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善尽美”对中国传统书论的影响

 

我们应该更多地透过表面,观照作品的生命气息和人的精神状态。...





厚德载物   叶梅作品

“尽善尽美”对中国传统书论的影响
 文叶梅


所谓伦理,是指处理人与人相互关系所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中华民族受儒家思想浸润至深,伦理思想、伦理建设存在于古代社会的方方面面。在各种文艺思想中,关于对伦理的强调亦随处可见。因此,在对待艺术的态度上,中国传统批评在一定程度上打上了重重的伦理烙印,关于善与美的讨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唐·王维《送元二使安西》   叶梅作品

释文: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一、“尽善尽美”所折射出来的伦理思想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 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对两种乐曲的评价非常精当地体现出他对待文艺的标准。《韶》与《武》都是乐曲名。《韶》,舜时乐曲;《武》,周武王时乐曲。孔子用欣赏乐曲时的感觉来评论舜与周。舜接受尧帝的禅让而天下大治,武王讨伐商纣而救民于水火,他们的功劳都是一样的,都可以算得上是“美”了。但舜赖和平揖让而得天下,武王赖暴力征诛而得天下,在“善”方面,武王不如舜。这是孔子评价《韶》和《武》的历史依据。于此可见孔子将礼乐教化、人物臧否介入艺术欣赏领域的功用特点。

文艺功用观衍生于儒家思想,带有儒家“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样一种以文艺为教化,以天下为己任的伦理观点。儒家讲修身治国平天下,“修、齐、正、平”见于《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是儒家积极入世、完善自己也完善社会的方式和途径,在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的社会责任感不言自明。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强调“尊五美,屏四恶”。所谓五美即“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他们以“仁”为其伦理道德规范体系的核心,并说“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所谓五者,即“恭、宽、信、敏、惠”,因为“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如何能够达到这样的境界?“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儒家非常重视“乐”,而其原因就在于“乐”对社会、对人生有很重要的作用,能够成人,可以教化。从这样一个意义来说,才有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的善与美的高低评价。孔子认为郑声“淫”,因为在他看来,郑声只求快乐,太“过”。不淫不伤,合乎“中”的乐才是极致。


宋·张栻《立春偶成》   叶梅作品

释文:律回岁晚冰霜少,春到人间草木知。便觉眼前生意满,东风吹水绿参差。

二、“尽善尽美”对传统书法艺术批评的影响

这样的思想在艺术史上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以书法为例,汉《非草书》是中国书法史上第一篇系统论述书法的文章,有意思的是这篇文章是以非难草书艺术的态度出现的。作者赵壹在这篇文章中这样写道:“乡邑不以此较能,朝廷不以此科吏,博士不以此讲试,四科不以此求备,征聘不问此意,考绩不课此字。善既不达于政,而拙无损于治,推斯言之,岂不细哉?夫务内者必阙外,志小者必忽大。”赵壹之所以非难草书,是因为草书没有讲试、征聘、考绩等社会功用价值。写得再好,对政治没有推进作用;再差,也无损于治理天下。因此他对那些“忘其疲劳,夕惕不息,仄不暇食”孜孜不倦于草书的人颇有微词,将他们贬为 “俯而扪虱,不暇见天。天地至大而不见者,方锐精于虮虱,乃不暇焉”。由此出发,后来人受其影响,很自然地将书法定位于成人伦,淑人心的教化工具,这样一种观点是很有代表性的。晚明时期的项穆的《书法雅言》就是典型和号角,在项穆看来,书法的根本属性就在于其社会功用,这一点是统领一切、最为关键和根本的,这从项穆对《书法雅言》内容的安排上就能明显地看出。他将《书统》一章放在篇首,开宗明义地提出:“书之作也,帝王之经纶,圣贤之学术,至于玄文内典,百氏九流,诗歌之劝惩,碑铭之训戒,不由斯字,何以纪辞?故书之为功,同流天地,翼卫教经者也。”他将书法视作“帝王之经纶,圣贤之学术”。在他看来,书法不仅仅是一门艺术,更多的在于有深刻的社会功用性而显得有价值。既然项穆是站在这样的立场,那么他在《书法雅言》各篇中就难免不带上功用的目的来观照书法。比如他批判那些炫耀技巧而不注重书法气局的人:“临池之士,每炫技于形势猛诞之微,不求工于性情骨气之妙。是谓轻道德而重功利,退忠直而进奸雄也。”以道德与功利、忠直与奸雄并举来分别比喻“性情骨气之妙”“形势猛诞之微”,其褒贬不言自明。在项穆心中,那种只知道炫奇求怪而不注重书法作品内涵的做法,有若世俗之徒,哗众取宠,只重功利,不讲道德。甚至就像昏君治理国家,排斥忠良之士,姑息养奸。这样的批评方法,是带有很明显的伦理色彩的。

