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46」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也许年华虚妄,但我愿意记得,如同我愿意告别。...







也许年华虚妄,但我愿意记得,如同我愿意告别。





十八线不入流小写手在码字的时候,通常都是寂静的深夜。

没有嘈杂环境的打扰,即使没有构思,多少也能憋出来点字数。

或许三千,或许五千,总之已经够应付第二天的更新。

用废话流将新的一章一气呵成,继而十八线不入流小写手就关了电脑,拖着一副行尸走肉般的身子僵硬地爬回床上。

“砰!”

十八线不入流小写手躺下,几乎听见全身骨头一起高举红旗抗议的声音。然而他只是翻了个身,大脑就神奇地自动隔绝了那些声音。

手机在振动。

QQ上的群消息总是会把屏糊满,一个一个鲜艳夺目的99+,不过也没有什么跟小写手有关系的。

而置顶的私聊里,尾数缀着“25”。

小写手莫名叹了口气,点开消息看了起来。

消息内容一如往常,无外乎是讲述近日的生活,或者是叙说自己的喜好。

翻着翻着,十八线不入流小写手就看到其中一条消息:“寻哥哥,你的梦想是什么?”

小写手回复:“猪。”

对方立即反驳:“寻哥哥,你才是猪呢!哼,姜姜不爱你了!”

小写手默然,又叹一口气。

“我是说,梦想是成为一头猪。”

“欸,为什么?”

“因为猪从出生起,就注定了它的天职与宿命——死亡。”

“人活着不也是为了死吗?”

“那不一样。”小写手回完这一句,打了个哈欠,直接就把手机关机了。

十八线不入流小写手名叫叶寻,笔名“叶不寻”,低俗喜剧人生骨灰级玩家,自娱自乐的程度,他要是认第二,朋友圈里没人敢认第一。

爱好网文写作,特长是睡觉,经年不换的个签上只有一句话:“一张床,一辈子。”虽然长得像个阳光美少年,却嘴贱舌损,他临死也打算拖着床的一辈子只交过一个女朋友,就是后来嫁给他哥们儿林淮屏的林诺。

林诺在分手的时候问他,“你爱过我吗?”

他干脆果断地答:“没爱过。”

“啪”——叶寻的左脸上挨了一巴掌,就听见林诺又问:“那你爱的是谁?”

叶寻少有地挺直腰板,“我爱北京天安门!”

“啪”——叶寻的左脸又挨一巴掌,林诺打完,感觉自己的智商被侮辱了,于是愤怒地转身,打算离开。

叶寻开口:“你等等。”

林诺转头,眼光晶亮晶亮,“你想说什么?”

叶寻摇摇头,“我只是想说,你下次打人,打对称点,”他指指自己的右脸,“别光打左脸,我有强迫症。”

“叶寻你丫去死吧!”林诺大吼一声,潇洒离去,再不打算回头。

“哦……”

叶寻想了想,似乎是在考虑林诺这句话的可行性,想了一会儿,他转了个头,往前走了一段。

护城河水看起来冰凉无比,叶寻脱了鞋,赤脚探了探,面上表情一瞬间无比狰狞。

“水太凉了,还是算了。”叶寻这么想着,正打算穿上鞋回去,就听见一声高昂的少女音,“你不要死啊——”

随后发出这声音的少女没能及时刹住车,叶寻就顺势掉进了护城河里。

冰凉的河水一瞬间将他包围,他迅速游到梯台边,攀上去,一边打着寒颤一边茫然地看着那位少女。

“噫……”少女尴尬地看着他,“你会游泳啊。”

“……”

“那你为什么选择跳河自杀的方式呢?”

“……”叶寻往沿着阶梯往上走,直接路过了少女,甚至眼神都不留下一个。



叶寻很快就和少女又相见。

林淮屏开了个民乐班,从北京请来的艺术家因事没能及时过来,开课在即,就拖了叶寻顶岗。

叶寻是正儿八经在音乐学院毕业的,虽然毕业后混得颇为不济,一身才艺到底没丢。他因为常年熬夜,精神状态并不多好,摸到琵琶的时候却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立刻就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于是开始转轴拨弦,行云流水——他示范一首《十面埋伏》,将整个音乐教室都漫上赤裸裸的杀气。

全班惊叹,一片寂然,直到他演奏完,众人还沉沦在那一感觉中,无人敢出声破坏,反倒是他自己看不得这种氛围,“墙边那个女生,”他喊了一声,见对方茫然抬头,他就问出:“你老看我做什么?”

