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不容忽视的指标——总胆汁酸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是一种发生在孕晚期,以母亲皮肤瘙痒、血清胆汁酸等生化指标异常及易发生早产和胎儿宫内窘迫为特点的妊娠期并发症。主要危及胎儿,使围产儿患病率和死亡率增高,...



刘茜  湖北监利人民医院检验科
和一个妇产科的朋友聊天,说起一个事情,一个孕妇做常规检查,胆汁酸略微高没引起重视未入院,过了几天再检查胆汁酸高了十几倍,紧急入院,已经来不及,胎死腹中。从此以后她们妇产科把胆汁酸单列出来作为孕妇收治入院指标。

听完以后觉得很遗憾,本来可以避免的事情却酿成这么大的悲剧,只能说我们从事的工作从来不是小事,我们只能尽全力做的仔细一点再仔细一点。
这次学习我们要首先了解一个关键词: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ntrahepatic cholestasis of pregnancy,ICP)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是一种发生在孕晚期,以母亲皮肤瘙痒、血清胆汁酸等生化指标异常及易发生早产和胎儿宫内窘迫为特点的妊娠期并发症。主要危及胎儿,使围产儿患病率和死亡率增高,可发生胎膜早破、胎儿宫内窘迫、自发性早产、羊水胎粪污染、胎儿生长受限,甚至胎儿猝死。对孕妇的影响主要是因脂溶性维生素的吸收减少,凝血功能异常,导致产后出血,也可发生糖、脂代谢紊乱,而一旦妊娠终止,症状即可自发的迅速消退,故将其列为高危妊娠。

而TBA是预测ICP胎儿宫内情况及其预后的一项重要指标,是ICP早期诊断的灵敏指标之一

ICP发病的高危因素

1.有慢性肝胆基础疾病,如丙型肝炎、非乙醇性肝硬变、胆结石或胆囊炎、非乙醇性胰腺炎, 有口服避孕药诱导的肝内胆汁淤积症病史者;

2.有ICP家族史者;

3.前次妊娠有ICP病史,再次妊娠其ICP复发率在40%——70%;

4.双胎妊娠孕妇ICP发病率较单胎妊娠显著升高,而ICP发病与多胎妊娠的关系仍需进一步研究并积累资料;

5.人工授精妊娠的孕妇,ICP发病危险度相对增加。

何时进行ICP的筛查?

1.产前检查应常规询问有无瘙痒,有瘙痒者即测定并跟踪血清总胆汁酸的变化;

2.发现妊娠合并黄疸、肝酶和胆红素水平升高者,即测定血清总胆汁酸水平;

3.有ICP高危因素者,孕28周时测定血清总胆汁酸水平,测定结果正常者3-4周后复查;

4.一般孕妇孕32~34周常规测定血清总胆汁酸水平。

1.ICP诊断标准

先排除其他肝胆、皮肤疾病后,方可诊断。

(1)其他原因无法解释的皮肤瘙痒;

(2)空腹血总胆汁酸升高:≥10μmol/L;

(3)其他原因无法解释的肝酶轻中度升高,即使总胆汁酸正常,也可诊断;

(4)皮肤瘙痒和肝功能异常在产后恢复正常。

2.重度ICP诊断标准

任何一项符合均可诊断。

(1)血总胆汁酸≥40μmol/L。

(2)血总胆汁酸<40μmol/L,但合并复发ICP、多胎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有ICP围产儿死亡史或不明原因死胎史等。

ICP新的管理方案为:将总胆汁酸>40µmol/L 定为收治入院的标准,连续性胎心监护,每周 2 次的胎儿无应激试验,熊去氧胆酸治疗,每周监测胆汁酸水平和肝功能。一旦患者总胆汁酸水平小于 40µmol/L 或分娩后,可予以出院。

终止妊娠时机:孕 36 周且证实胎肺成熟,或孕 37 周,或出现胎心异常或产科终止妊娠指征。任何<37 周的分娩,均需用羊膜腔穿刺检测胎肺成熟度,若尚未成熟,则延期至孕 37 周,若发现羊水胎粪污染,立即终止妊娠。

医海无涯,我们只能不断的学习,完善自己,才能跟上每一次与生命的赛跑,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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