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全面降低税率,若这样筹划可享最大红利!

 

早做安排,避麻烦,免损失,享红利~...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32号》政策自5月1日起将开始实施,面对国家这次减税大礼包,各位老板开始着手做调整前的准备了吗?

要知道企业对新政策如能准确分析影响,并早做安排,不仅能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还能最大限度享受政策红利!

税率调整重点内容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3.原适用17%、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4.部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电网企业等特定企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税款予以退还。
政策分析及指导
1.面对国家出台的减税大礼包,企业间主动协商,共同分享税改政策红利才是上策。企业应积极关注政策变化,全面梳理已签订的各项采购、销售和服务合同,分析税改对企业的影响,既要考虑对自身的影响,还要考虑对合作方的影响。对已签订尚未执行的合同,企业可积极与合作方协商,约定如果在税改后实施合同,按照合作双赢原则,考虑在标的价格或质量等方面做相应变动,以共享税改政策红利。

2.妥善处理好过渡期交易。比如因增值税税率的降低,税改前以含增值税价格为标的签订的合同,在税改后对销售方而言获利多些,对购进方而言获利要少些。因为此次税改新政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在新政实施前,即2018年4月这个过渡期内实施的合同,如果是以含增值税价格作为合同标的的采购事项,应尽量执行,避免税改后执行,导致出现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且购进成本增加的不利现象出现。反之,对于销售合同,如果购进方许可,可考虑适度延后。

3.税率调整主要是对定价和合同产生影响。对于企业来说,如果销售价格是含税价,在税率下降的情况下,如果不降低销售价格,税率下降一个点,将变成自己的收入增加一个点。如果购进价格是含税价,在税率下降的情况下,要争取降低购进价格,避免税率下降导致自己成本增加。企业在税率调整以后,尽早筹划有利于享受降税红利,规避潜在的损失。(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原文上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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