“我……”少女叫他问得愣住,思索了老半天都没有说出来一句话。

叶寻叹了一口气,站起身说:“我不想教了,大家下课吧。”

说完也不顾底下人的反应,径直便走了。

少女急匆匆地追上去质疑他,“虽然你是代课,但你这也太不负责了吧!”

“弹琵琶没什么意思。”

“哈?”

叶寻冲少女眨眨眼,“我带你去玩个刺激的吧。”

少女还没反应过来,叶寻已经握住她的手腕,往某个方向跑去了。

入目是各式各样的鼓,面前这屋子完全是个鼓的殿堂。

叶寻叫少女在门口站着,自己则拿起了鼓槌,在或大或小的鼓上,按照某种顺序,有条不紊地敲击着。

少女听完,整张脸都吓白了,“我应该没有听错吧,这这这……这是《月光曲》?”

林淮屏从门外进来,看着叶寻:“我就知道你在这儿,你能给我点面子吗?”

叶寻坐到一面大鼓上,诚恳地回答:“不能。”

这时林淮屏才看到在一边的少女,他开口:“姜衣,我跟你说啊,你别跟他凑一块儿,他这人有病,一摸着鼓他整个人就癫。”

林淮屏话音刚落地,叶寻就真“癫”起来了——他坐在大鼓上,用鼓槌敲击着旁边的小鼓,愣生生地又敲出一曲鼓声版的《G小调进行曲》。

“……”林淮屏默默地不说话了,他把姜衣拽走,一边走一边还不忘嘱咐她,“你以后离这家伙远点,就你那身体条件,不适合跟他混。”

“哎呀,知道啦知道啦,对了,表哥啊,你有没有刚才那个人的联系方式?”

“……”

叶寻眸光涣散地看着两人离去的方向,在两人走远以后,乍然笑起来,像一只偷了腥的猫。但是转瞬之间,他又突然以近乎于虔诚的姿态吻上他手中的鼓槌。

随后他极其遗憾地开口,“再见啦,我的朋友们。”

——生命总有狂热,可狂热也总要终结。与其让命运逼他放弃,倒不如他自己去放手。



叶寻这一天码更新码到一半的时候,忽然很想吃对街冰淇淋店的巧克力冰淇淋,作为一个及时行乐主义者,他翻了翻自己的钱包,发现里面的钱足够买冰淇淋的时候,就立刻从房间里滚了出去,步伐轻快地走向对街。

无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冰淇淋店的店门关着,上面挂了一个牌子,牌子上写了四个大大的字——“本店转让”。

叶寻撇了撇嘴,掏出随身带着的笔,在牌子的空白处工工整整地写上一句“有意者请西拐三百米,纵身跳进护城河后,可直入天堂”。

其无聊程度可见一斑。

既然已经出来,叶寻就不想早早回去,他沿着大街没目的地溜达。是下午五点多钟,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们,该放学的放学了,该下班的下班了,马路上一片拥挤。

他就是在那一片拥挤中看到挤在一起的两个人。

那两个人也看见了他。

“你动作蛮快的嘛。”叶寻眉眼弯弯,看着林淮屏,他显现出少有的属于正常人类的笑容。继而他又看向林诺,“你说你明明也是有好人喜欢的,前几年干什么非要在我这一棵歪脖树上吊死呢?”

林淮屏与林诺两人一时尴尬,竟然没有一个人能说得出话来。

叶寻一个人唱独角戏唱得还挺嗨,他抻了抻领子,继续说着:“幸好没吊死,不然今天看到的就不是俊男靓女喜相逢,而是穿越生死的爱恋了。”

“妈蛋!”林诺冷不丁又被他气一下子,“啪”一下又打到他的左脸上,“叶寻你给我滚!”

