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 带电作业

 

9.1一般要求9.1.1本章的规定适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kV(20kV)的高压配电线...



9.1 一般要求

9.1.1 本章的规定适用于在海拔 1000m 及以下交流 10kV(20kV)的高压配电线路上,采用绝缘杆作业法和绝缘手套作业法进行的带电作业。其他等级高压 配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在海拔 1000m 以上进行带电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区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 类空气与固体绝缘的安全距离和长度等,并编制带电作业现场安全规程,经本单 位批准后执行。

9.1.2 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单位批准后, 方可参加相应的作业。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由具 有带电作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9.1.3 带电作业应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 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专责监护人。

9.1.4 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开始前,应与值班调控人员或运维人员联系。需要 停用重合闸的作业和带电断、接引线工作应由值班调控人员履行许可手续。带电 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向值班调控人员或运维人员汇报。

9.1.5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作业前须进行风速和湿度测量。风力大于 5 级,或湿度大于 80%时,不宜带电作业。若遇雷电、雪、雹、雨、雾等不良天 气,禁止带电作业。

带电作业过程中若遇天气突然变化,有可能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应立即

停止工作,撤离人员,恢复设备正常状况,或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9.1.6 带电作业项目,应勘察配电线路是否符合带电作业条件、同杆(塔)架设 线路及其方位和电气间距、作业现场条件和环境及其他影响作业的危险点,并根 据勘察结果确定带电作业方法、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9.1.7 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应进行试验论证,确认安全可靠,并制 定出相应的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后,方可使用。9.2 安全技术措施

9.2.1 高压配电线路不得进行等电位作业。

9.2.2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若线路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线路仍然带电。工作 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控制中心或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联系,值班调控人员或运维人 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9.2.3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发现或获知相关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 止工作,撤离人员,并立即与值班调控人员或运维人员取得联系。值班调控人员 或运维人员发现相关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工作负责人。

9.2.4 带电作业期间,与作业线路有联系的馈线需倒闸操作的,应征得工作负责 人的同意,并待带电作业人员撤离带电部位后方可进行。

9.2.5 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1)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2)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禁止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9.2.6 带电作业,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具(绝缘服或绝缘披肩、绝缘袖套、绝缘手 套、绝缘鞋、绝缘安全帽等)。带电断、接引线作业应戴护目镜,使用的安全带应有良好的绝缘性能。

带电作业过程中,禁止摘下绝缘防护用具。

9.2.7 对作业中可能触及的其他带电体及无法满足安全距离的接地体(导线支承 件、金属紧固件、横担、拉线等)应采取绝缘遮蔽措施。

9.2.8 作业区域带电体、绝缘子等应采取相间、相对地的绝缘隔离(遮蔽)措施。 禁止同时接触两个非连通的带电体或同时接触带电体与接地体。

9.2.9 在配电线路上采用绝缘杆作业法时,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 3-2 的规定,此距离不包括人体活动范围。

9.2.10 绝缘操作杆、绝缘承力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表 9-1 的规定。

表 9-1绝缘工具最小有效绝缘长度

9.2.11 带电作业时不得使用非绝缘绳索(如棉纱绳、白棕绳、钢丝绳等)。

9.2.12 更换绝缘子、移动或开断导线的作业,应有防止导线脱落的后备保护措 施。开断导线时不得两相及以上同时进行,开断后应及时对开断的导线端部采取 绝缘包裹等遮蔽措施。

9.2.13 在跨越处下方或邻近有电线路或其他弱电线路的档内进行带电架、拆线 的工作,应制订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

9.2.14 斗上双人带电作业,禁止同时在不同相或不同电位作业。

9.2.15 禁止地电位作业人员直接向进入电场的作业人员传递非绝缘物件。上、 下传递工具、材料均应使用绝缘绳绑扎,严禁抛掷。

9.2.16 作业人员进行换相工作转移前,应得到监护人的同意。

9.2.17 带电、停电配合作业的项目,当带电、停电作业工序转换时,双方工作 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9.3 带电断、接引线

9.3.1 禁止带负荷断、接引线。

9.3.2 禁止用断、接空载线路的方法使两电源解列或并列。

9.3.3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应确认后端所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 闸)确已断开,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确已退出运行。

9.3.4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所接引线长度应适当,与周围接地构件、不同相带电 体应有足够安全距离,连接应牢固可靠。断、接时应有防止引线摆动的措施。

9.3.5 带电接引线时未接通相的导线、带电断引线时已断开相的导线,应在采取 防感应电措施后方可触及。

9.3.6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作业人员应戴护目镜,并采取消弧措施。消弧工 具的断流能力应与被断、接的空载线路电压等级及电容电流相适应。若使用消弧

