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国资委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精简43项取消26项

 

让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文 / 通信产业报(网) 赵文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明确要求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手段,着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此次《方案》提出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国资委向管资本为主进行职能转变。

《方案》直接列出的43项被精简监管事项颇受关注,其中取消26项监管事项,包括:不再直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推动中央企业严格遵守证券监管规定、取消中央企业年金方案、中央企业子企业分红权激励方案审批,取消与借款费用、股份支付、应付债券等会计事项相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前备案,取消中央企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工会组织成立和工会主席选举等事项审批。下放中央企业子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等9项监管事项。

业内人士分析,取消、下放的诸多事项大多涉及企业经营权,目的就是让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方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出资人代表职责定位,探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此同时,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中越位、缺位、错位问题依然存在,亟需加快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和方式,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

《方案》提出,要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优化部门职能,改进监管方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推进职能转变要坚持准确定位、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搞活企业、坚持提高效能和坚持党的领导。

《方案》要求,将强化出资人监管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相结合、精简监管事项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具体包括五方面措施:

一是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完善规划投资监管,突出国有资本运营,强化激励约束。

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强化外派监事会监督,严格落实责任。

三是精简监管事项,增强企业活力。取消、下放、授权工作事项43项,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边界,层层落实责任。

四是整合国有企业改革职能、经济运行监测职能,整合推动科技创新职能,提高监管效能。

五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机制相结合,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

《方案》明确,按照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要求,强化依法监管,实施分类监管,推进阳光监管,优化监管流程,更多采用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

《方案》强调,坚持试点先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分类放权、分步实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要积极适应职能转变要求,及时清理完善涉及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和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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