“行,”叶寻点点头,磨磨蹭蹭地往前走几步,还是忍不住停下来,他眼巴巴地看着林诺,“算我求你了,你下次打右脸吧,我是真有强迫症。”

他说完这句话,立即跑路,其速度之快,简直可以用迅雷不及掩耳来形容。

林诺虽然窝了一肚子火,与林淮屏揽在一起的胳膊,却在不知不觉中揽得……更紧了。

叶寻跑了没多远,就又开始闲逛,直到逛得实在没意思了,才踏上回程。

途中路过一家便利店,他就顺带着拎了一箱回家。

总算他脑回路有时候还清晰一点,所以他把更新放入存稿箱后,设定完定时发送,才开始肆无忌惮地喝起酒来。

叶寻酒量不大,啤酒干不过四瓶就醉。

每个人醉了之后都有不同的动静,有些人喜欢唱歌,有些人喜欢吃东西,有些人会去睡觉,还有一些人……会静静地想一些事情。

叶寻喝了五瓶啤酒,头脑昏昏沉沉,却让他觉得异常清醒。

他十七岁考上了著名的音乐学院,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却因为车祸失去双亲。

此后十年,他皆是孤单一人。

虽然曾经有林诺陪在他身边,但是,叶寻登上QQ,在个人资料一栏输入自己新的昵称,“她不算”。

这时候一个好友申请出现在消息列表里,叶寻来者不拒地点了同意。



一个月后,叶寻看着自己银行账户上的余额,他的手触上桌边的一个抽屉,似乎想拿出什么,皱了皱眉,终究还是没拿出来。

随即他起身,走几步拉开衣柜,从一堆摆放得乱七八糟的衣服里努力地扒出来一套西服。

随意捯饬一下自己,他就往门外走去。

到ATM边取了钱,叶寻从兜里掏出来一个喜帖,看着上面显示的“林淮屏先生”与“林诺女士”两个烫金的人名,没来由叹了口气,叹完就把钱夹到了喜帖里去。

天高云淡,好日子。

适合结婚。

叶寻到达盛世大酒店,有些怔然地向里走去。

“我不是给你送过去请帖了吗,你没拿?”

叶寻被门童拦下,闹出的大动静直将林淮屏吸引过来,他亲自过来将叶寻给接过去,一边带叶寻往主会场走,一边问道。

“我带了。”

“你带了你怎么不拿出来给他看?”

“我懒得拿。”叶寻说着说着,就从兜里把夹着钱的喜帖拿出来,“喏。”

“你怎么现在又不懒了?”林淮屏瞥他一眼,把喜帖抓到自己手上,“这喜帖送到你手上怎么加厚了?”

“别打开!”

两句话同时出来,与这两句话同时出来的,还有不甘捆缚于喜帖中的人民币。

哗啦哗啦,掉落一地。

林淮屏一时捡也不是,不捡也不是,简直坐立难安。

叶寻倒是不嫌尴尬,他打了个哈欠,俯身将地面上的钱一张张捡起来,一边捡一边还说着:“就跟你说不要打开了,唉,你们这些小娃娃啊……”

“晓不晓得一句话叫做‘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啦?”

“……”

好容易钱捡干净,也被叶寻全送进林淮屏囊中以后,林淮屏才终于把这尊大神安排到座位上。

“小诺,你说,叶寻是正常来参加婚礼的呢,还是……来挑事的?”

林淮屏把人民币事件对林诺说出来,忍不住揣测叶寻的来意,只是想了半天,他也没得出来一个确切结果。

林诺不屑于去想,她拖着曳地婚纱礼服,风风火火地走到叶寻边上,给叶寻倒了一杯酒,“哐”一声砸到桌上,“叶寻,你是来找茬的吗?”

叶寻茫茫然:“‘茬’是谁?”

林诺冷哼一声,“别给我装傻,我可跟你说好,你要是敢找茬,我回头就弄死你!”

