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lt for Running 跑步的一年

 

Baby,weareborntorun.——BruceSpringsteen...



《重庆森林》里,金城武和前女友分手后,有这样一段自白:“每次我一失恋,我就会去跑步,因为跑步可以将我身体里面的水分蒸发掉,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





我从去年的春天开始跑步。

跟很多人开始跑步的动力一样,我有一个豆瓣友邻,一个电影界的大咖,突然逐渐开始分享一些他的跑步历程,无论是心态变好啦还是生活状态变积极啦,最吸引人眼球的当然还是瘦了二十斤。

他一个人的经验当然不足以令我开始行动,然而我关注的许多微博大V也纷纷加入这股潮流之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我的timeline上分享今天跑了多少多少,那些数字是他们流汗付出的成果,是每一块赘肉掉下身体的证据,所以我对晒这些的人毫无反感,反而每天期待着看他们进步。

如果单从减脂的角度来说,跑步可能是那时的我最不愿采取的方法,我愿意练瑜伽(事实上练瑜伽的确使得我的身体变得更为柔软,坐位体前屈成绩突飞猛进到27cm),跳Pump it Up(我的协调性还不够好), 甚至练腹肌撕裂者(对我没什么用但我能坚持下来)也不愿去跑步,为什么?

因为十几年来对它的恐惧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瓦解。

我至今还能记得小学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在运动会上报了400米,跑之前觉得不就是绕着操场一圈嘛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是最后拿了倒数第一。前两百米我尚能跟上大部队,后两百米的绝望,脚步跟不上身体的绝望至今仍未忘却。

我们体育中考时耐力类项目有两个选择:800米跑步或者100米游泳。如果不是实在跑得很快的人以及实在学不会游泳的人都会选择游泳,我的印象中几乎没有人选择跑步。

当时我有个好朋友因为实在学不会游泳选择了跑步,后来她和我说那是她几年来跑得最快的时候,之后再也不会那么拼命了。

直到现在,每年一次的体质测试简直就像是故意让你生一场病,直到把你折磨殆尽了才能证明——你的体质是过关的。

但我就是在这样矛盾的心态之中开始跑步。
开始跑步并没有我想象中那样艰难。

事实上,你只要迈开第一步,后面的路都会变得异常容易。

我常常这样劝别人去跑步:只要你跑到了三公里,那下次你就能跑五公里。再准备地充分些,八公里也不是问题。等你都能跑八公里了,十公里、半马、全马近在眼前。

Nike plus running告诉我,我的第一次五公里是15年3月29日,时速6’50’’/公里;我的第一次八公里是15年5月30日,时速6’43’’/公里;我的第一次十公里是15年6月30日,时速6’12’’/公里。

快放暑假了,我妈妈带着我外婆舅妈和妹妹来北京玩,我去南站接她们的时候,我妈没有认出我。

在学校里我会绕着操场跑,最无聊最无聊的一种跑法。所以回到杭州有时候会和朋友从断桥开始绕着北山路跑回来,虽然晚上人很多,但风景很不错,途中也有些幽辟的小径可以避开人群。

我仍然记得,有一天跑完了之后我们俩径直走入了一家星巴克,把刚刚消耗掉的大卡如数奉还,现在想想简直罪恶至极!

夏去秋来,树叶落尽,便是冬天。

没有人愿意在北京的冬天出门,不是被大风刮走就是冻到手脚麻木,更别提跑步。所以我发现了另一个冬天跑步的好去处——健身房。

如今我却想要远离它,除了冬天。如果跑操场是最无聊的一种跑法,那跑步机简直属于无聊至死。在户外,你凭着长在这儿的这棵松树、坐在那儿玩耍的一个小孩或是和你齐头并进的一个女孩来丈量你跑过的距离;在健身房,你所拥有的全部参考物,只有机器上面一个冷冰冰的数字。所以每次在健身房跑步的时候,我的内心活动总是:“时间快点过吧!”、“怎么还没到五公里呀!”、“我快坚持不住了!”、“今天就跑这些吧。”

但我去操场跑得开心的时候还会额外地比当天的目标跑的更多一些。

现在我已经是一个跑步的人啦,但我还不是一个热爱跑步的人。

我心里很清楚,我的“跑步”还是充满了目的性,为了减脂,为了保持Nike plus running 里的数字,为了和我timeline上的人活得一样,不被他们甩开脚步。

改变从一本杂志开始。

去年,三联生活周刊8月24日出版那期的选题是《极限与自由》,封面是一个正在跑步的人。里面提到了一项运动,叫超级马拉松,赛程基本在一百公里以上。

他们穿越亚马逊雨林,经过撒哈拉沙漠,跨过两千多米海拔,仅仅用他们的双足。

他们冒着随时可能失去生命的危险,仅仅为了问问上帝:我的极限在哪里。

普通人都会觉得他们疯了。



跑步除了被标榜的“入门级别的有氧运动”外,还有别的角色吗?

