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困者每人获赔200元,新疆首例电梯责任险理赔结案!

 




新疆首例电梯责任险理赔近日结案,7名乘坐电梯被困人员每人获得200元赔付。

3月10日,晨报全媒体记者从自治区质监局了解到,2月19日凌晨1时50分,乌市某超市观光电梯发生轿厢滞留事件,当时7名乘客从五楼进入电梯,运行至二三层之间时,电梯突然停了。被困人员向值班保安求救,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公司、119、120急救中心等部门陆续赶到救援,最终在凌晨3时50分将电梯门打开,7名被困人员获救,无人员受伤。为妥善解决发生电梯事故后的受害赔偿问题,新疆从2014年年底开始全面推行电梯责任保险。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保险条款》第六条规定: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电梯安全事故或电梯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事故或自然灾害导致第三者轿厢滞留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的约定对滞留乘客进行赔偿,乘坐电梯被困超过一小时以上,每位乘客将获赔200元。乌市某超市观光电梯乘客被困理赔案,是我区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启动以来发生的新疆首例电梯责任保险理赔案。据调查,此次事件是由于电梯变频器损坏导致电梯速度异常,限速器带动安全钳动作造成困人。该电梯的管理方投保了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此次理赔中,在3个工作日内,江泰保险经纪乌鲁木齐分公司为此次事故被困人员每人赔付200元,共计1400元。据悉,新疆电梯责任保险最低投保费用一年105元,最高是432元。投保基础费用为150元/台,具体投保费用因为电梯类型、电梯使用场所、电梯使用年限、投保电梯数量的不同而有所区分;承保电梯责任保险后,一旦出现电梯安全事故,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责任限额8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8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万元。来源: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江艳PS:如何维保的和乘客商量好,一起办这个事,怎么办?文章推荐:(1)三菱电梯42个维修案例:总有一个你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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