古人云:人正则书正,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伦理思想在艺术批评中的体现。“夫人灵于万物,心主于百骸。故心之所发,蕴之为道德,显之为经纶,树之为勋猷,立之为节操,宣之为文章,运之为字迹。”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书法即字迹,是心灵运动的体现,与道德、经纶、勋猷、节操、文章是同为一体的,要想成就书法的高度,那就得练人,人成了,那书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了。项穆在《书法雅言》中写道:“柳公权曰:‘心正则笔正’。余今曰:‘人正则书正。’心为人之帅,心正则人正矣。笔为书之充,笔正则书正矣。人由心正,书由笔正,即《诗》云‘思无邪’,《礼》云‘无不敬’,书法大旨,一语括之矣。”看来“人正则书正”乃是他的书法大旨,正人之目的,是为了正书,但这却还不是项穆的终极追求。“故欲正其书者,先正其笔,欲正其笔者,先正其心。若所谓诚意者,即以此心端己澄神,勿虚勿贰也。致知者,即以此心审其得失,明乎取舍也。格物者,即以此心博习精察,不自专用也。正心之外,岂更有说哉?”醉翁之意不在酒,看来,欲“书正”,得“人正”。 “人正” 的标准是什么?这个伦理性很强的概念也是来于儒家“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积极入世的人生态度。 “人正”的最终追求乃是儒家经典中的:“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归根结底,“人正”与“书正”是相互关联、互相作用的,一方面,人正了,书法格局也就自然高了;另一方面,“正书、正人”乃是格、致、修、齐、治、平的一种手段或说途径。而后者尤其为“以艺术为教化”目的者所看重,“尽善尽美”是他们的艺术追求,中国古代社会科举中,“以书取判”则夯实了这种观点的根基。一方面,因为书法的实用性使得书写者战战兢兢将字写得四平八稳,以求得统治者的青睐;另一方面,若稍微沉溺于其中,并以学书为乐的时候(此时这种快感的体会实际乃是将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并从中所体验到的精神解放)心中就会有所不安,诸如“萧子云每叹:吾著《齐书》,勒成一典,文章弘义,自谓可观;唯以笔迹得名,亦异事也”的遗憾,或者一想到前人书论中提到潜心于书不过是徒费年月等等的观点,就会不自觉地汗颜。好多古人就以这么一种矛盾的心态对待书法,生怕“尽美矣,未尽善也”。


篆书吉语   叶梅作品

释文:长乐万年,安康富昌。

三、书法艺术之“尽善尽美”辩证

“尽善尽美”弘扬者注意到了“仁”与“乐”即道德与艺术的和谐统一。对中国文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上文提到的书法如此,在文学、绘画、建筑等方面也有很深刻的体现,如《诗经》批判现实主义的精神;绘画中大量“古贤”“孝子”“烈女”等道德人物的内容;建筑的等级森严,如此种种,儒家功过文艺教化的功能体现得淋漓尽致。以儒家思想观照文艺的结果,就是以“中和”作为艺术的审美极致。技进乎道是任何艺术的不二法门, 在中国书法史上,重视“德”“人品”的观点是很有代表性的。“人正则书正”反映的就是这样一种指向。正气所反映的是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的正义凛然,“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这实际上是中华民族以德为要、生死刚正精神的体现。反映在艺术精神上,由此所衍生出“豪迈”“骨气”“劲健”“雄伟”,并成为一种中华民族传统的审美范畴。

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艺术显然不仅仅限于“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很明显,在中国书艺批评中,不仅仅有“人正则书正”的声音,更有将“逸品”作为最高境界的艺术评价,艺术家们或因境遇、或由性情,远离政治,亲近自然,澄怀观道,在这种背景下,艺术超脱了日常功利与一般认识,“成人”更为纯粹,又岂能说其艺术成就不是“人成则艺成” 的表现呢。所以,若简单将“人成则书成”理解为人品与艺品直接划等号,则有失偏颇。如“假道学”们一味地以世俗的功利、道德观照文艺,以道统凌驾于艺术之上,形成束缚艺术生命的桎梏。人们不是透过人看其作品所蕴含的生命气息,而是草率地以人格论艺,简单地以人格的高下来判断艺术的高下。从某种程度上来讲,道德标准与艺术标准是属于两个不完全一致的范畴,如果单以人的好坏论作品的高低,那就流于庸俗化、简单化,从而造成艺术的空泛,没有感染力,不能打动人。从另一方面来说,在评价上也会有失公正,如历史上赵孟頫、王铎等人因“贰臣”获罪招致艺术成就上的贬抑,不能不说是艺术史上的一种遗憾。所以,当我们在讨论伦理与艺术,善与美的时候,更多地应该透过表面,观照作品的生命气息和人的精神状态。


录古诗二首   叶梅作品

释文:(其一)四顾山光接水光,凭栏十里芰荷香。清风明月无人管,并作南来一味凉;(其二)四月清和雨乍晴,南山当户转分明。 更无柳絮因风起,惟有葵花向日倾。



叶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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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  Mei

1973年生,四川省宜宾人。美术学博士,现任集美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2000至2003年于西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系(现西南大学文学院)攻读美术学,获硕士学位;2003至2006年就读于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获博士学位。主要从事书法、篆刻艺术实践与史论、书画鉴藏研究。

主持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晚明嘉兴项氏法书鉴藏研究”一项,出版专著《晚明嘉兴项氏法书鉴藏研究》《岭南书家丛书/叶恭绰卷》《千古绝唱/醉翁亭记》,发表论文数十篇。书法作品参加各类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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