跑步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村上每天早晨四点起床去跑步,每年要参加多场马拉松比赛,近年逐渐过渡到铁人三项。而我们也不要忘记,他是一位离诺贝尔那么近的小说家。

他觉得跑步是“因为痛苦,正因为可以经历这痛苦,我才从这个过程中发现自己活着的感觉,至少是发现一部分”。



我昨天下午刚刚读完的《天生就会跑》里写:“跑步是一种独特的体验,它融合了人类的两种原始冲动:恐惧与快感。无论是害怕了还是快活了,我们都会去跑步。既是奔跑着逃开不幸,也是奔跑着追寻幸福。”

而我呢?我最远也就跑过十公里,不够一个半马;每次跑完紧紧盯着Nike给出的那些数字,仿佛累加它们能拥有一种快感;我感到我的腰间赘肉在消失,锁骨渐渐明显,为了变得更瘦,我必须坚持跑步。

他们伟大又遥远,如同宇宙中永远闪烁的恒星,而我却只是苍茫人世间的一粒尘埃。

我对跑步不够热爱。我每次只是勉强拖着沉重的身躯,将它放在户外,然后机械地打开播放器,打开Nike +, 踩下每一步之后,累加数字,每天重复一遍这个流程。

如果我不加改变,不到半年我就会放弃这项运动。



前段时间Sports Journalism的课上,我们讨论过“bias”。Craig以他最喜欢的演员吉恩·哈克曼和他最讨厌吃的事物鸡蛋来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有“bias”。

我承认我是一个“bias”很多的人。我曾经跟别人说,凡是标榜自己是XXXX年度“全球畅销书”以及有腰封XXX推荐的书我都不会看:第一,真正厉害的人从不需要标榜自己厉害,自然有大批的人来买他的书;第二,他们出版一本书都那么浮躁,里面的内容都要浮躁到哪里去了。

但《天生就会跑》就是一本畅销书,虽然不太情愿承认,我还挺喜欢它。

它讲述了在墨西哥一个不为人知的部落(现在应该人尽皆知了)塔拉乌马拉人的故事,他们是天生的马拉松选手,穿着破旧的拖鞋就能连续五六个小时追到他们的猎物累的停下来,而我们穿着高档跑鞋跑一个多小时膝盖却总是隐隐作疼直到最后受伤。

里面提到的“光脚跑步”和“前后脚掌哪个先着地”等现在仍在争论的话题我没有能力涉及,凭他一家之言也无法定论。但我非常推荐刚刚开始跑步的人去论坛上关注一下这些话题,毕竟膝盖受伤是一件非常非常重大的事情,而你需要从一开始就和它对抗。

在墨西哥这个充满毒枭、悬崖、丛林等各种下一秒就能令你身亡的山谷里,他们安静地生活着。 腼腆羞涩,诚实热情,仅仅靠着喝玉米酒来娱乐身心。

克里斯托弗·麦克杜格尔在最后写下:“塔拉乌马拉人为何不愿离开山谷,到外面去竞争?因为他们跑的每一步都在向神明祈祷。”



Arnulfo Quimare(塔拉乌马拉人)和Scott Jurek(超级马拉松之神)在2006年铜峡谷超级马拉松比赛时的照片。

跑步在西方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纸牌屋》里Clare贵为第一夫人,每天早上第一件事便是换上运动服去跑步;前些年发生事故的波士顿马拉松更是每一个跑者心中的圣地,很多人缩衣节食,为了去波士顿和世界上最优秀的马拉松选手会合。

而在东方,跑步也在逐渐地发展。马拉松变得更为热门,北京雾霾这么严重,甚至前年北马那天也雾霾大作,很多人都选择戴口罩跑步,但它持续火爆。去年虽然取消半马全改全马,却仍然需要摇号才能报名。

今年我周围也有更多人加入跑步。每个星期天早晨去上课,总能在路上看到几位跑者,他们穿着荧光色T恤,带着运动水壶,戴着帽子。当他们超过我身旁的时候,我不禁感谢上帝让我在这个时刻与他们相遇:他们以最好的姿态来开始一天,来面对生活,而目睹这一幕的我也被他们深深感染。

村上的妻子阳子属于那种“怎么吃也不太会胖”的人,所以村上开始跑步时觉得很不服气:他吃东西就要靠跑步来消耗掉,不然就会发胖,而阳子不用锻炼也不会胖。

我相信这个场景在我们生活中每天都能上演一千遍。我们也很苦恼,上帝为何给我一副这样的躯体而给她那么好一副!这不公平!

但在《跑步》一书最后,村上觉得正是这样一种体质,他才爱上跑步,而跑步带给他的却远远不止“减脂”那么简单,他说没有跑步他不会成为这样一位小说家。

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请带着热爱去跑步吧!
一些有趣的东西
  1. 村上在《跑步》一书里推荐了“水野牌跑鞋”,设计得很丑穿着却很舒服,看这个描述我就知道是美津浓。
  2. 知乎上曾经有个讨论到热火朝天的问题:为何我们在跑操场时习惯逆时针跑?答案都很有趣,可以关注一下。
  3. 《天生就会跑》一书里提到的耐克的营销战略:耐克会在七个月后将其销售量最高的跑鞋突然下架,然后等过几年更新换代后再上市。其实技术上根本没有革新,这是想要激发人们购买同款跑鞋的冲动。
  4. 曾在北马终点处做过志愿者,仅根据我个人的观察,跑者们最青睐As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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