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疫苗”共涉及这12种!大连食药监局紧急排查!

 




来源:辽宁日报(ID:lnrbwx)

昨日,山东省食药监局网站公布了涉案疫苗清单。辽宁已经对涉案人员立案调查,并展开排查。



近日,山东省非法疫苗案受到关注。据山东警方通报,2010年以来,该省庞某与女儿孙某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24个省份,辽宁也在其中。

山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经对警方提供的,关于庞某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封疫苗品种的清单进行核实,发现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具体名单如下:12种疫苗无第一类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用于预防狂犬病。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主要用于2月龄以上的婴幼儿,预防脊髓灰质炎。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本品适用于2-71月龄婴幼儿免疫接种。预防由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主要用于8月龄以上健康儿童及由非疫区进入疫区的儿童和成人,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适用于8个月龄以上的腮腺炎易感者,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冻干乙型脑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6月龄-10周岁儿童和由非疫区进入疫区的儿童和成人,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汉逊酵母):适用于新生儿、从事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及接触血液的实验人员等,预防乙肝病毒感染引起的乙型肝炎。

A群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用于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适用于2周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高危人群使用。用于预防A、C、Y及W135群奈瑟氏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水痘减毒活疫苗:适用于对12月龄以上的健康儿童、青少年及成人,预防感染水痘病毒。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主要用于2个月至3岁婴幼儿,预防婴幼儿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适用于1岁以上甲型肝炎易感者,用于预防甲型肝炎。

2种免疫球蛋白分别为: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1种治疗性生物制品为:

细菌溶解物。


辽宁食药监局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通报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线索

山东食药监局公布了非法疫苗案的300条线索,辽宁沈阳、朝阳、阜新三地共有7人涉案。

前日上午,辽宁食药监局表示,已作出紧急部署,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并尽快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山东省食药监公布的这批线索包括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涉及全国24省份,另外还有300名买卖疫苗的人员名单。

辽宁省食药监局3月20日就已对外表示: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山东省违法疫苗查处线索,积极排查。

辽宁凡与涉案人员有过交易者,25日前须主动报告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应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违法经营疫苗情况,包括疫苗的品种、来源、去向等。逾期不报告的,依法从严惩处。

辽宁省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前日同时表示,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通告要求,辽宁省凡与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情形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疫苗购销流向等情况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国家食药监总局指出,依据刑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备疫苗经营资质而经营疫苗,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辽宁省疾控中心:没有采购过二类疫苗

辽宁省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省疾控中心负责采购的都是正规疫苗,并没有采购过二类疫苗,而且有正规的冷链车和冷库等储藏设施。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一类疫苗是政府出钱,由疾控部门统一免费逐级配发的。二类疫苗则是对市场开放的,疫苗接种单位可以从疾控部门进,也可以从疫苗企业或疫苗批发企业采购。

辽宁省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接种疫苗一定要去正规的、有资质的单位。辽宁省卫生计生12320微信平台昨日也公布了全省正规预防接种单位的信息,市民可查询。

经紧急排查 大连未发现问题疫苗流入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相关信息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信息看,尚未发现相关疫苗流入大连市。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国家总局、省局紧急通知后,高度重视,紧急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从目前排查情况看,尚未发现相关疫苗流入本市。

下一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发现有非法经营、使用疫苗行为,将会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本市经营、使用的疫苗安全可靠。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及时向市民公布问题疫苗排查情况,及时解除市民的顾虑。(A02版

部分来源:辽宁日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辽报集团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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