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车主花钱买了车,车没拿到,还换来了牢狱之灾?原因是……

 

近年来,商场、宾馆、小区等地停车场车辆被盗事件频频发生,给群众的个人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危害极大,而赃车的倒...



近年来,商场、宾馆、小区等地停车场车辆被盗事件频频发生,给群众的个人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危害极大,而赃车的倒卖也是对盗窃等源头犯罪起到了支持、鼓励的作用,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

最近,新邵县人民法院顺利审结了一起买卖赃车案,据了解,2013年6月,被告人何某某因为家庭生活需要,通过他人介绍,从龙某某手中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来历不明的套有假牌照的五菱宏光面的车,经过查实,这辆车是涟源市七星街欧某某的被盗车辆。经过鉴定,该被盗五菱宏光面的车价值人民币38000元。



新邵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周庭长表示,被告人何某某在明知车辆来历不明的情况下,仍然选择购买,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最终,法院也给出了公正的判决:

录音大意: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在明知机动车辆来历不明的情况下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其行为己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何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法律如何确定你是否明知是赃款赃物?主要包括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转移财物、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财物、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划转、协助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等等。

对于该罪,湖南省的立案的标准是凡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也就是销赃价值达到6000元的就构成本罪。

最后,针对此案件,新邵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周庭长也对广大市民提出忠告,买车时一定要慎重选择,对于来历不明车辆一定不能随意购买,贪图小便宜,千万不要认为只要没有亲自参与盗窃等犯罪行为、仅仅收购赃物就不违法,天上不会掉馅饼,心存侥幸,当心赔了钱财又获刑。

邵阳交通频道记者 罗实宜 唐源璟 

通讯员 贺舒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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