“……”叶寻默声,把林诺倒的那一杯酒推开,“断头酒就不用喝了,我答应你。”

叶寻信守诺言,婚宴开场以后果然不去生事儿,甚至连话都懒得说上一句。

到之后林淮屏和林诺来敬他酒,他也不说话。把酒蒙头喝了以后,他就只盯着两个人牵在一起的手,拼命地盯着,仿佛要在上面盯出个窟窿。

林淮屏叫他盯得发毛,“哥们儿,你干嘛呢?”

叶寻这时候才慢吞吞地开口:“我在思考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哈?”

“你们结婚以后,肯定会要孩子,要的孩子肯定也姓林,那这个孩子到底算是随父姓呢,还是随母姓呢?”

“……”

新婚的林氏夫妇双双无言,于是就悄声离去。



凌晨两点钟,叶寻还在盛世大酒店没有走。

人群早已经散去,整个酒店空荡荡的,叶寻醉酒醒来,摸索到大厅的钢琴边上,就开始演奏起来。

《梦中的婚礼》——其实叶寻非常不喜欢这曲子,他觉得这曲子传遍了大街小巷,实在是烂俗。换到以前,他绝不会去弹奏这样的曲子的。

可是……

他手指游走于黑白琴键上,跳跃出一首奇妙的音符舞蹈。

他今天也实在想弹这样的曲子……他甚至,有些向往这样的美丽。

“哇,你还会弹钢琴啊,好厉害!”

他手指按下最后一个键,就听见一个少女的声音自帷幕后传来,他转头,“你是空气吗?”

姜衣一愣,“啊?”

叶寻整理了一下袖口,慢条斯理地解释:“无所不在。”

“……喂,好歹我也是林淮屏的表妹,来参加他的婚礼也很正常吧?”

“你当我傻吗,三个钟头前婚宴就散场了。”

“好吧,是我下午出院以后,听说表哥婚礼的事情,想从家里跑出来,结果没能成功,等到我成功的时候,这儿就要只剩下你一个人了。”

“啧,”叶寻沿着阶梯往下走,“那再见吧。”

“咦?”

“我走了。”

“你干什么去啊——”

“回家码字。”

姜衣急急忙忙追上去,“你还写文吗,好巧,我也写欸。”

“……你好烦。”

“我不烦。”

“你烦。”

“我不烦。”

“算了,”叶寻皱皱眉,“我烦行了吧?”

“你也不烦。”

“……”

随即叶寻沉默,姜衣便自说自话说了一路。

叶寻忍不住转头看她,只见她眉目灼灼,眼里的光彩似乎要将人吞噬一样,让他想要触摸,又极其害怕。

良久良久,叶寻又开口:“你叫姜衣是吧?”

“嗯。”

“你为什么不叫姜服呢?”

“……”

叶寻得意地伸了个懒腰,终于安静了。

缘分是个奇妙的东西。你与某些人,说不定在哪个时刻便会由平行走到相交,自然,也有一些人,在某一时刻,从相交而至平行。

大约,叶寻与姜衣属于前者,与林淮屏、与林诺,都属于后者。

自那一晚过后,叶寻与姜衣算是真正开始熟络起来。

当然,相交也不一定就意味着亲密。叶寻依然是那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仍旧是姜衣单方面主动。

叶寻在夜半码完稿子,习惯性地登上QQ,在那一堆无关紧要的99+里,总能发现一个特殊的25。

在叶寻不理会姜衣的空档里,她发的消息,从不会超过25,似乎那就是她深守的一条界线。

这25条消息里,多半是讲述近日的生活,或者是叙说自己的喜好。

叶寻大多数时候并不回复,只有偶尔瞥见一句自己觉得称意的,与她对话那么几句,而后将手机关机,闭上眼睛睡觉。

他有时候甚至觉得,一辈子也就这么过了。



“寻哥哥你这样是不对的。”

“李叔同说,‘世界是个回音谷,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你大声喊唱,山谷雷鸣,音传千里,一叠一叠,一浪一浪,彼岸世界都收到了。’你怎么能就这样与世隔绝呢?”

“你活在这个世界上一日,你就应该开开心心地活下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简直、简直就像是行!尸!走!肉!”

