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关注求援助 番禺一工人上班摔成重伤,老板欲将其赶走

 

希望大家可以帮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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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岁的王清康原本是番禺中辰木业的司机。2016年1月4日早上7点45分,在接到其司机队长的电话后,王清康快速出门上班。但不幸的是,在公司宿舍下楼的时候,也许因为当时地滑,他重重地摔倒在地,疼痛无比的他自己无法起立。

在被送往医院后进行手术的他,如今左大腿上有9厘米的骨头缺失,每天只能躺在床上。



由于术后治疗,王清康如今的左腿难以活动
二次严重受伤的左腿

一般来说,即使从楼梯摔倒,也不会受如此重伤。但不幸的是,王清康的左腿10年前曾经受过一次大伤,因此比较脆弱。

2006年,当时是一个大货车司机的王康清和另外一个司机一起跑车。在一天凌晨4点,王清康跑完了自己的路程,与另外一个司机交班,他到大货车后面睡觉去了。到了凌晨5点,那位司机驾着货车,从山上直接冲了下去!那个司机当场死亡,而王清康则左腿严重骨折。



王清康因2006的事故致残。
此图两边都是王清康左大腿腿骨X光图。图中明显可以看出,王清康大腿骨上下两方都没有接上。其中上方骨折处是他2006年事故导致。当时由于受伤严重,医生当时需要植入钢板,希望其大腿骨折处能够生长连接起来。

但是,王清康当时的骨折处骨头没有长好,一直没有能够连接起来,于是他的大腿只能依靠钢板连接。而在1月份的这么一摔,则把钢板摔破了,腿骨再次破折。这次医生把他上一次没有长好的断骨取了出来,并切开大腿下方的腿骨,让上下方腿骨生长、连接。因此,王清康此时左大腿骨有9厘米缺失。


此前王清康断折、无法愈合的骨头。此次受伤后,被医生取了出来。这骨头上旁边有两处的骨头时从王清康的肋骨处摘出移植过来,用以辅助固定腿骨。而骨头内部则注射了人造物质,辅助骨头愈合。结果是人造物质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骨头因此没有愈合。
王清康的医疗诊断中,医生认为需要行骨延长治疗。什么是行骨延长治疗呢?就是王清康使用他左腿上直插入腿的医疗器材,每晚对其旋转一圈,通过物理力量延长骨头。医生表示,这样的治疗可以让王清康的骨头生长愈合,而且以后腿不会一长一短。



这个腿上的医疗器材就是为了拉、撑骨头。王清康手指处为手术后断骨所在位置。而他如今每晚通过旋转医疗器材,一边把骨头往上撑,一边把骨头往下拉。图中可见王清康大腿有肌肉破裂,正是由此而来。这样的医疗方式,让王清康痛得每天晚上都无法睡觉。而器材下方螺旋纹的长度,则是王清康骨头缺失的长度,也是他所需要拉、撑的长度。
如今王清康的左腿由于骨头缺失,明显短于他的右腿。

受伤后老板欲将他赶走

如今,王清康明显无法行走。但王清康的老板在其出事后就一直想将其赶走。

在王清康受伤之后,王清康所工作的企业中辰木业就改了名字,改叫众瑞木制品公司。







出事后,王清康多次给老板打电话,但老板要么不接,要么接了之后假装信号不好挂掉电话。甚至有一次王清康哥哥去工厂找老板时,老板借口说工厂已经卖了,连厂名字都换了,不让他进入工厂。后来是社保局因为需要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去到厂里找到老板,王清康才能联系上老板。

当王清康在4月8日出院时,发现他原本住的工厂宿舍已经被别人住了,他的行李被放在外面,都已经发霉了。无奈之下,离开了亲属根本难以活动的他自行住进了原宿舍旁的一个空宿舍里面。

老板发现王清康还在宿舍,便单方面宣称解除王清康劳动合同,要求他离开宿舍。王清康当然不愿意离开。老板见此,居然报警,要求警察赶走王清康。万幸的是,警察来到后,看见王清康的状况,没有强力对待王清康,而是提出建议让老板给几百块让王清康在外面住。但王清康担心离开宿舍后,就再也无法联系到老板,于是坚持要住在宿舍。

王清康自1月4日摔伤以来,老板便没有给他发过工资,从3月份开始也停了他的社保。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老板让王清康以记白条的方式借出3.5万,进行了首次手术。然后在一次紧急医疗时,医院要求王清康先付1.5万,但王清康无力支付,给老板打了差不多20个电话都联系不上。最后还是他哥去工厂,才找到老板,让医生告诉老板“这医疗不做的话,之前那5万的手术就白费了”后,才要到那1.5万的治疗费用。

上班摔伤是否属于工伤?

老板敢于一直对王清康上班途中受伤采取消极躲避的态度,很有可能与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律内容相关。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王清康是上班途中摔伤的,似乎难以依照《工伤条例》认定为工伤。

事实上,老板就直接以此威胁王清康。他对王清康说如果他在工伤认定前自己走人的话就给4.8万,如果他坚持进行工伤认定而认定结果不是工伤的话,就只给他几千块,甚至不给!

而在王清康的医疗诊断中,医生认为王清康后续需要两年的治疗时间,后续医疗费用约为五万。老板提出的4.8万,根本无法支付王清康的医疗费,以及他两年时间无法正常活动所需要的生活费用。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精神,工伤应当是劳动者因为工作而受伤。一般来说上班途中的普通摔伤也许不会给劳动者带来多大的后患,但王清康由于他的特殊遭遇,使得他遭受严重受伤的几率大大提高,因此其实他需要更多的保障,才能彰显法律的公平公义。

但现在的情况是,法律并未能照顾到这种特殊情况,而且法律上这种不完善的规定,给了老板漠视王清康上班途中严重受伤的底气。

社会救助

无奈之下,王清康开始寻求工会的帮助。

一开始,工会表示王清康并非工会会员,不能申请到工会救助。只能让王清康与老板进行协商。结果在工会的多次调解下,老板愿意支付王清康每月800的生活费,现在已支付了600块。而工会也最终申请到3000块的援助费用。

在此,新生代希望大家也能够帮助王清康,能够稍微缓解他的生活压力。一份小小的帮助也许不算什么,但大家都是打工在外的人,希望大家可以互相帮助,为工友感受到团结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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