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鹤壁177处新式交通监控设备投入使用,这些行为将被处罚↓↓↓

 

我市市区新增的电子警察、卡口及视频监控设备马上投入使用了!!!...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来,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过鹤壁市人民政府网站、《鹤壁日报》、交警“双微”平台等媒体,公告了一批市区新增高清电子警察、卡口及视频监控设备。


新式监控设备将于2016年4月15日投入使用。届时,对有关违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这次公告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共计177处,其中电子警察监控设备设置地点有泰山路与渤海路交叉口、泰山路与卫河路交叉口、泰山路与黎阳路交叉等69处,卡口监控设备设置地点有泰山路北段曹庄路口、渤海路京港澳高速公路立交桥东、黎阳路京港澳高速公路立交桥东等10处,视频监控设备设置地点有黎阳路与衡山路交叉口、淇河路与衡山路交叉口、九州路与衡山路交叉口等98处。


网络配图


  新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功能强大,全天候自动抓拍。

对于抓拍到的违犯道路交通违法行,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对于闯红灯违法6分罚款200元

压线违法3分罚款100元

逆行3分罚款200元

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记0分罚款200元

违反规定调头记0分罚款200元

普通道路不系安全带不记分罚款20-50元

城市快速路不系安全记2分罚款200元

高速公路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款200元

驾驶人向道路上抛撒物品记0分罚款100元

公交车不进港湾和出租车不按规定停靠都属于违法停车,记0分罚款200元
网络配图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列表



一、电子警察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最后,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创建美好城市,让城市交通更加安全畅通。
本期小编:妖娆的樱花

来源: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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