……

叶寻点开输入框,却久久没有回复,他想了一会儿,点开个人资料,输入新昵称:不忘。

他并不在意姜衣所说的话,却没来由很感动。

于是他在当晚的更新里这样写道:

有一些人,总是习惯于生活在黑夜里。他们畏惧光明,不是因为他们觉得光明会刺痛他们,而是因为在光明之中,他们总会发现,光明比黑夜更晦暗。

但这时候,他们并不选择死亡。

这大概已经是一种积极的方式了。这些人,无法如平常人一般怀抱平常心过活,却也不曾放弃这个世界。

这算是解释吧,只要她有看文就能看到。哈——叶寻笑了一下,说不清是微笑还是苦笑,他歪了歪头,身上的骨头噼里啪啦地一通响,就像是一大把弹珠纷纷洒洒地落到了大理石地面上一样。

“晚安。”

他点击发送,这次他没有再把手机关机,态度却也没好上多少。回完这两个字后,他就攀到床上,把手机搁到离身边不远处,拉上被子就睡了。

夜很深。很静。

传说寅时是人心最脆弱的时刻,叶寻在这个时刻入梦,梦见自己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爸爸,妈妈,欢声,笑语。

乍然之间,平地就起了一声惊雷,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

警车的鸣声成了他关于他们的最后的记忆。

盛放到极处便是衰落,车祸事件是,在音乐学院的那些日子也是。失去亲人之后,叶寻将音乐当做他的运命,如同握着救命稻草一般,他紧紧攥着他的音乐。

他独自在音乐的海洋里遨游穿梭,每个清晨,每个夜晚,琴房里都传出因他而产生的美妙的乐音,每个人都道是他热爱音乐,每个人都夸赞他,每个人都羡慕他。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事实不是这样的。

那一根稻草逐渐于手中滑落。

他开始痛恨自己。恨自己对于那一场车祸的无可奈何,恨自己对人生无法操控的无力,恨自己孤傲的假象,同样恨着自己那双手——他恨自己的音乐,恨自己还能借助于音乐逃避。

他在琴房弹了一夜的《野蜂飞舞》,直直弹到手指僵硬,再也按不动琴键。

而夜色在他手中流逝,希望亦是。

——他从高空坠下。



“你还真对他起心思啦?”

“没有啦!”姜衣摆摆手,脸上的笑意淡下去,她的表情有点落寞,“只是觉得,他本来应该是个很耀眼的人嘛,不应该是现在这个样子的。”

“晚了,”林淮屏叹了一口气,看了一眼姜衣,他极其严肃地开口,“姜衣,他和你是不一样的。”

“他是自我放逐,你不是。”

姜衣沉默很久,并没有回答。

她想,即便我不是自我放逐,又有什么意义。

人生一度,虚实浮沉。她在最骄傲的年华里同样遭遇命运的坎坷,即使她不曾放弃,却并不比放弃了好上多少。

终究还是要走向那个结局的。命中注定。

她对叶寻的痴缠,也不过是她最后的挣扎而已。因为自己无法走完这种璀璨的人生,所以才想要别人替她走完这个人生呀!

她将双唇紧紧抿住,深呼吸一口气,压抑下所有感情,随后她拿出手机,在输入框里打出那些看似无聊至极的废话。

至多25条。

至多25岁。

葬礼那天下了大雪。

叶寻没有出门,他只在QQ上回复一句:永别。

而后取消置顶。继续他十八线不入流小写手醉生梦死的生活。



所有的事情都有结束,却并非不能有未来。

连载的小说完结的时候,叶寻在作者留言一栏里这么写:

你曾对我说:世界是个回音谷,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你大声喊唱,山谷雷鸣,音传千里,一叠一叠,一浪一浪,彼岸世界都收到了。

那么现在呢?

另一个世界的你,能听见吗?

他在输入框里打下姜衣的名字,又极快地删去。

他想,也许年华虚妄,但我愿意记得,如同我愿意告别。



来源:知隐文社(zhiyin0802)

本期编辑:鱼跳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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