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 委员、代表谈公共文化服务

 

全国两会已接近尾声,小编整理了两会中文博界的相关提案,这些提案既涉及文物、博物馆领域,也包含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内容。...





全国两会已接近尾声,小编整理了两会文博界的相关提案,这些提案既包括文物、博物馆领域,也涉及到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 励小捷

文物经费的使用要符合文物保护的规律

文保财政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要把对资金安全、公平、效益的要求与对文保维修工程的质量保证结合起来考虑,做适当的调整和灵活性的安排。建议如下:

第一,关于定额和预算。文物修缮工程类型多样,质量要求高且有诸多不可预见性。安排文保修缮工程的预算不宜采取普通工民建维修工程的定额标准。比如,古建筑的维修按照文物保护理念要坚持原型制、原材料、原工艺,其中的原材料和原工艺就会突破一般建筑维修的定额;再如,有些费用不在定额安排的科目当中,如长城修缮的二次运输费用即由山下用人背牲口驮,把砖运到施工区域的费用。针对这种情况,建议抓紧制定文物修缮工程的定额标准,一时没有定额的可由财政部门与文物部门选取同类优质工程的预算作为参照,必须按照普通建筑修缮定额作安排时,应允许文保工程在其基础上上浮30%。

第二,关于招投标。对于具有唯一性和价值极其重要的文物修缮工程,应采取比选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设计施工队伍,如唐宋建筑、故宫等;对于大多数文保修缮工程应采取招投标方式,但不宜低价中标,应综合考虑技术评价、业绩、诚信和价格等因素,才能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关于财政评审。文物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拿国保和省保来说,即便国家和省里审查并安排了一个项目的预算,到项目所在的县仍然要进行财政评审。总的讲,进行财评是必要的,因为资金一旦安排“冒”了,造成过度维修也是对文物的破坏。但是,一些地方的财评是下了指标的,比如要求在原预算基础上压下30%。这样一刀切就很难保证维修质量,施工方干不下来只能从偷工减料上找出路。财评的动机是为了节约资金,结果反而会造成更大的浪费。

第四,关于资金执行进度。地方的财政项目安排原则上要求当年执行,而且要列入绩效考核。这一要求对于多数文保修缮工程来说是难以达到的。每年的四五月份下达预算,招投标要一个半月,开工就到了六七月份,北方施工期短,三四个月赶一个文物修缮工程是会出问题的。比如修长城,一下霜就不能再做砂浆活了,硬要赶进度,第二年开春肯定会出现冻融的问题。建议对文物修缮工程的当年预算可以跨年度安排,不必要求当年执行完。或者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一次性审批维修方案,分年度安排预算资金。

现在,社会对文物保护越来越关注,也常有维修不当的事例被曝光。解决这些问题,即需要进一步从理念和技术上下功夫,也需要研究并解决相关的机制与管理问题,双管齐下,方可奏效。

全国政协委员、西安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院长王勇超

构建“丝绸之路中华民俗文化长廊”

我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该积极调研,支持陕西构建“丝绸之路中华民俗文化长廊”,统筹谋划和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民俗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风情园,以及各具特色的民俗小镇,依托这些项目,以点串线,以线带面,把现存的各地区有形的和无形的民俗文化遗产都保护起来、弘扬起来、传承下去,使陕西民俗文化旅游产业有序竞争、各显其能、协调发展、共同提高。在陕西探索的基础上,将“文化长廊”不断延伸到国内丝绸之路沿线各地区,最终建立起“中华民俗文化大长廊”,打造出一条独具特色的民俗旅游精品线路。

在具体工作中,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给予支持:

一是国家应成立重大民俗文化建设项目专门组织指导机构,负责出台相关法规政策和实施方案。同时,建议将丝绸之路中华民俗文化长廊建设,纳入国家正在实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统筹规划,积极推进。

