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广东公办大学学费涨价方案出炉

 

涨价不涉及目前的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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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瞩目的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将于今日上午9时在广东大厦举行。按照已经公布的两套听证方案,调整后的加权平均学费标准比现行标准分别增加801元、1216元。拟定的学费标准自2016年秋季执行,不涉及目前的在校生。对两套涨价方案,高校方面和学生家长呈现截然不同的意见。

温馨提醒各位粉丝朋友,听证会不是决策会,而是一个听取民意、收集意见的平台,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广东的实际。

广东省发改委表示,据此前成本监审,2012年至2014年广东高等教育生均培养成本分别为23520.39元/年、24344.67元/年、24930.46元/年,总体呈上升趋势。财政投入也在逐年增加,而学费却维持2000年制定的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广东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

我们先大致了解一下这两个听证方案,再听听省发展改革委的权威解读吧~~

方案一

调减学费分担比例1.5个百分点

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调减1.5个百分点后,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89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343元。据此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
方案二

按照现行学费分担比例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89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747元。据此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
★注意★
◎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暂不调整

2012年我省对三所术科院校(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学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与外省同档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相比较,我省现行的学费标准处于中等水平,此次不再调整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仅重新划分学科门类为理论类艺术专业和其他非理论类艺术专业两类。

◎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学费标准上浮10%

为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此次学费标准调整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对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的学费标准在具有博士授予权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再上浮10%。

◎农学类专业学费按理工类专业80%收取

考虑到农学类专业是国家和省重点扶持专业,财政拨款系数比工科类专业高21%,借鉴外省给予农学类专业学费一定优惠的做法,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农林类专业学费按理工类专业80%收取。

◎交叉类学科专业以最终授予的学位确定学费标准

据统计,我省公办高校学科专业中,艺术教育、心理学等21个学科专业存在交叉,可在交叉领域择一授予学位。由于不同学位的培养方案有所不同,对应的培养成本也有所区别,本次学费标准调整明确交叉类学科专业以最终授予的专业学位类别收取相应的学费。

◎现在校学生学费标准维持不变

调整后的学费标准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6年秋季入学的本、专科新生学费标准按照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执行,现在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

◎高校可自主选择按学分制收费

按照“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费不得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总额”的要求,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将原来的学年制收费改按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收取。其中,学分学费以正常完成各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应修最低学分为计算基础,按学年中学生实际选定课程学分计收;专业学费即学年制学费额度扣除学分学费后的部分,按学年计收。现阶段,我省高校学年制收费和学分制收费两种方式并存,由高校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严格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

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后,有关部门和学校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的各项政策,加大资助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读得起书。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学费使用监管,建立健全高等学校经费投入与使用的监督制度,确保学费优先用于人才培养和内涵提升。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确保高校发展的合理需要。
Q&A


为什么要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

第一,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政策是促进公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公办高校办学经费由政府、社会、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合理分担,学费是办学经费的重要来源。经成本监审,2012年至2014年我省高等教育生均培养成本分别为23520.39元/年、24344.67元/年、24930.46元/年,总体呈上升的趋势。随着学生培养成本的逐年增长,财政投入也在逐年增加,而学费却维持2000年制定的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亟须合理调整学费标准,完善成本分担机制,使学费标准与培养成本相适应,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政策是保障战略实施的需要。当前,我省正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全力打造南方教育高地。迫切需要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在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基础上,发挥学费的分担作用,为战略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第三,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政策是实现发展效率与兼顾公平的需要。高等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兼具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性质。因此,一方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发展效率;另一方面要发挥成本分担和价格杠杆作用,通过适度调整学费标准,有效补偿和调节教育资源,促进公平。

“十三五”时期的年生均培养成本是如何测算的?

主要参考了两个方面的数据:一是2012年至2014年生均培养成本的变化趋势;二是“十二五”时期的物价涨幅以及“十三五”时期价格预期调控目标。根据成本监审结论,2012年至2014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年生均培养成本为24279元,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平均增幅约为3%。这个增幅与“十二五”时期的物价涨幅以及“十三五”时期价格预期调控目标基本一致。据此,根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学费标准的调整,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价上涨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提出方案”的规定,调价方案按照3%的增幅测算我省公办普通高校2016年至2020年年生均培养成本,预计为26983元。

方案一的学费分担比例19.8%是如何确定的?

高校办学经费由政府财政投入、学生学费、学校其他收入三部分构成,用于学生培养的主要是政府财政投入和学生学费。经成本监审和分析测算,我省公办普通高校2012年至2014年年生均培养成本为24279元,年均增长3%,参照这一增幅和“十三五”时期价格预期调控目标(年均增长3%左右),预计2016年至2020年年生均培养成本为26983元。与此同时,财政对高等教育投入在逐年增加,生均财政投入占生均培养成本的比例也在增长(2012年至2014年累计增长1.7%,年均增长约0.6%),这为适度调整学费分担比例创造了条件。2012年至2014年,学费分担生均培养成本的比例为21.3%,年均下降0.6%,预计2016年至2020年学费分担比例累计下降3%。为均衡负担,取中间值进行调减,得出2016年至2020年学费分担比例为21.3%-1.5%=19.8%。

各学科门类的具体学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各学科门类“十三五”时期具体的学费标准以测算的“十三五”时期的生均学费标准为基础,综合考虑各学校层次、各学科门类的比较系数,以及各学科门类的学生数进行推算。即,各学科门类具体学费标准满足:生均学费标准×学生总数=学科门类(1)学费标准×学科门类(1)学生人数×学科门类(1)比价系数×学科门类(1)所在学校层次比价系数+学科门类(2)学费标准×学科门类(2)学生人数×学科门类(2)比价系数×学科门类(2)所在学校层次比价系数+学科门类(3)学费标准×学科门类(3)学生人数×学科门类(3)比价系数×学科门类(3)所在学校层次比价系数+……。学校层次比价系数以及学科门类比价系数沿用现行比价系数:学校层次之间的比价关系,具有博士授予权本科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学费标准比例为1.2:1.1:1;学科门类之间的比价关系,文科类、理工类、医学类学费标准比例为1:1.13:1.26。

学费标准调整对学生或居民家庭负担的影响如何?

按照两个方案,调整后的加权平均学费标准比现行标准分别增加801元、1216元。拟定的学费标准自2016年秋季执行,不涉及目前在校生,因此,不会增加这些学生家庭的任何负担。对2016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新生,按照方案一,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经济负担3204元,专科三年共增加经济负担2403元;按照方案二,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经济负担4864元,专科三年共增加经济负担36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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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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