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牧童遥指杏花村”,你认为杏花村在哪?

 

山西省的杏花村位于汾阳市区以北15公里,这里也是中国“四大名酒”之一的汾酒的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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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
只有杜牧和给他指路的牧童
才知道“杏花村”的真正地点。


“杏花村”背后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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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阳:最早注册“杏花村”商标



山西省的杏花村位于汾阳市区以北15公里,这里也是中国“四大名酒”之一的汾酒的产地。

汾酒,也因此被称为杏花村酒。

在山西旅游政务网上,杏花村前被冠以“酒都”二字。对于该地的介绍,官网是如此表述的:杜牧的一首脍炙人口的《清明》诗,成为千古绝唱。当年的小牧童仿佛正向世人讲述着杏花村千百年来酒肆林立的繁荣景象。现今的诗酒之乡杏花村不仅是中国酒和酒文化的发祥地之一,也是一个特殊的旅游好去处。

在当地人心中,杜牧笔下的杏花村就在汾阳。

早在1957年,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以下简称“杏花村汾酒公司”)就已在酒类商品上获准注册“杏花村”商标。20年后,经该公司的使用和宣传,“杏花村”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000年5月,杏花村汾酒公司成立“杏花村”酒都旅行社,承接观光旅游、旅行安排、旅行预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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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与汾阳争夺商标使用权



安徽池州人则认为,“牧童遥指”的杏花村在池州。

杏花村旅游网上的资料显示,位于池州西郊的杏花村距今已有1300年历史,唐代著名诗人杜牧任池州刺史著《清明》诗使之名扬天下,邑人郎遂撰《杏花村志》,收录中国《四库全书》。世人誉杏花村为“天下第一诗村”。

2000年,杏花村对古井遗址进行复建。一年后,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杏花村旅游公司”)的前身——安徽省黄公酒垆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正式申请“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注册。

此举一出,立即招来杏花村汾酒公司的不满,此后的近十年时间里,两家公司为了商标使用权及归属问题不惜多次对簿公堂。

2006年9月,商标局作出裁定,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杏花村汾酒公司不服该裁定,于同月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申请复审。

经双方多番激辩,商评委于2009年11月作出第32351号《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裁定对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杏花村汾酒公司不服该复审裁定,于次年1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杏花村旅游公司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开庭审理此案,并于同月28日依法作出行政判决:维持商评委作出的第32351号裁定。

杏花村公司仍不服该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虽然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错误,但结论正确,应予维持。杏花村汾酒公司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地媒体称此判决标志着杜牧笔下的“杏花村”一分为二,“酒”在山西,“玩”在安徽



池州杏花村
针对这一事件,光明网今天发表评论员文章。



诗句本身所带着的审美特性和历史意境,与眼前一地鸡毛的口水战形成了一种违和感,常常让评论者不适,并生出有辱斯文之叹。但其实在现代语境里,属于前现代的、纯粹的文化概念已经消失了,文化的资本化已经形成了一种运动,包括“杏花村”在内的一系列传统文化概念正在经历这个过程。

文化资本这个词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由法国哲学家布迪厄带入大众视野,泛指任何与文化及文化活动有关的有形及无形的资产,从此让“资本”概念有了超越经济学视角的意义。借由他的分析,人们逐渐发现现代社会的两个现象:一个是文化资源正在转变为技术可编码的物质形式,并被赋予市场价值;另一个是,当文化已经完成资本化,它就会渗入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或和二者互相转换。



想想看,今天所谓的文化价值正是在资本公式中计算出来的:可以变为文化资本的都火了——“文化遗产”的名头洛阳纸贵、“某某故里”的帽子被多地争抢,从“琅琊之争”到“花果山热”、从老子故里到炎帝故里,文化属地之争遍布中国;而不能变生效益的都毁了——齐白石的墓园几乎成了公厕,林徽因、梁思成的故居则被拆得七零八落。在这些常年上演、对比鲜明的文化悲喜剧中,决定文化遗存、古迹命运的从来不是其历史价值,而是其变现的可能、资本化运作的潜力。

“杏花村”之争当然包含着将文化资本化运作的本能驱动。报道显示,为了商标打官司的晋皖两家公司背后都有着政府的积极推动,而参与“杏花村”争夺战的所有地方,无不着眼于发展旅游产业、打造文化品牌、争创国家景区、提高当地就业与收入等等几个特别“实在”的层面。在这当中,文化概念事实上已经变成了一种文化IP,演绎着影视圈之外的另一种“IP热”。



    很多人相信文化属地之争的参与者们——包括政府、企业和负责进行文化叙事的当地研究者,正为这场争论剑拔弩张。但光明网评论员更倾向于认为,他们已经达成了一种默契,深知这种争论进行时的状态才是最佳状态。文化民俗之争并无权威仲裁者,也基本难以脱离价值和信念而形成一个客观判断。相比起来,想办法让这种争论不被结束、始终能在大众媒体中保持着存在感,才是最有利于提升文化IP热度的办法,才是最大限度利用大众媒介加快文化资本化的门径。面对这种强大的、布迪厄意义上的“文化炼金术”,今天我们那些“让文化归于文化”的呼吁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来源:光明网、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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