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奇怪的理由,推荐给你五本“无用”之书
推荐五本“无用”之书给你,但是吧,是不是真的无用请看完再给我反馈好吗?...
所读过的圣贤书中,让我感触最深是这一句:人皆知有用之用,却不知无用之用也。
读书就是一种“无用之用”,因为它需要一种在人身上 “转化”的过程,它不会直接产生作用,完全是个体经验。
像《倚天屠龙记》里张无忌学太极拳,招式忘尽以后,留下的那部分,才是所得。
推荐五本 “无用”之书给你,但是吧,是不是真的无用请看完再给我反馈好吗?
这一本一定要送给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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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如美棠 我俩的故事》
对于自己喜欢的人,不管送什么,好像都需要更费一番心思。
特别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时候。
每一份礼物都是一次暗示,每一件物品都在替你发声。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如果送本书给喜欢的人话,我会选它。
这是一本2013年的书,记录了两个再普通不过的人,一段不因时因际而改变的纯粹爱情。
87岁时,饶先生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妻子美棠去世了。一个相伴了几十年的人,就这么离开自己,犹如身体和灵魂被剜去一大块,余下残躯,再不能是完整。
后来他决定画下他俩的故事,死亡是没有办法的事,但画下来的时候,人还能存在。于是,他一笔一笔,从美棠童年画起,以“绘画”和“拼贴”的方式完成家族史。这段私人记忆不仅鉴证了大时代下国家与民族的风风雨雨,更有着历史叙事下的小人物的真挚体验,感人至深。
“对于我们平凡人而言,生命中许多微细小事,并没有什么特别缘故地就在心深处留下印记,天长地久便成为弥足珍贵的回忆。”
我要把这本书,郑重地递给我喜欢的人,并对他说:这样一辈子都有你在,就很好。
这一本里有让人唏嘘的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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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那些事》
只是人算不如天,重逢到来之时通常发生在人毫无准备的情况之下。
平日锦衣美妆不曾与你相见,偶尔蓬头垮服出门倒垃圾却碰到你了;
职场上意气风发时不曾与你相见,偶有挫败酒吧买醉时却碰到你了;
想见时不得见,想忘了却遇到……
我是一个过时的人,喜欢旧东西,喜欢所有人事唏嘘的情节,喜欢看重逢以后沧桑变幻的戏码。
吴念真这本《这些人,那些事》是若干个短故事的合辑,区别于市面上那种七拼八凑的连文法都有问题的流水账,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可爱动人。我喜欢作者节制的美,喜欢他讲述故事时特有的平淡口吻,喜欢叙事技巧看似朴实之下的那种暗流涌动。
书里有一篇,写的就是我最喜欢的《重逢》。女孩在计程车上一路不停地跟各种人讲电话,讲自己的事,事无巨细毫无避忌。然而在到达目的地要付钱下车时,她对司机说,我已经把这些年我的事情全都告诉你了,你就连一声hello都不肯说吗?而后故事就在这里结束,我们其实无需等待那个司机的表情和回答,因为生活不是电影,不一定非要有结局。
因为当初分离,所以现在才有重逢,无论分离的原因是什么,重逢的当下总是意外而又令人不胜唏嘘。有首歌词也写道,我认识的只有那合久的分了 ,没见过分久的合。所以重逢,恰如一场意外的暴雨,是瞬间的释放,尔后天朗气清或者流云不散,都不妨碍人生继续。
这一本完美诠释了 “局外人”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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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
这是主动的出局,当然还有被动的出局。比如——有人讲了个暗语,除我之外,所有人都懂得背后的含义;通过朋友圈,我知道了一次只有我被排除在外的聚会;朋友一起出游,谁都是成双成对,只有我一人落单,跟哪都像只晃眼的大灯泡。
还有一种,大概是局外人的“最高级”——我觉得自己是隐形的,没有人会在意我的存在,连我自己也不在意。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虚无的假象。对此,我麻木无感。我和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这是存在主义大师阿尔贝·加缪的成名作,不长,一个下午足够看完。本书给人最大的震撼是,当人们还在思考“我”和世界的关系,以及“我”之于这个世界的意义时,作者直接把“我”和“世界”全给否定了——个体是荒谬的,世界更是荒谬的,谁之于谁均为无意义的存在。想想,还真是令人绝望呢。
加缪写这本书的时候正值二战时期,局外人现象正是那个时代背景下孕育的产物,在战争的恐慌之中,人们孤独、痛苦、冷漠,想要挣扎,又囿于现状。面对世界,他们是局外人,面对自我,同样陌生疏离。
悲观一点说,人从来不曾有过真正的自主和自由,因为我们活在一个规则既定的社会环境之中。忠于自我的结果,要么异化,要么被审判。所以,人一旦被纳入群体的概念之中,就不可避免会出现身为“局外人”的时刻。于是,想做个真诚地忠于内心的人还是做个随大流的人,这简直就是伴随人类历史发展的永恒问题。
据说一个人成长的标志之一,是不再拿“我”当参考坐标看世界,当年看完这本书以后,犹如当头棒吓,敲死了我心里那个无知又自以为中心的小人儿。
这么多年过去,我又开始思考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成长的终极境界最后还应该是回归到“我”才对,当你熟悉了整个世界的荒谬设定之后,如何巧妙的忠于内心,这才是终极奥义。
这一本里有人生最重要的 “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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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
我知道一辈子很长,可过来人又会说,一辈子太短。
你说一天有多长?
无数个普通的日子可能匆匆在你生命里划过,然后消失无踪,不留半点痕迹;也有些日子,烙印在人身上,经年累月之后,不仅不会褪去,相反愈加铭心刻骨。
这一天,我遇到了你,如冰川融流;
这一天,我失去了你,像末叶离枝;
这一天,我开始重新认识自己,与过去握手言和,与未来立约言誓……
只因为这生命里永恒的一天,让无数随波逐流的时间沉淀出崭新的意义。
从前,有一天,它对我意义非凡……
为什么人会喜欢电影?最早的解释是,电影是造梦的机器。
人们喜欢电影的理由很简单,一生太长,故事太多,而它在有限的时间里撷取了最重要的部分,展现在你眼前,节制而精要的美。
反观生活,无意义的太多,有意义的太少,日子多是机械式的重复。而我们渴望拥有被赋予特殊意义的时光。这本《一天》,讲了一对普通男女的爱情,相识二十年,每年只约见一天。
想想真是个有趣的设定,不管我们经历过什么,正经历什么,与谁相恋,与谁分离,到每年这一天,我都放下手中的一切,风雨不改去赴你之约。
比起经年累月的消磨,有时候人宁可珍惜这闪闪发光的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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