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上海GPO涉嫌垄断行为调查中止

 



【背景】上海市工商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2017 年 5 月 8 日对上 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以下简称上海 GPO)相关经
营者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医健中心)和上海市
医药卫生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最新:2018年2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执法局发布《竞争执法公告2018年3号 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相关经营者涉嫌垄断行为中止调查决定书》,决定书认为“鉴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是对医改的初步探索,
本身不存在主观恶性,试点阶段范围局限未对市场造成严重影
响。另一方面,当事人上述行为对降低药品的采购成本、压缩价
格水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且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
合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认识较为深刻,其提出并积极予以落实的
整改措施能够消除和挽回其行为造成的影响,达到了反垄断执法
的目的。”,决定“一、对本案中止调查。二、当事人应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履行上述承诺,并向本
局提交履行承诺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本局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若
当事人出现违反《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及《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九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将对本案恢复调查。
四、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承诺,本局将依法对本案终
止调查”。












结束语:小编以为“中止调查”属于一个相对比较中性的认定,并非“终止”,这期间要看上海GPO履行承诺的情况,假如能如期履行承诺,那么“GPO”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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