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30周年特别报道】“未未”细雨润无声

 

“涉罪的孩子并不是罪犯,给他们更多的阳光,终有一天会灿烂。”...

“未未”细雨润无声


冯丽荣,1993年参加检察工作,现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副处级检察员。在14年的未检工作中,她为帮助、挽救误入歧路的孩子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她不仅待人和蔼可亲,还有多重身份,是孩子眼中的“冯阿姨”,家长信任的“冯大姐”,老师称赞的“冯校长”,同事敬佩的“冯老师”。
孩子眼中的“冯阿姨”
冯丽荣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有近千件,对于这些涉嫌犯罪的孩子,她都尽力去帮助他们,即使是那些涉罪较重的孩子,她都会不厌其烦的与他们谈心,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在她的努力下,许多失足少年顺利回归了社会。
图1.前往涉罪未成年人家中了解成长经历

图2.向村委会干部了解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情况

图3.与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交谈考察心得


在一起敲诈勒索案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但王某已经回到原籍,如果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只能在王某原籍进行帮教。当时东城院尚未开展过附条件不起诉的异地帮教考察,法律规定也不明确。“不能因为没做过就不去做,多一份努力就可能更好地帮教孩子”,抱着这个想法,冯丽荣决定试一试。

她亲自前往王某家,找到王某的父母、村委会干部、派出所片警,考察异地帮教的条件是否具备,并与王某所在地的检察院商讨制定帮教计划。最终,在当地检察院的协助下,顺利完成了帮教工作。考察期结束后,东城院正式对王某做不起诉决定。

此案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对此后东城院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协助工作机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解决了非京籍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异地考察难的问题。

前往“和咖啡”观护基地,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日常表现,考察帮教情况。



在检察工作室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

家长信任的“冯大姐”
冯丽荣和孩子家长交流时,除了讲解法律规定外,也会跟家长探讨家庭教育的方法,让他们正确认识孩子在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许多家长和她谈话后,感慨地说“跟冯检察官聊天,能感受到她真的是为孩子着想,孩子搁在冯检察官那里,我们放心”。
老师称赞的“冯校长”
十多年来,冯丽荣一直担任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二十几所学校的学生、老师、家长听过她的课。每次讲课前,她都会根据不同的授课对象,细心准备讲稿制作PPT。即使是同一主题,她也从不会为了省事而照搬原来的内容,正是这种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让冯丽荣赢得了学生和老师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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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指导中学生开展模拟法庭
  2. 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 与职高学生座谈法制教育


同事敬佩的“冯老师”


大家也喜欢称冯丽荣为“冯老师”,但谁能想到,冯丽荣并不是法律科班出身,进入检察院后,她买来相关书籍,边工作边学习,凭着不服输的毅力和勤奋,考取了法律本科学历,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3级证书,为做好检察业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办理韩某某涉嫌放火一案时,面对这个有200多本卷宗,300多名被害人,涉案金额上亿元,案件定性存在分歧,且受到媒体广泛关注的案件,冯丽荣没有任何怨言,从侦查阶段就开始介入侦查,亲自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她亲自摘录卷宗,一笔一笔地核对被害人损失情况,逐个对被害人进行告权。为了准确定性,她翻阅了多本法律书籍,对不同意见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证,很快就将案件提起公诉。





从“冯阿姨”到“冯老师”,变化的只是称谓,不变的是她对未检工作的热爱与执着。


“涉罪的孩子并不是罪犯,给他们更多的阳光,终有一天会灿烂。”这是冯丽荣常说的一句话。

多年来,她不断践行这句话,像春天润如酥的雨,落下无形无声,远看草色青青,无际无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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