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知《反家暴法》已正式实施

 

如果不制止犯罪,罪犯就会犯更大的罪。...





提起家暴,我们并不陌生,通常分两种,夫妻间或大人与孩子间由意见不和发展成为的语言暴力及行为暴力统称为家暴,在2016年3月1日,我国反家暴法已正式实施。

如下


家暴不仅仅为受暴者带来身体上的伤害,也会使心灵蒙上灰尘,对于施暴者,我们不应该一味纵容,而是应该通过法律,让施暴者扭曲的心灵重新得到舒展,受暴者是受害者,施暴者同样也是,身心不健全使得其暴虐纵横,如果不加以劝诫和管束,很可能走上更大的犯罪道路。

 案例:婚后一年被打四次

“我一定要离婚!。”4月25日,王女士拨通佛山日报报料热线哭诉。因4月24日再次遭受家暴,家住南海平洲玉器街苏豪街的她四处求助。

王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10月,23岁的她与丈夫谢某通过微信“添加附近的陌生人”的方式相识,后怀孕,两人于2015年1月登记结婚。“他没有工作,还喜欢赌博,而且脾气很大,每次两人吵架,他就会动手打人。”对于这段婚姻,王女士坦言自己被蒙骗了,她直到领证当天才知道他曾结过婚,还与前妻育有一子。

包括4月24日被殴打在内,王女士说,其婚后一年就被丈夫殴打四次。前三次分别是2015年11月、今年1月及2月。这三次,她事后都拨打110报警,“但是,报警没用,因为警察每次过来,都说这是夫妻的私事,让我们自己解决,他们无法处理。



▲王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在市一医院CT后的检查结果。

4月24日被打,王女士又报了警,但是警察来了,仍然说是私事。王女士直言很绝望。

昨日,记者再次致电王女士,她称仍未有居委会等相关人员到家中调解。



▲王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丈夫谢先生将其砸碎的手机残骸。

王女士称,自己并不知道有《反家暴法》的存在,除了报警和离婚,她不知道该怎么维权。记者向王女士介绍了《反家暴法》的维权内容后,5月1日,王女士通过微信告诉记者,她正在收集家暴证据,准备去法院起诉。

变化:已有妇女依法维权

《反家暴法》所针对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没达到《刑法》中的虐待罪、遗弃罪甚至连《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处罚都够不上的轻微的家庭暴力行为。也就是说,只要遭受轻微家暴就可以求助。

据不完全统计,“三八”维权周期间,全市各级妇联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00多场次。市妇联有关负责人透露,《反家暴法》出台后,部分家暴受害者开始向居(村)委会、妇联、公安、法院反映情况,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甚至已有妇女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例如,今年3月中旬,结婚5年、经常遭遇家暴的李女士(化名)求助,市妇联维权站依照《反家暴法》为其指引如何通过报警、申请伤情鉴定、收集家暴数据等方式申请人身保护令,以及如何申请离婚和争取子女抚养权。

3月以来,南海法院已向该区居民阿红(化名)发出了一张人身保护令。

阿红称自己多次遭受丈夫家暴。2015年11月11日,她遭受丈夫严重殴打,向警方报警求助,警方出警,南海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其伤情进行检验后出具《刑事技术检验受理回执》,载明其所受伤害是轻微伤。但是警方的这次干预并未能让她脱离家暴。今年2月2日,她再次被丈夫打伤。

3月1日《反家暴法》正式实施,担心再次遭受家暴的阿红带着《报警回执》、《受理报警登记表》、《刑事技术检验受理回执》以及相关医院的检查报告,向南海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南海法院审理认为,阿红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于是向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其丈夫对其继续实施家暴。数据显示,童年被家暴的孩童以及婚前后被暴虐的妇女其身心灵深处都存在着一定的恐惧,这种失去安全感的“特点”使他们的人格在日后的学习和工作并情感生活和社会环境相处下都显着敏感和胆怯。肉体的伤总会痊愈,但心灵的伤痕是会因事物的改变或新环境的变迁而屡屡回忆从而回到过去发生过某件相同事件的历史场景,我们无法更改既成事实的悲剧,只能通过司法程序将此类性格缺陷型人群绳之以法。某些妇女因为“怕丢人”“原谅他多一次”而忽略此犯罪现象的发生,殊不知只会纵然其犯罪心理的恶化,从而带来更深的伤害,但愿法制社会下,我们熟知法律,运用法律,用法律的外衣保护自己。但愿受伤的心灵会因一个暖心的微笑,一份深切的问候,一缕阳光的陪伴而被治愈,但愿文中年轻的王女士能够合法解除婚姻,再次获得一份贴心的爱情,重新拥抱美好的生活,在法制的天空下,人人平等,无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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