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灯不省钱

 

一、把废节能灯管扔进垃圾箱是否环保?二、使用节能灯是否省钱?我的回答都是“否”。...



原文2011年3月3日发在和讯博客《常熟记忆》,这个系列文章,是我刚刚对写文章感兴趣的那段时间积攒起来的。因为离所谓的文学标准还有差距,所以只能发在自己的博客上。但是,敝帚自珍,我坚信这些接地气的文字,会得到大家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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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7日上午,温家宝总理在新华网上与网民在线交流时强调:真正限制盲目增长应该采取综合的考核指标,绝不能再以牺牲环境的代价来换取高速增长。真正完成节能指标是要关闭高耗能企业,短期内拉闸限电弄虚作假必须严肃处理。

当天下午,我第二次给家中外卫的节能灯更换了电子镇流器。

2008年,因为我购买的是精装修房,搬迁新居前,我更换了原装修的普通电子节能灯,只留下了卫生间里的两盏,其余拆下来的节能灯就留作备品。我对这类灯具的质量没有信心。

入住一年后,原装节能灯就开始出现故障,好在有备无患,费点时间更换灯管或镇流器就行,废旧灯具就直接扔进了垃圾箱。于是,问题来了:一是这样处置废品是否环保?二是使用节能灯是否省钱?我的回答都是“否”。

2003年,我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时,法律法规清单中有这样一个国家环境标准——HJBZ15.2-1997《节能低汞型双端荧光灯管》。只要看标题就能发现,节能灯管和电池一样都含汞。汞的危险性无须多述,废弃节能灯处置不当也会污染地下水和土壤。而且从长远看,节能和环保的目的相同,因此不能因为节约能源而污染环境。

据报道,我国对废旧节能灯的回收体系处于空白,目前几乎没有专门机构来回收节能灯。无汞节能灯在国内尚未普及,绝大多数企业生产的节能灯均含汞,一旦报废只能被丢弃造成污染。由于回收处理成本很高,又没有政府补贴,现在国内仅有三家节能灯厂设有回收处理装置。国家至今未出台任何针对性措施和政策,而环保部门因没有回收制度,并不重视节能灯污染。更恐怖的是,2008年开始的大规模推广节能灯,为鼓励居民购买甚至出台了优厚的财政补贴政策。

在目前形势下,我只能直接丢弃节能灯管,这样做是参照了废电池的处理。国家环保总局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第3.2规定:“废一次电池的回收,应由回收责任单位审慎地开展。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电池。”既然不能回收,那么没有后续出路的回收活动,都是没弄明白或者作秀。

现在市场上的节能灯分大牌和杂牌两种,大牌的售价高于杂牌两至三倍,于是杂牌灯很畅销。不可否认,大牌节能灯更符合国家环境标准,对环境的污染也相对较小。而杂牌节能灯的寿命较短,废弃的数量也更大。但是,普通消费者不会考虑这些问题。

以一根普通的12瓦环形节能灯管为例,杂牌售价约10元,如果每天使用3小时,正常寿命约一年。这盏灯的灯管和镇流器总耗电约20瓦,亮度相当于40瓦白炽灯(售价2元),也就是说能节约一半电量。简单计算,普通白炽灯年耗电约43度,需电费22元,用节能灯可以节约11元。依我的实践经验,综合考虑节能灯管、电子镇流器和普通白炽灯的寿命,使用节能灯并不省钱。而且最关键的是,节能灯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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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红旗桥改造工程开工。





2007年,虞城上空的广告滑翔伞。









2007年,新颜桥上这位勇敢的青年用坚定的眼神,把骗子看得落荒而逃。



2008年,嵩山路原双猫集团办公大楼(左侧)拆除中。



2009年春节,海虞南路的烟火,右侧华联宾馆还未被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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