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妈妈是真正意义上的母亲吗?

 

“90后女孩辞职做代孕赚20万 供妹妹上大学” 这条新闻爆出来的第5天,我在上海见到了参与这件事的代孕机构中...





“90后女孩辞职做代孕赚20万 供妹妹上大学” 这条新闻爆出来的第5天,我在上海见到了参与这件事的代孕机构中泰助孕的负责人张伟。此时舆论对机构的影响已经淡去了很多,至少张伟的生意没有关张。为了更好地为来找他的客人提供咨询服务,他把约定的时间往后延了两次。谈话过程中他两台手机的屏幕不断闪烁着微信消息的通知,偶尔会有电话打进来向他咨询代孕的具体流程和费用,张伟的回复简短:费用40万起、具体情况公司面谈。

所有关于这次事件的问题张伟都回答得非常谨慎,因为很多事他也是 “通过报道才第一次知晓”。像 “2016年,小陈的父亲在工地上干活出了事故,失去了劳动能力,家庭的负担一下压到小陈身上。而小陈的两个妹妹都已经上了大学,一个大二,一个大三,家里每月的开销都要一万多元” 这样的信息,他之前并没有问过小陈,因为单独到机构来找他的女人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钱。在这个前提下,别的他也不会多问,然后只会要求她们进行一些常规检查,看看她们身体是否健康,有无传染病,尤其关注她们的子宫内膜壁的厚度是否在8-12 mm 范围内,这是受精卵能否成功着床的重要前提。

这是张伟提供给我的具体检查项目,机构的客户在选择套餐之前也要做这些检查
关于代孕的事情他则聊得非常投入。张伟09年投身这个行业,代孕的费用从当初的三十几万涨到了现在的四十万起,与之同步的,是分工的细化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现在它更像一条流水线 —— 有专门招募单独贩售卵子女孩们的中介,有专门去实地召集代孕妈妈的部门,有专门提供最后的胚胎植入步骤的医疗团队,还有介绍客户的人,张伟把自己所在机构的功能定位为 “资源整合” —— 有人对孩子求而不得,有人对钱求而不得,他在中间负责链接。

不过关于代孕不合法这件事,他似乎忘记讲了。

2001年8月1日起施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第三条说得很清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这不是让我最不安的部分。张伟向我强调的代孕妈妈 “不会对肚子里的孩子有什么情感”,这对我而言很难接受。他的底气来源于 “完全代孕” ——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在2013年10月15号发表了一篇题为《 “完全代孕” 与传统的 “借腹生子” 的区别》的文章,里面把 “完全代孕” 定义为 “真正具有互助、慈善、利他性质的代孕行为,它与 ‘借腹生子’ 在行为主体和目的、代孕方的意愿、受孕方式、血缘关系和法律后果方面完全不同,绝不能混为一谈”。这篇文章里还介绍了:根据我国学界通说,依据孕妇与所生子女之间是否具有血缘关系,可将代孕分为妊娠型代孕、基因型代孕和捐胚型代孕。妊娠型代孕即 “完全代孕” ( Full Surrogacy ),是指将委托夫妻中丈夫的精子和妻子的卵子通过人工授精使得精卵结合,并将受精卵植入代孕女性子宫而怀孕生子的行为。这种方式下,代孕的孩子与代孕工作者确实在血缘上毫无关系。

如果真的如张伟所说,我们为什么要称呼这些提供代孕服务的女性 “妈妈” ?仅仅是因为那个人生了你吗?我们会喊那个在家里等候你的女性 “妈妈”,在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日给她定时祝福,一定不止是因为她忍受了怀胎十月的麻烦和分娩时世界卫生组织定义下最高级别的疼痛。

张伟觉得我想得太乱了 —— 因为 “代孕妈妈就是一子宫”。

为中泰助孕服务的代孕妈妈,在代孕环节开始前就很清楚地明白自己 “只是把肚子借出去用几天”。甚至有很多家庭来做代孕的时候,为了省钱,会委托自己的姐妹或者堂表姐妹来做代妈。这些姐妹们在做代孕的时候,脑子里分得很清楚,“该要的钱一分不会少的”。4月19号的那条新闻里也说了:“谈起那个曾在小陈肚子中呆过的 ‘女孩’,她觉得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但苏红跟我说她做不到。

见面的时候我称呼她为 “苏阿姨”,苏红与我母亲的年纪相仿,她帮人代孕的时候,代孕还不足以称为一个产业,技术也还在发展中。苏阿姨只愿意告诉我说那是跟今天类似的方式,她当时也并没有非常仔细地去了解,而且新闻曝光得不多,代孕离普通人的生活也挺远。如果不是因为好友夫妇苦苦求子不得,她可能到今天也不用去了解这件事。然而透彻地了解这件事的代价很大,而且实在是 “太大了”。

