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 二〇一七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来啦

 

(本文摘自NCEPU学工部,有改动) 二〇一七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时光总是匆匆流逝转眼之间又到了一年毕业季又...



(本文摘自NCEPU学工部,有改动)

 二〇一七届本科

优秀毕业生评选
时光总是匆匆流逝

转眼之间

又到了一年毕业季

又将有数以千计的优秀学子离开华电

在社会的舞台上绽放光彩

是否还记得去年那些优秀的学长学姐?

今年,我们一样要选出新的榜样!
二〇一七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通知如下:

各学院:

根据市教委、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和《华北电力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二〇一七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未受过学校行政及党团纪律处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1.连续三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获得一等、二等奖学金者。

2.有两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获得一等、二等奖学金,另一年被评为优秀党员或优秀团员标兵者。

3.有两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获得一等、二等奖学金,并且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单项奖励者。

4.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5.有过其他重大立功表现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分为北京市级和校级,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各院系具体名额如下:


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各院系应严格遵照《华北电力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评选条件和比例进行推荐,推荐名单要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各院系公示无误后,于2017年5月19日下班前将《华北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北京市优秀毕业生需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华北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生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版送至教二楼4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ueshengchu405@163.com。
附件一:《华北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二:《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三:《华北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生情况汇总表》

学生处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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