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科普 写字与书法的区别

 

书法本质上是一种抒情写意的艺术...





唐朝的孙过庭在《书谱》中曾这样描述王羲之的六篇名作:“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

《乐毅论》
这段话的大意是:王羲之写《乐毅论》时,情绪非常抑郁;写《东方朔画赞》时则是思绪瑰丽奇妙,表达出奇异的情感;写《黄庭经》时,则是喜悦安逸,显得虚缈无境;写《太师箴》时则气势纵横、奔放豪迈;到了写《兰亭集序》时,心情更是安逸,神思超脱;写《家门告诫》时,则是神情惨淡,心情沉重。这就如人们常说的感到快乐则是笑声溢于言表,说到哀伤之处又会伴随叹息。



《黄庭经》
书圣王羲之在写这些楷书名篇时,会因书写内容的不同而写出给他人不同观感的字,即书法是具有抒情性的。举世公认的三大行书兰亭序、祭侄文稿、黄州寒食诗帖,也是因其抒情性得到古人的首肯。

由此可见,古人认为书法本质上是一种抒情写意的艺术。



 王铎书法开创新纪元
书法家以汉字为表现起点,通过点、线的组合安排,以强弱、疏密、轻重、徐疾的变化节奏,能营造出一种龙飞凤舞,酣畅淋漓,有丰富内蕴的艺术形象。

写字和书法最大的区别在于:书法必须具备四个基本要素:笔法、字法、章法、墨法。而随便写的字或印刷的字,无需这些要求。就比如零食等同食物,但食物不等同零食,逻辑是一样的。



书法是形、意、神整合一体的,书写者需通过笔道把自己充盈的内心情感和审美意趣传达出来,使观赏者从富于张力的书法艺术意象中获得感悟或感染。这其中,最关键之点是动人以情。

书法作为一种视觉艺术,任何高明的抒情写意都只有以直观的视觉形象为载体才能体现出来。也就是说,所谓书法的艺术表现,只能是通过符合书法内在规定性的视觉语言形式系统而进行的。而在这个艺术形式系统中,“写字”和“书法”都同样需要遵循一些公共的“游戏规则”。一副好的书法作品,不仅仅取决于作者对书法艺术的理解,更多的体现在作者对生活、社会的理解和思考,所以印刷体不是书法,印刷体是可以不断复制重复的,是制造而并不是创造。

当然书法也必须依托汉字,如果脱离了汉字的基本结构和点线的本质而进行表现,就不能认为是中国书法,书法的表现不像绘画、雕塑那样模拟物的外形,也不像文学那样描述故事,绘画是用“面”来构成画面,而书法是由“线”来构成,书法是用线来表现情感,这是书法艺术最重要的美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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