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南陵“跳楼”闹剧当事男子,因扰乱社会秩序被拘留

 

昨日(11月29日)上午10时40分,南陵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新世纪大酒店有人要跳楼。...







昨日(11月29日)上午10时40分,南陵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新世纪大酒店有人要跳楼。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同时,120急救和消防大队官兵也迅速赶赴现场,消防队员铺设气垫,消防云梯车开始工作。经过三个小时左右的努力,民警成功将欲跳楼男子劝离危险区域,并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该男子卢某某系南陵县家发镇人,于2011年在某汽贸公司购买了一辆货车,后因货车质量问题与公司多次协商未果。11月29日上午,某汽贸公司在新世纪大酒店举行展销会,卢某某便欲以跳楼的极端方式解决纠纷。由于卢某某的行为涉嫌严重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而导致大量社会公共资源为此被占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南陵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决定。



警方提醒:

公民有合理诉求,须通过合法的途径,到指定的场所,依法理性、规范有序地反映,对于以采取极端方式置社会公共安全而不顾,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要挟、索赔等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果断打击处理。

(供稿:南陵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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