不论她的丈夫承不承认,她都坚定地把离异的原因归结为这次代孕。自己的孩子被判给了前夫,那个年代离婚不是一件小事,原因又没有办法明说,更何况前夫一直不吭声。好友夫妇非常内疚,经常邀请她到家里来。她看着那个从她肚子里出来的孩子在她眼皮底下渐渐长大,喊她的好友 “妈妈”,喊她 “苏阿姨”。

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是苏红想起那天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眼泪:“你听了应该也会觉得是我的问题。” 她帮好友去接孩子放学,孩子一出校门看到她非常开心,小步向她跑过来,苏红抱他起来,就那么说出口了:“我也是你的妈妈。”

类似的故事在对待代孕相对宽松的环境也发生过。1986年的美国,斯特恩夫妇委托玛丽·怀特海德代孕,在把威廉·斯特恩的精子放入玛丽的身体之前,很多心照不宣的顾虑都用合同约束好了。等到孩子出生后,玛丽却改变了主意。孩子已经给斯特恩夫妇了,她却又想把孩子要回来,并威胁说不给她孩子,她就自杀。

苏红最后问我:“为什么他不愿意叫我 ‘妈妈’?他也是从我的肚子里出来的。”

就是这个路口
小叶回答得很干脆:“因为那就不是自己的孩子。”

她做代孕的原因没什么特殊性,就是急需用钱。之前有比她年长的女性好友做过代孕,告诉她做这件事不看外貌文凭只需要身体健康,而且小叶已经生过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了。

这是在微博号 “头条新闻” 4月19号发布的《90后女孩辞职做代孕赚20万 供妹妹上大学》推送下找到的评论,对于部分代孕机构而言,生育史是 “上岗” 的硬性条件
中泰助孕对代孕者倒是没有这个要求,但是张伟接触过的代孕妈妈很多都是生过小孩的,至少也是结过婚的,“小陈是个例”。他有时候会这样思考外界对这个行业的抵触:“计划生育使得很多人认为一个女人的子宫一辈子只能使用一次,其实并不是这样。过去女人想生就可以一直生,生孩子就没那么多意义。”

我更好奇的是小叶这两次的生育过程有没有什么不一样,究竟是哪些不一样可以让她不会对这个在自己身体里的生命有一些情绪,把 ta 完全当作陌生人 —— 甚至在我问起那个孩子性别的时候,能够回答我说:“不记得了”。

在那则新闻里,90后代妈小陈说了:“通过代孕,那个不能生育的夫妇得到了想要的孩子,而自己得到了所需要的一笔钱,大家只是各取所需。” 看起来买卖双方完全自愿,似乎只是法律不允许的问题。张伟在跟我谈论起小陈的时候,用了 “伟大” 两个字去形容她 —— 一个为了家庭的存续而选择代孕挣钱的伟大女儿。张伟向我回忆了他代孕事业的起点:2009年,他还在医疗机构里工作。同事夫妇一直怀不上孩子,拥有再多的医学知识也治不好自己,孩子遥不可及。他在最近的距离目睹了一切,从此知道了这件事里有这么多需要帮助的人,也看出这里面蕴含的巨大商机。

写作 《反思代孕:必须以女性的身体和孩子的权利为中心》 的旅美学者沈睿觉得,如果一个女性出于帮助别人而去做无偿代孕,那就应该被允许,但前提必须是无偿的;反之,任何利益或金钱回报都有盘剥的可能。她解释道:“理论上说,代孕是女人的身体权利,但在现实里,商业代孕极为复杂,这个问题牵涉到身体与经济利益、身体与心理关系、母亲与孩子关系、经济地位不平等关系等等议题。在现实里,商业代孕与盘剥女性身体伤害儿童权利有直接关系,因为出卖身体的人大多都是那些经济地位低下的人,有大学学位也不一定有经济和社会地位。怀孕有身体危险,孕期九个月,母亲与孩子的身心都在变化,生孩子的过程也会有生死的危险。”

我向张伟问起小陈的近况,他说小陈已经和父母回家去了,小陈的爸妈因为这次的事件觉得亏欠了自己的孩子。张伟劝我让这一切过去就好了:“小陈还年轻,小姑娘嘛,不记事的,很多东西转眼就忘掉了。如果你再去找她强调什么,反而不好。”

行吧。

张伟自己有两个孩子,第二个孩子是做代孕行业有几年了以后才生的。他这几年有太多客户是失独家庭,从前他会觉得养两个孩子太吃力了,但是看了那么多老无所依的家庭之后,他害怕了:“我到了(他们)那个岁数经历这些的话,我受不住的,风险太大了。”

经历过的事情应该都会留下一些痕迹的。








    关注 VICE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