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的语言,陌生的董启章  孤读客vol.19

 

香港作家董启章的小说《衣鱼简史》,一部更适合用粤语来读,来听的作品。...







朗读原文

Kenneth推着手推车,逐一拿取了心里的清单上列出的物品,包括:薯片四包、可乐六罐、大装曲奇雪糕一盒、一点五公升法国矿泉水三支、即冲咖啡一盒、杯面十个、垃圾胶袋一包、纸巾四盒、沐浴露一瓶、护发焗油一瓶、止痛丸一排。他还拿了一桶洗衣粉,但后来又放下。来到付款台前,他再在心里想了一遍,确定没缺漏了,便掏出钱包。这时,他才留意到超级市场里一直在播放着的音乐,那是一首有点印象的音乐,多半是他曾经想学习听点古典音乐的时期听过的,但他想不起乐曲的名目和作曲家的名字了。会是巴哈(巴赫)吗?有点像,但又不能肯定。乐曲已经到了中段渐渐变得扬昂的部分,提琴的合奏组成复杂而又和谐的层次,但当中又隐隐有仿佛不配调的地方。是刻意的吗?是比较不寻常的和声法吗?还是琴弦拉动时的一种边沿性的引导和联想?仿佛就只差那一点点,只差那一点点就要走调了,却非常巧妙地,危险地维持住音准和配应?他拿着钱包,呆在那里听着那天花板上传来的乐音,努力地搜索着记忆的暗角。然后他突然记起一点什么了。但那竟然是另一件事。他匆匆打开钱包,往夹层里翻,翻出一张不知藏在那里多少年的皱巴巴的卡片。那是老朋友的卡片。是五年了。他足足五年多没再见过朋友了。虽然他知道他住得不远。虽然五年来,他的钱包里也一直放着朋友那张皱巴巴的卡片。他站在那里,把卡片捏在指间,看了很久,好像在看一篇很长的文章,或者一种很深奥的文字。看完了,就好像完成了一件事。严肃地把它复又收回钱包夹层里去。他忽然很肯定,刚才在外面停车处遇见的那个保姆车上的女孩子,就是朋友的女儿了。一定是她!她也一定看见了我!但我却没有看见她!

文学怪谈

刚才大家听到的一段粤语读白是我的朋友孙樱榕帮忙录制的。与平时说话不同,录音里的她,声音听起来要有层次许多,像是一个人对着采音器,身体里就会蹦出许多相同面貌的小人来。当然这种层次也和粤语的九声六调有关,它音乐性很强,变化也多,许多部分停留在口语层面,也更抓耳,加之樱榕出乎意料般好听的节奏与吐纳,让这段文字的粤语效果比普通话读起来立体太多,也更具情绪。

录音之前樱榕问我,是按照原文的字句读呢,还是按照粤语的通俗语法读。一开始我还不大明白是什么意思,直到她把音频发来,我对照着原文去听,才发现了个中的趣味。各位如果读着我附上的文字,会发现樱榕的读白中有些改动,也有些惯常的语缀,这样一来,文字中文学性的部分就会被消解掉,剩下的只有主人公平实干净的叙述语言,生动简易,也更贴近读者,不会造成生硬尴尬的经验距离。

所以我对方言写作总有着一种偏执的喜好,这里说的方言写作并不是指文本完全被方言占领,而是作家,出于可读性的考虑,在白话语境中,加入了些许独特的词用方法,使文字有一种微妙的陌生感,却不显得生疏。长久以来,我们习惯的方言多半是北方农村社会的,莫言的山东,阎连科或刘震云的河南,又或是李锐和曹乃谦的山西,这些北国的语言给读者带来的直观感触就是硬和糙,而硬与糙之中又含有饱满的生命力,如同高粱和小麦,一望千里,甚是壮观。所以相比之下,南方的语言显得有些小家子气,无论是早年间鲁迅的绍兴话,还是近日大火的金宇澄的上海话,多半令人觉得絮叨而又世故,总是转着弯的,不会落到实际,要么是小市民的闲言碎语,要么是买菜大妈斤斤计较的讨价还价。这种语言特点所带来对地域的固有偏见,曾长时间作用在我们的印象中,有时也会带来太多不好的影响和效果。然而值得说明的是,也正是这种语言性格的差异,直观地体现了各地文化生态的不同,而在这种不同生态下产生的文学,构成了今日中国文学蔚然大观的面貌。

