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鸟】对有偿家教零容忍,省教育厅动真格了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苏委教)(2017)4号文件,现将...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苏委教)(2017)4号文件,现将我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1[b]溧水区洪兰小学黄扣金有偿家教问题。

2016年秋季开学后,黄扣金利用周六时间在家办班辅导学生作文,收取辅导费用。黄扣金在初次查处制止后仍不收手,没有立即停止有偿家教,并继续收费,前后共收取辅导费6000。黄扣金有偿补课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2016 年 12 月,溧水区教育局给予黄扣金警告处分,并扣发其 6 个月基础性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扣发 3 个月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并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

2[b]江阴市第一中学傅永祝有偿补课问题。

2015年10月至2016 年1月,傅永祝在担任班主任和物理教学工作期 间,组织 7 名学生在学校或其家中进行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用。傅永祝有偿补课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2016 年 7 月,江阴市教育局给予傅永祝警告处分。

3[b]睢宁县凌城中学组织有偿补课问题。

2016 年寒假期间,凌城中学组织高二学生进行补课,共收取补课费41255元,用于发放教师补课费用。张甫宗身为学校校长,违规安排学生到校补课并收取费用,违反了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2016 年 4 月,睢宁县教育局给予张甫宗警告处分。

4[b]兴化市实验小学周佳佳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问题。

2015 年 7 月上旬,周佳佳利用其在兴海教育兼职,通过校信通向自己班级学生家长发送短信,组织班级 15名学生参加暑期补习,每人收费 780 元。周佳佳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行为,违反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2015 年 8 月,兴化市教育局给予周佳佳警告处分,并调离兴化实验小学,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其兴化市教坛新秀称号,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和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这些案例严重背离了人民教师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宗旨,虽然发生在少数教师身上,但暴露出我省部分教师职业道德、教风学风、纪律意识等方面仍存在突出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通报传达到每位教师,从以上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扎实抓好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遏制和杜绝师德失范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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