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报】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年”,27项举措,个个都是“干货”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今年已出台27项举措,切实解决各族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新疆首个“民族团结进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今年已出台27项举措,切实解决各族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新疆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年”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



来自南疆库尔勒市的维吾尔族姑娘米日古丽·买木塔洪是新疆财经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大一学生,她去年底差点没领到学校发放的助学金,原因是银行卡注册姓名中少了一个“·”。

在新疆,米日古丽·买木塔洪遇到的麻烦并非个例。日常生活中,有许多少数民族群众为了一个“·”而烦恼。“好在学校后来出面证明,让我领到了助学金。”米日古丽·买木塔洪告诉记者。

少数民族群众护照、身份证等证件使用中存在着同音不同字、多字少字,姓与名前后颠倒、中间的“·”输入不一等不规范不统一问题,给群众生活工作带来了种种不便。



“今年,自治区各部门要尽快研究并出台措施,这一问题要尽快解决!”今年3月召开的“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明确指出,今年新疆要率先解决少数民族证件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

除了为群众处理好名字标准化问题外,新疆还将适应开放需要,深化护照签发管理改革;紧盯“全国话题”,多渠道加强儿科医生培养培训;不忘“本土特色”,大力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喀什高台民居;大力促进就业扶贫,推进驻疆企业吸纳少数民族群众就业……这一项项举措,点对点解决各族群众工作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困难,扎扎实实把民族团结工作做到“点”子上。

27项举措遍及文化、医疗、教育、兵团、援疆等方方面面、各个领域。在南疆基层工作了6年的喀什地区年轻干部张萌说,这些措施找准了民族感情的共鸣点和群众利益的结合点,“用时下热词形容就是,个个都称得上是‘干货’‘硬货’。”

自1983年开始,新疆把每年5月定为“民族团结教育月”。今年,自治区党委决定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在新时期把新疆的民族团结工作再向前推进一步。

【政策“干货”】

27项举措具体包括:

保障区域内各民族一律平等;

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各民族领导干部带头与各民族群众交朋友;

培养选拔一大批各民族干部;

完善流动人口管理,5月1日起不再使用便民服务卡;

适应开放需要,深化护照签发管理改革;

今年在疆内率先解决少数民族证件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方便各族群众工作学习生活;

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

主动作为,为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到内地出差办事创造更好条件;

加大向内地派出工作人员,加强新疆籍人员服务管理;

在全疆开展农村土地清理;

嵌入式居住要有明显进步;

因地制宜推进双语教育;

加强小学初中双语教材建设;

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

积极推进驻疆企业吸纳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就业;

加强儿科医生培养;

保护好具有民族特色的喀什高台民居;

培养各民族艺术人才;

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鼓励使用本民族语言创作;

加强中医民族医药继承创新和人才培养;

狠抓干部作风建设;

发挥好兵团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作用;

发挥好对口援疆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作用等。



来源:新华社

转载自:国家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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