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后2000家私募将注销登记,协会不跟你讲情面,熟记五大监管热点

 

本周五的新闻发布会环节,对于私募的系列监管措施占了重头戏。...







|来源: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时代周报

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4月29日在证监会专场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经初步统计,今年2月5日前已登记满12个月且在5月1日前既未补提法律意见书也未申请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约2000家,协会将按照相关要求予以注销。

与此同时,今年2月5日前已登记满12个月,且在5月1日前已补提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500余家,提交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600余家。洪磊称,考虑到前期相关机构理解和落实《公告》实际进度较慢的客观情况,基金业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顺延办理时间,相关机构仍可继续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办理相关业务。若此类机构于2016年8月1日之前仍未通过法律意见书且完成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将予以注销登记。

洪磊强调,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展业的机构进行注销登记,不属于自律处分,也不影响该机构在未来需要时重新申请登记,私募机构没有必要进行“保壳”。同时,已登记机构仍须按规定履行季度、年度等信息报送和信息更新义务,如未履行相关义务可能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进行公示。

此外,发布会环节还涉及多项私募监管问题,其中包括私募新三板挂牌、私募基金份额拆分转让、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从业人员基金从业考试等多个环节问题。

私募新三板挂牌又有最新动向

去年12月底,社会各界对新三板挂牌的私募机构融资金额大、次数多、募资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提出质疑,认为偏离了股转系统支持创新创业成长、中小微企业的定位,证监会暂停了相关企业挂牌和融资。

证监会发布会中提到,已就此问题赴各地对私募机构挂牌情况进行调研,对私募机构挂牌估值、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等问题进行研究,抓紧完善相关制度安排,目前已完成调研工作。具体政策意见待研究明确后将尽快发布。

私募基金份额拆分转让出新规

根据法律和规章规定,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收益权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和转让,同时单一私募基金投资者数量应当符合法定上限。任何机构或个人在募集、销售、转让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私募基金或者私募基金收益权时,均应遵守上述规定。证监会表示,关注到今年以来市场存在此类行为,已经查处上海一家违规开展私募产品收益权拆分转让的机构,并督促机构进行整改。并于3月18日进行了新闻发布,明确了监管政策和要求。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加强监测监控,加大对违规开展私募产品拆分转让业务的查处力度。

此外,证监会私募部主任陈自强表示,中国私募基金行业机构多增速快,整体实力不强,有产品的将近8500家,平均规模是2.7亿。最突出的问题是非法集资的风险,非法集资高发态势没有根本逆转,有些私募资金变相公募,变相降低投资门槛,违规保本保收益有些私募从业人员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部分私募基金备案不真实不准确。对私募基金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基金从业人员考试差异化对待

对于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从业人员资格方面是否会差异化对待问题,本次证监会发布会再次重申了基金业协会的解答:

即将优化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安排,增加适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考试科目,预计今年6月发布考试大纲,9月增加相应考试科目,年底出版考试教材。此外,基金业协会正在抓紧研究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高管从业资格认定范围,具体办法正在制定中。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收入全额上缴财政,由财政部统筹划拨考试经费,费用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并接受国家定期审计。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要注意哪些问题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通过率很低,未通过机构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证监会发布会上提到,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基金备案补提登记法律意见书申请通过机构数量较少,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未遵循私募办法规定的专业化管理和防范利益冲突原则,兼营非金融业务、信贷业务,未设置相应制度安排的前提下拟同时从事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或者同时开展其他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

二是法律意见书未认真核实申请机构从业人员、资本金、住所、设施等情况,未有效确认机构实缴资金信息,不能确认有足够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

三是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申请机构真实业务不符,甚至简单抄袭模板,相关制度不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近期随着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告》相关要求的逐步理解,申请通过情况已在改善。

私募保壳处处设卡

最开始,券商积极为私募设计套餐服务,“100万成立新产品”成为各大券商拉拢私募的响亮口号。然而喊了没半天就被协会打脸叫停,“100万产品我们不收”。此后券商认识到协会铁了心要搞,也就收摊回家了。

而好不容易产品有了,法律意见书又来卡一道坎。新规刚出时没有具体模板,没有指导意见,私募和律所都一头雾水延误了大量时间,而法律意见书的审核极又为严格,对经营范围、投资范围、股东高管、风控制度一一要求,基本都被打回去整改。新规以来私募备案登记的通过率仅为10%左右,九成左右私募提交的材料不合格、没有通过。

最后, “备案新规”中提到的做证券类投资的私募机构,全部高管人员都要有基金从业资格;而非证券类私募投资机构,至少要有2名高管有基金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必须要有。

而4月23日当天,今年首次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时间,简直就是广大私募的噩梦。与配套教材模拟试题完全无关的各种考题,由清华数学系秀智商搬的大比例计算题,让所有人直接在考场绝望。

就想保个壳而已,至于吗,我容易么我,呜呜呜!

一言不合就玩真的

事实上,私募管理的收紧早在去年就已经开始,而未来私募管理很可能将继续收紧。

15年12月16日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16年2月1日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2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4月15日又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而4月15日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也被称作“募集新规”,便是针对募集环节制定的细则。对私募基金的募集主体、募集程序、账户监督、信息披露、合格投资者确认、风险揭示、冷静期、回访确认、募集机构和人员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

该规定提到自今年7月15日起——

私募基金在私募产品发行期间,宣传“预期收益”,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风险判断的措辞都将禁止使用。同时,募集机构不得通过电视、海报、公开资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推介私募基金。违规者将被纳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更将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

其次,该“募集新规”还规定,募集机构承担合格投资者的甄别和认定责任;引入了资金账户监督机构,明确募集机构应当与监督机构签订监督协议,对募集专用账户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不被募集机构挪用,并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每一条新规,都有极为严苛的要求,而由于准备匆忙,往往缺乏具体的操作方法,这样的包袱直接甩到了一个个私募公司身上。所以不管是新老私募,不管是要不要备案的的私募,在这一波监管收紧中,都感受到了切实的“紧缚”和“压力”。

而对于尽管收紧的原因云南财经大学证券投资系副系主任、副教授陈晓丹表示陈晓丹表示近几年发生的非法集资问题是私募管理不断进行收紧的重要原因,并且这当中还牵扯到金融办和工商局。“有很多P2P或者非法集资的企业注册,随便一个公司都在基金协会备案,打着私募的幌子但是做的却不是投资,所以这一部分也是清理的重点。”

国内对于私募管理的收紧很大程度上也是源于2015年股灾,监管部门在调查股灾问题时对于二级市场上的资金来源无法进行详细的查明,备案信息管理及壳公司清理等方面便成为了新规治理的方向;而私募管理的收紧还将会继续,未来应该还会再出台相关规定。

陈晓丹最后表示,“对私募公司的管理收紧与整治,对于这个行业良性发展还是有好处的,该管一管了。

但是宝宝真的心里苦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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