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央行数字货币猜想

 


文/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市场部 周永林

央行探索发行的数字货币,应该是一种法定货币,与流通中的现钞具有完全一样的价值。这一数字货币体系不大可能采用完全去中心化的数字加密货币模式,很可能采用一种完全创新的混合技术架构。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提出“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这一举措将对我国乃至世界金融业产生重大影响,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

会议主要议题

根据央行发布的报道,本次会议就数字货币发行的总体框架、货币演进中的国家数字货币、国家发行的加密货币等专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并透露出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目的和路线图:一是数字货币的发展正在对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二是在我国当前经济新常态下,探索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在降低货币发行、流通成本,提升经济交易便利性和透明度,提升央行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流通的控制力,提升支付清算效率,助力普惠金融、推动经济提质增效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央行前期对发行数字货币进行深入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我国发行数字货币做好必要准备,将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概念与产生背景

根据本次会议报道,央行并没有给出数字货币的明确说明。然而了解目前影响最大、具有重大技术创新的比特币,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央行探索发行的数字货币。

(一)比特币兴起

比特币(bitcoin)诞生于金融危机后的2009年。至今,比特币已经取得惊人发展也饱受争议。一方面,比特币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逐渐用于全球支付、购物,有些人把它作为投资品进行投资,一个比特币的价值在2013年一度与一盎司黄金价格相当。另一方面,由于一系列负面因素影响,比特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使投资者面临巨大风险;一些比特币交易平台(为客户提供比特币买卖、比特币兑换美元等其他法定货币等服务)因频遭黑客攻击而被迫关闭,比特币交易的安全性也受到质疑;有关比特币是不是一种货币的争论至今尚未停息,政府对于如何界定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如何加强虚拟货币监管,也态度不一。

虽然围绕比特币作为货币存在不少争议,但比特币是一种没有任何央行或权威机构发行,没有任何资产担保,在某些人看来也没有什么“内在价值”的纯粹数字创造物,却得到很多人的信任和接受,并具备了真实的价值和一定的货币职能,其在支付和金融交易方面体现出了很多独特的优势。比特币背后的核心技术---区块链技术受到国际金融界、科技界和风险投资机构越来越多关注。

(二)区块链作为比特币核心技术受到极大关注

目前,我们所从事的各种经济交易几乎都要借助于交易双方都信任的银行、交易所等中间机构,由这些中间机构集中进行交易确认和记录。在网络空间,如果不借助于中间权威机构,交易双方很难建立信任关系,更难达成交易。然而区块链的新颖之处就在于,使素未谋面的人们可以在不借助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情况下建立信任关系并进行直接交易。区块链本质上是一个公开的簿记系统或公共总账本,每个参与者都拥有公共总账本的一个副本,一个交易发生,不是由中间权威机构而是系统中的参与者负责核查、记录和维护这一账本,只有大多数人认为这笔交易合法的情况下,账本才能被更新,信息一旦记录进入这一公共账本,就永远不能修改。这一账本人人都可以访问,但无人能编辑修订。

区块链技术近两年来逐渐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认为区块链技术具有极大的创新性和发展潜能,区块链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基础设施,有可能彻底改变现有金融基础架构和经济运作、服务模式,带来一场深刻的金融、经济革命。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分别于2014年9月和2015年2月发布研究报告,对比特币及其相关技术持积极肯定的态度,认为数字货币(如比特币)的出现已经表现出在没有可信任的第三方情况下安全转移价值的可能,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创建了一个如何在互联网上转移价值的协议,属于“重大创新,意义深远”。2015年3月高盛在《金融业未来:重新定义后几十年的支付方式》的报告中认为,比特币或数字货币不需要中央清算机构也能进行资产转移,将使企业和个人节省大量转账支付费用,也可能使传统的西联等汇款公司消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16年1月发布的一篇研究报告中认为,“加密和网络计算等新技术的发展,正在推动世界经济在物品、服务和资产交换方式等方面的一系列转型变革。在这一进程中,虚拟货币的出现发挥着重要作用。虚拟货币具有很大的潜在优势,包括在支付和价值转移特别是跨境支付和价值转移方面的快速和高效,以及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方面。其背后的技术所引发的变革将远远超过虚拟货币本身。”高盛、JP摩根、瑞士信贷、巴克莱、UBS、花旗等42家银行已与纽约一家区块链技术初创公司R3CEV合作,共同投资开发企业级区块链技术标准,以便使这一技术能够为金融业提供区块链解决方案。

央行数字货币猜想

目前,有关数字货币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为进一步梳理央行数字货币的脉络,我们可以从有较明确界定的虚拟货币开始。2014年欧洲银行管理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给出了虚拟货币的定义,即“虚拟货币是价值的一种数字表达,它不是由中央银行或某个公共权威机构发行,也不一定与某一法定货币挂钩,但被自然人或法人接受用于支付手段,可以进行电子化转移、储藏或交易”。根据这一定义,虚拟货币包含三层含义:

首先,虚拟货币是价值的数字化表示。虚拟货币具有一定的价值,且以数字化形式而存在。它类似货币概念中的“记账单位”,也可以被看成是私人货币或商品。其次,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因为它不是由中央银行或公共权威机构发行。任何由中央银行或公共权威机构发行的货币,不论其采用什么形式(物理的或数字的),都属于法定货币,目前金融体系中的电子货币,属于法币而非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也不一定与法币挂钩,即它与法币没有固定的兑换比率。再次,虚拟货币可以具备“交换中介”的职能,被自然人或法人用作支付手段,用来从他人处获得物品或服务;也可以用来进行电子化储存、转移和交易。不同的虚拟货币被接受和使用的范围不同,可以在很大的范围内被广泛接受也可以只局限在某个社群内。

根据上述定义,现存各种虚拟货币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中心化虚拟货币,(也被称为平台虚拟货币),其主要特征是虽然有中心化的发行机构,但是虚拟货币被限定在特定的平台中使用,要么完全不能与法定货币兑换如航空里程积分;要么只能单向兑换,如腾讯Q币以及各种网络游戏币等。单向兑换虚拟货币一般只能用于兑换发行者提供的虚拟商品和服务,其价值完全取决于发行者的意愿,通常可以通过用法定货币购买或花费时间赚取两种方式获得,但不能将虚拟货币兑换成法定货币。因此这种虚拟货币不具备货币的基本特征,无法承担货币作为交换媒介和价值储藏手段的职能。另一类是去中心化虚拟货币,其主要特征是没有一个权威的机构作为虚拟货币的发行者,也没有监管或管理者,任何参与者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如贡献计算能力)生产(或称为“发行”)货币,通过加密算法和系统制定的规则来完成交易,这类虚拟货币也称为数字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比特币则是数字加密货币中影响最大的一个。

参照IMF研究报告的分类,我们可以把数字货币(digitalcurrency或digital money)定义为“价值的一种数字表达”,它包括由非中央银行或公共权威机构发行的数字货币即虚拟货币,也包括中央银行或公共权威机构发行的数字化法定货币,如下图所示。

根据上述分析,央行探索发行的数字货币,首先是一种法定货币,具有法定货币的一切职能,与流通中的现钞具有完全一样的价值。其次,这种数字货币有可能采用某些加密货币的优势技术(如区块链技术)和交易模式(如点对点直接交易),提高金融交易透明度,有效防范洗钱等犯罪行为;还可以提高金融交易效率和安全性,使金融交易的清算时间、交易成本和交易对手风险得以降低;同时,这一数字货币体系不大可能采用完全去中心化的数字加密货币模式,很可能采用一种完全创新的混合技术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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