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策者越多 你的产品越容易沦为平庸

 

初创企业要成为“异类”才有可能获得成功,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产品是否足够优秀。所以产品的决定权的分配就尤为重要。任何时候只要有过多的决策方,你的产品有很大的可能性是趋于平庸的。...

初创企业要成为“异类”才有可能获得成功,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产品是否足够优秀。所以产品的决定权的分配就尤为重要。任何时候只要有过多的决策方(不管是联合创始人、股东、用户或是其他人),你的产品有很大的可能性是趋于平庸的(没有人很不喜欢,也没有人很喜欢)。

在一个初创企业的早期阶段,通常是2-3个联合创始人一起日以继夜的工作来找到要搭建的东西。如果你们只有两位联合创始人,没有其他员工,那么两人达成共识并共同作出决定是很自然的。有一些创始团队是有明确的CEO和决策者的,有些没有。但当你需要招聘新人和筹集资金时,你一定要明确谁是最终的决策者。

创始人发生冲突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将决策、产品愿景和创始人的角色很好地区分开。如果人人都想当CEO,都想对产品或其他方面有发言权、决策权,那么创始人的冲突就会出现。

但是反过来,如果创始人都是真正愿意分享权力,有的时候也是不愿意承担责任的体现,那初创企业可能就不会那么具有侵略性。在这种情况下,成立一个由核心人员组成的委员会,对重要的战略和产品做决策可能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案。

联合创始人之间不平等的关系其实是避免未来出现冲突的较好的解决方法。通过明确的分割职责,你可以减少创始人冲突的可能性。而且这也与你如何分配股权有关系,你最终还是希望将较多的股权分配给在公司成立初期陪你度过艰难时期的人。

作为投资者,如果创始人说“我们分管不同的部门”,这就为你敲响了警钟。例如,“我分管所有的业务部门,我的联合创始人分管技术和工程部门”,那么如果业务问题和技术问题重叠谁来决策呢?一个公司一定要有一个能在所有领域做决策的领导人。最糟糕的是联合CEO,这一定会导致创始人冲突。

但有些创始人会说“我们一起做决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过争吵,所以我们不需要一个决策者”,这通常是灾难的开始。初创企业的前景通常很不明确,你不可能等到一切都清晰了之后再做决策,所以一定需要有一个有前瞻性而且能承担责任,并能果断作出决定的决策者。

以上所说的并不意味着不与你的联合创始人共同做出重大决策。你的联合创始人的意见很重要,而且很多情况下他们说的是正确的。他们应该拥有自己分管的领域,并在这个领域有决策权。

如果你是联合创始人兼CEO,在遇到一些僵局或分歧很大的情况时,就需要你来做一个明确的决定。你所要做的并不是判断谁对谁错,而是在合适的时间来做最后的决定,并努力让大家都同意。

如果你是非CEO的联合创始人,你就需要知道什么时候应该为达成最终的决定而做出让步。一旦决定做出,你就需要落实决策并推动实施。

还有一个会引起创始人冲突的点在于谁去见投资人或谁去见记者。通常在早期阶段这些都是CEO的工作,让很多人参与其中是浪费时间。但当公司扩大之后,不同的联合创始人是需要对外曝光的。作为CEO,你还是需要考虑如何分配他们的工作以给他们对外足够的曝光,这对他们也很重要。

过去20年来,许多成功企业的联合创始人之间的股权分配是不平等的,例如Facebook、LinkedIn、Twitter等,而有些则是有相同的股权,例如Google、SnapChat等。平等的股权不是一定的,起码绝大多数最成功的公司不是。

而且并不是联合创始人兼CEO就一定是股权最多的那个,例如Twitter。股权分配的关键是看一个人将为公司带来的长期价值、是否能对其他人有赋能作用,以及他以什么方式投入到这个公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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