绳,则其断、接的空载线路的长度应小于 50km(10kV)、30km(20kV ),且作业

人员与断开点应保持 4m 以上的距离。

9.3.7 带电断、接架空线路与空载电缆线路的连接引线应采取消弧措施,不得直 接带电断、接。断、接电缆引线前应检查相序并做好标志。10kV 空载电缆长度 不宜大于 3km。当空载电缆电容电流大于 0.1A 时,应使用消弧开关进行操作。 9.3.8 带电断开架空线路与空载电缆线路的连接引线之前,应检查电缆所连接的 开关设备状态,确认电缆空载。

9.3.9 带电接入架空线路与空载电缆线路的连接引线之前,应确认电缆线路试验 合格,对侧电缆终端连接完好,接地已拆除,并与负荷设备断开。9.4 带电短接设备

9.4.1 用绝缘分流线或旁路电缆短接设备时,短接前应核对相位,载流设备应处 于正常通流或合闸位置。断路器(开关)应取下跳闸回路熔断器,锁死跳闸机构。 9.4.2 短接开关设备的绝缘分流线截面积和两端线夹的载流容量,应满足最大负 荷电流的要求。

9.4.3 带负荷更换高压隔离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安装绝缘分流线时应 有防止高压隔离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意外断开的措施。

9.4.4 绝缘分流线或旁路电缆两端连接完毕且遮蔽完好后,应检测通流情况正 常。

9.4.5 短接故障线路、设备前,应确认故障已隔离。9.5 高压电缆旁路作业

9.5.1 采用旁路作业方式进行电缆线路不停电作业时,旁路电缆两侧的环网柜等 设备均应带断路器(开关),并预留备用间隔。负荷电流应小于旁路系统额定电

流。

9.5.2 旁路电缆终端与环网柜(分支箱)连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绝缘部件表面 应清洁、干燥,无绝缘缺陷,并确认环网柜(分支箱)柜体可靠接地;若选用螺 栓式旁路电缆终端,应确认接入间隔的断路器(开关)已断开并接地。

9.5.3 电缆旁路作业,旁路电缆屏蔽层应在两终端处引出并可靠接地,接地线的 截面积不宜小于 25mm2。

9.5.4 采用旁路作业方式进行电缆线路不停电作业前,应确认两侧备用间隔断路 器(开关)及旁路断路器(开关)均在断开状态。

9.5.5 旁路电缆使用前应进行试验,试验后应充分放电。

9.5.6 旁路电缆安装完毕后,应设置安全围栏和“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防止旁路电缆受损或行人靠近旁路电缆。

9.6 带电立、撤杆

9.6.1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两侧电杆、导线及其他带电设备是否固定牢靠,必 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6.2 作业时,杆根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应穿 绝缘靴。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9.6.3 立、撤杆时,起重工器具、电杆与带电设备应始终保持有效的绝缘遮蔽或 隔离措施,并有防止起重工器具、电杆等的绝缘防护及遮蔽器具绝缘损坏或脱落 的措施。

9.6.4 立、撤杆时,应使用足够强度的绝缘绳索作拉绳,控制电杆的起立方向。

9.7 使用绝缘斗臂车的作业

9.7.1 绝缘斗臂车应根据 DL/T 854《带电作业用绝缘斗臂车的保养维护及在使

用中的试验》定期检查。

9.7.2 绝缘臂的有效绝缘长度应大于 1.0m(10kV)、1.2m(20kV ),下端宜装设

泄漏电流监测报警装置。

9.7.3 禁止绝缘斗超载工作。

9.7.4 绝缘斗臂车操作人员应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作业时应注意周围环境及 操作速度。在工作过程中,绝缘斗臂车的发动机不得熄火(电能驱动型除外)。

接近和离开带电部位时,应由绝缘斗中人员操作,下部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台。 9.7.5 绝缘斗臂车应选择适当的工作位置,支撑应稳固可靠;机身倾斜度不得超 过制造厂的规定,必要时应有防倾覆措施。

9.7.6 绝缘斗臂车使用前应在预定位置空斗试操作一次,确认液压传动、回转、 升降、伸缩系统工作正常、操作灵活,制动装置可靠。

9.7.7 绝缘斗臂车的金属部分在仰起、回转运动中,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 0.9m(10kV)或 1.0m(20kV)。工作中车体应使用不小于 16mm2 的软铜线良好接地。

9.8 带电作业工器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9.8.1 带电作业工具存放应符合 DL/T 974《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的要求。 9.8.2 带电作业工具的使用。

9.8.2.1 带电作业工具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转动灵活,并按厂家使用说明书、 现场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9.8.2.2 带电作业工具使用前应根据工作负荷校核机械强度,并满足规定的安全 系数。

9.8.2.3 运输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 内,以防受潮和损伤。发现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 试验或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8.2.4 进入作业现场应将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垫 上,以防脏污和受潮。

9.8.2.5 禁止使用有损坏、受潮、变形或失灵的带电作业装备、工具。操作绝缘 工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手套。

9.8.3 带电作业工器具试验应符合 DL/T976《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要求。

9.8.4 带电作业遮蔽和防护用具试验应符合 GB/T18857《配电线路带作业技术导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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