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个你还敢帮朋友消分吗?

 

苏先生是个热心肠,前几天,他的朋友找他帮忙,没想到,这忙帮得却“害”了自己!...







先生是个热心肠,前几天有个朋友找他帮忙,朋友的车上有两条违法停车记录,希望苏先生带着驾驶证前去接受处理,苏先生就热情的答应了。在处理的时候被民警告知,如果苏先生的驾驶证再处理其他车辆违法将会被“拉黑”。



什么?!苏先生听到这儿有点害怕了。怎么帮朋友处理个违法停车,还给拉黑啦?!于是,苏先生拨通了《南方谈交通》节目热线咨询。

主持人南方说

2013年,公安部就出台了《公安部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其中第12条明确规定,防止代理人员接受违法行为处理。要建立 “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对其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组织调查。

苏先生说,这个违法没有记分呀,没有记分也不行吗?

南方说,这个规定中提到的词语是“处理”,而不是一定要被记分才算是。只要开具了《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就是“处理”。如果被“拉黑”了,需要超过一个驾驶证审验周期或者机动车年检周期才能恢复正常,期间不影响使用,但不能再处理违法。

所以呀……

  热心肠是好事儿,不过可不是什么忙都能帮,比如“帮我做个担保贷个款吧”,“帮我贷款买个车吧”等等,这些忙帮了,可能将会后悔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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