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来自巴黎的社企学习笔记(三):欧洲人眼中的“为富当仁”

 

每个时代占主导地位的群体都有责任消除贫困,不管是出于哪项原因,或者说需要。如果一个城市的最高建筑往往代表权力,那么在欧洲,一千年前,是教堂;五百年前,是城堡;而如今,是商业写字楼。...



(图片来源于网络)

美国和西欧是全世界极端贫困人口最少的地区。从世界银行的这张图可以看出,极端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战乱地区、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印度等地。中国的极端贫困人口比例大约在11.18%。



2014年全球贫困人口比例,$1.9/天,2011PPP

数据来源:http://povertydata.worldbank.org/poverty/home/

在这里,极端贫困被定义为每天的收入小于2美金(2011PPP)。教授特别强调了一点:贫困被怎么定义可以直接影响统计结果和结论。比如,在欧洲,如果你的收入低于当地中位数(Median,不是平均)的60%,你就被“官方的”认定为穷人;在美国,如果你的税前收入低于一个家庭所需基本食物开支的三倍,你就被“官方的”认定为穷人。如果此时我们给大家每一个人都发放1000美金,美国可能就没有官方定义下的穷人了,而欧洲的穷人比例不变。(如果对贫困的定义有兴趣,可延伸阅读:Defining poverty: Measure by measure.  http://www.economist.com/node/17961878)

可是富人为什么要帮助穷人呢?为什么我们有时候感觉西方的富人比较慷慨比较热衷慈善呢?他们的出发点到底是什么呢?通过几小时的课程,我觉得可以粗略概括为三点。

1)精神层面的需要。

比如基督教的信众会跟随圣经的教导:“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无论哪一座城里,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你不可忍着心、揝着手不帮补你贫乏的弟兄。总要向他松开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补他的不足。”(申命记第十五章,7-8)。



(图片来源于网络)
我有个好朋友,大学攻读的哲学系。让我诧异的是,在看遍各路哲学宗教的理论后,她居然成了一名虔诚的基督教徒。我问她:“为什么富人要帮助穷人呢?”她说,基督教的核心思想是爱,出于爱,我们要帮我们的兄弟姐妹。我接着问:“如果穷人之所以穷,是因为他自己的懒惰或者其他原因呢?”她回答:“跟他为什么穷没有关系。如果你爱一个人,需要那个人足够优秀配你的爱,那就不是爱了,而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交换。耶稣来到这个世界上,给予我们的是我们不配得的爱,所以我们要模仿基督的样式去爱人。”老实说,我非教徒,但是听到她如此平静又坚定的娓娓道来爱与交换的区别,还是很受触动的。

在《古兰经》中也有类似的教导让人们分享食物给周围的人,而佛教中人们为了福报或者下一世的幸福而积德行善。当然也有一种非宗教的、更为冰冷的理解:“人们行善并非为了帮助他人,而是为了使他自己自我感觉良好。

2)社会公平的需要。

工业革命以后,社会的贫富差距急剧拉大。在19世纪的英国,纺织厂生产的不只是棉布,还有贫穷。教授有个绝妙的比喻:人生就像玩大富翁,赢了的人觉得是自己技术得当玩得好而忽略了运气的因素,输的人觉得都是运气而已全然不想是否有自身之过,连输几次后,可能就有人会怒发冲冠,掀盘而去。如果富国只想着现在的富饶都是前几世苦心经营的结果,现在的享受是理所当然的,那么穷国,尤其是后来出生在这个已经贫穷落后国度的人们,可能会忿忿地说这不公平,继而揭竿而起了。中国有陈胜吴广的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南非有曼德拉的号召:“Overcoming poverty is not a gesture of charity. It is an act of justice.”(消除贫困并非只是慈善的一种姿态,而是正义的一次行动。)因此1601年英国设立workhouse、1656年法国设立L'Hôpital Général(General Hospital)收留穷人,给他们提供住宿和工作。可以说,对于统治阶层,解决贫困问题,其实是维护社会稳定、守护既得利益的重要部分。



(英国的workhouse,图片来源于网络)



(英国的workhouse,图片来源于网络)

3)经济利润的需要。帮助穷人获得谋生或改善生活的技能,自己产品的消费群体也可能得到扩大。全球众多的低收入人群,蕴藏着巨大的消费需求。关于这一点最好的阐释,莫过于C. K. Prahalad教授的书《金字塔底层的财富》(The Fortune at the Bottom of the Pyramid)。最常被人津津乐道的例子,是联合利华在印度利用偏远地区的已有的妇女自助小组,将这些妇女发展成他们肥皂产品的经销商。对于这些妇女来说,她们能得到大约于两倍原家庭收入的佣金。对于当地人民来说,普及勤洗手讲卫生的习惯,大大减少了痢疾的发生以及由于痢疾而带来的额外支出。对于联合利华来说,一来扩大了消费群体并由此带来收入的增长,第一年就新接触到了10000个村庄4000万人;二来用当地妇女作为经销商,成本要小于传统销售渠道的铺设;三来给企业带来了良好的声誉和一定程度的曝光率。



(图片来源于网络)

当然,有赞同的理由,一定也有不赞同的人群。在国外有个专门辩论不同议题的网站上,有人对“富人是否应该帮助穷人”这个问题做了辩论。持反方意见的人主要理由是:“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人生负责,过多的援助会让穷人产生依赖性;很多人穷是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而我的富也非空手套白狼,是自己努力换来的,如果我援助穷人,穷人不劳而获,这对于我来说也不公平。”他们的说法也没错,但是任何一个问题、任何一个群体都不是孤立地存在在这个星球上。如果分别用精神层面、社会和经济层面的因素逐个检视一下这些观点,我们发现似乎最终都没有办法袖手旁观,问题只是出在“如何帮”。

教授有一个观点,每个时代占主导地位的群体都有责任消除贫困,不管是出于哪项原因,或者说需要。他做了一个简单粗暴的假设:在欧洲,城市的最高建筑往往代表权力。所以,一千年前,是教堂;五百年前,是城堡;而如今,是商业写字楼。这么看来,是到了商业发挥作用肩挑道义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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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勘误:

上期说道immersion的过程中,一定要像一个Ethnographer,不带任何先入的或者设想的观点来进行观察和融入。我将Ethnographer翻译成“人种学者”。在美国读博的姬神指出应该翻译成“民族志学者”更合适。“Ethnography是人类学重要的研究门类,而人类学最开始起源发展其实出于研究那些“非我”族群的需要,所以早期的人类学是有一点点欧洲中心论的感觉,后来因为殖民主义、民族主义甚至到了今天multi-identity, pluralism的发展,学界开始重新反思人类学研究,开始慢慢转向民族国家研究,甚至现在的社群文化研究。所以尽管Ethnographer这个词一直沿用,但内涵可能已经不太一样了。尤其是文中提到去社区中观察,这非常像现在的人类学中的社群文化的研究,而不是早年马林诺夫斯基的西太平洋的航海者那种研究语境了。所以用“民族志学者”可能更准确一些。”

在此非常感谢姬神的指正:)也欢迎各位讨论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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