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22岁靓女发了一条朋友圈,被警察抓了!

 

最近,江门一名22岁的靓女,因为发了一条朋友圈,结果被警方行政拘留!究竟是什么回事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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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门一名22岁的靓女,因为发了一条朋友圈,结果被警方行政拘留!究竟是什么回事呢?

4月8日,朋友圈出现一则“太恐怖了!新车站恐怖分子砍人被我遇到,心惊胆战”的消息:
什么?恐怖分子来了江门?
一时间,这条朋友圈搞到人心惶惶!


后来经过公安确认,4月8日江门新车站确实发生了一些事,但并非此条消息所说的“恐怖分子砍人”!蓬江区公安局于4月9日进行辟谣:
目前,这宗伤人正在调查中。另外,因为“恐怖分子砍人”这条朋友圈消息纯属造谣,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警方对造谣者进行追查。4月12日,警方在杜阮某小区内抓获嫌疑人!

令人想不到的是,这竟是一名22岁的年轻少女!她承认了自己造谣的事实,最后警方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在今年,江门亦发生了3起较大的造谣案件:
一、“江门偷小孩抢小孩”
2016年3月7日,一则“江门出大事,110已证实不是假的!不知道你就惨了!扩散!”的文章刷爆了朋友圈。该文章称:“来了100多个外地人,现已经到了江门附近,专门偷小孩抢小孩的”,点击量达13万多次!3月8日,警方将黄某明抓获归案。



黄某明供认,为提高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他将一些涉及抓小孩、抢小孩的信息,修改地点,于3月7日晚通过微信公众号发送出去。



二、“SB250病毒”,转发也会被抓!
2016年2月初,一条消息称“台山一孕妇在市场买皖鱼回家做酸菜鱼吃后呕吐头晕,送院证实感染SB250病毒死亡。”该消息引起大量江门网友转发,影响恶劣!



台山警方查明,这条震惊江门人朋友圈的消息,是陈某、梅某二人在一个“亲戚群”的微信群上转发的,二人道听途说,没有经过核实的情况下擅自在朋友圈上转发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已触犯法律。目前二人已被依法处理。

三、“圭峰山电瓶车翻落山”
1月24日,陈某到圭峰山上看雪。当他见到观光的电瓶车时,突然来了“灵感”,写下了“圭峰山顶往玉台寺方向一电瓶车翻落山,伤亡情况未明”的消息,并在微信群上发布。
该消息后被广泛转载,引发社会恐慌。最后警方找到陈某,对其做出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
据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刑法修正案(九)》: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意了:如果网友们对信息不加甄别、不加思考盲目转发,同样可能触犯这一条规定!即使你不“造谣”,“传谣”也可能触犯刑法!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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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出轨了。。让我无法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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