申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养老保险处每个月月底集中研究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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