二是政府应对列入中华民俗文化长廊的项目,不论所有制形式,都一视同仁;对具有填补空缺、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大的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实行奖励和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发挥其社会教育功能。

三是加大政府培育和扶持力度,尽快把中华民俗文化长廊打造成文化精品工程,成为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中国梦想的精神宝库,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并形成具有活力和潜力的经济增长点。

四是支持对丝绸之路起点中华民俗文化资源的有效整合,并加强对沿线国家民俗文化的深入研究。设立丝路文明国际民俗文化探源工程,举办国际性的民俗文化论坛或民俗文化节庆活动,推出一批具有创新性、创造性的高品位的丝路民俗文化成果,并予以出版发行,持续增强中华文化的软实力和影响力。
全国政协委员、西安大唐西市博物馆理事长吕建中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发展

为了充分发挥非国有博物馆的重要作用,调动非国有博物馆实现规范管理的积极性,我认为,应按照《博物馆条例》中“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政策,解决“两张皮”的问题。为此建议:

应积极宣传、贯彻“一视同仁”政策。各级政府对被授予不同等级的非国有博物馆与同级的国有博物馆给予同等的资金扶持和待遇。运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手段使出资保护国家文化遗产,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民营企业和个人享受到与国有博物馆同等的待遇。

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开发与文物保护、文化传承相关的创意产业,形成新的旅游资源和“文化+旅游+体验+文化消费”的发展模式

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模式推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与“民心相通”的非国有博物馆给予政府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文联主席郑晓幸

充分利用新技术让公共文化服务更得人心

对于如何助推文化小康,我建议,国家在“十三五”期间充分利用新技术,大力发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侧改革,确保在“互联网+”时代,文化惠民工程真正惠及百姓,让公共文化服务更得人心。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天津画院副院长 韩必省

促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精准投放

当前,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在利好的大环境下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也面临诸多问题与困难。如当前贫困地区居民以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为主,但面向这些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产品严重不足。一些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机构不重视地域性特点,提供的文化产品针对性不强,还有许多地方的服务手段仅限于提供文化书籍,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为此,我建议,加强贫困地区的文化统计工作,通过深入调查,了解贫困地区文化发展的人力、物力、财力等需求,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共建共享机制,推动人才、设施、资金的准投放。针对贫困地区不同区域、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程度,以及留守老人和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众的多元化需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公共文化服务。

与此同时,建立并完善贫困地区文化、教育、科技、广电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职责,整合资金和资源,形成公共文化建设和扶贫攻坚的整体合力。还可以根据贫困地区特有的民族、民俗等特色文化资源情况,以当地特色文化为引领,打造当地特有的文化品牌,一方面可以增强贫困地区文化氛围,提供有助于公共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另一方面提高贫困地区的自我造血功能,增加当地群众收入、扩大就业、缩小贫困差距,从而有效实现脱贫。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数学研究所所长、农工党湖南省委会副主委郭晋云

多措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

目前,各级文化投入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文化活动也主要由公共文化机构承担。各级财政对文化方面的投入,还存在总量小、人均事业费低、文化事业费占比低的情形。而社会力量参与对文化的投入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鼓励和引导,政府投入不足一方面制约文化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影响社会力量资助文化建设的信心。

因此,我建议,应该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同时,还要改变投入方式,以国家艺术基金为平台,为非营利性文化组织、公共文化机构和企业牵线搭桥,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的专家评审和绩效评价提高社会力量直接参与文化项目的积极性,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

针对目前非营利性文化机构规模小、缺乏活动资金的情况,一是实行文化组织登记制度,设立专业机构对非营利性文化机构进行认证,并给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二是应该通过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并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

三是应该鼓励非营利性文化机构向国家艺术基金申请文化活动补助,并主动向社会力量募集资金开展文化活动。同时,为改善我国文化投入不足的现状,应对社会力量捐助文化事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完善。统一文化事业与其他公共事业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范围。

本文整理自:《中国文物报》、《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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