述论批评

樱榕读白的这一段文字,

选自香港作家董启章的小说《衣鱼简史》,

一部更适合用粤语来读,来听的作品。

香港的文化,是都市的文化,是精英与大众交汇的文化,也是西方与东方碰撞出的文化。与广州相比,它多了一些节奏,也多了些物质衡量的价值准则。而与深圳相比,它则显得更本土一些,即便外族人遍布三区,但仍摆脱不了其属于广东文化圈的特质。而其对本土语言的坚持,我想国内除了上海,无处可出其右。所以,这样的土地诞生出的文学,注定是不平凡的。

很有意思的是,香港本土文学的诞生,却是在近些年彻底实现的。之前几期我写过一篇关于香港作家西西的书评,读过其作品的读者可以发现,本土语言并没有真正出现过,而更多的,仿佛是一种西化的语言,其突出香港意识的部分,也多半是借由建筑或环境,是由外向内的,若这样的场景放在如今大陆的城市,也是可以成立的。而后来的李碧华或是倪匡又或是亦舒,我想他们的文字还是以吸引眼球为主,即便在老港心中那也是一段文艺复兴的光辉年月,但也总有些捉襟见肘。故我看来,香港本土文学的真正建立,基本归功于两个人,一是诗人也斯,一个就是小说家董启章了。
诗人也斯我这里按下不表,与台湾的痖弦相似,出于诗人对言语的精心栽培,方言被慢慢作为水分挤压出来,蒸发干净。也斯笔下的香港景象,多是一种文化氛围,有书生气,或者说,匠气重。而董启章,纯然一个香港人,典型香港知识分子的风格,不过要更低调,要更实在,将那些多少有些劣根的物质化市民精神丢得远远。

在大陆出版的长篇小说《体育时期》里,董启章写了一篇出版说明,其中一段话:“读者会发现,书中许多地方,特别是人物的对话和内心独白,预感可能有点奇怪。在这些地方,我保留了某些香港口语用词,而句式和语气也是广东话式的。至于完全用广东话的片段,则是由于非如此不可了。读者看下去就会明白。”这一段话作者明确地指出了自己创作的特点,就是大量使用粤语,尤其是口语部分,当然作者在大陆出书也曾考虑过读者阅读的问题,于是多少还是做了修改,但总体不会造成太大损伤。

读白中的内容,是一段购物的描写,极其细致也极其精准。日常生活是董启章重要的写作来源,而对于这资源的处理,一般是借由事物的陈列和场景的复制,我们可以看到其对每一件商品的描写,以及选择商品时细微的心理翻译,这些是无法虚构的,即便是出于作者的幻想,那么无数次购买经验也足以支撑起这创造出的真实。手里的商品,耳中的音乐,这些在阅读中都是真实可感的,因为本没有距离,也没有那些故弄玄虚的陌生感和多义化,有自我土壤的作家不需要玩弄技巧,只需要就地取材就好。对于董启章来说,悬念和转折的制造,无非是升华一下生活的意外,将那些坊间报内都可见到的小事细细处理,抛进文字即可。所以我们看到那一个突然的动作,匆匆打开钱包,翻出一张旧友的卡片,转折构成,情节也不至于保持在购物的平淡状态中,读者的注意也自然集中在对于名片的思考上。
真正的天才哪里要什么处心积虑,

一切都是信手拈来。

在董启章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出香港作家的一股倔劲儿。以同时代的黄碧云为例,为了写好关于监狱和犯罪的《烈佬传》,她亲自走访香港大小监狱,与在押犯对谈,或是走上街头,同那些地痞流氓,毒虫游民交流,为的是让文字更真实,也更震撼,即便那文本,和我们印象中港片的犯罪场景相差甚远。而董启章,在香港出版业虚假繁荣的现在,仍坚持严肃文学的写作,几乎无法以此谋生。为了写好一部《体育时期》,他几乎反复听椎名林檎的专辑和现场,为的就是把这受椎名音乐触发灵感的作品,写出椎名的味道。明明如此费力,读者也并非会认真揣度其意,可他仍坚持写,并反复声称自己只是个业余作家。

梁文道曾有一篇《全职作家的无业生活》,写出了身为作家的董启章的执拗与窘迫:

“这位全华文世界其中一位最杰出的作家,只要给他三十万,还真能用上几年。「我试过在一个月中旬的时候身上就只剩下一百块钱,觉得不大保险,於是跑去按提款机,但却提不了款,原来我的户口只剩下五十多块了。」我和他一起计算了一下他的年度收入。就拿《天工开物栩栩如真》这本书来说吧,台湾出版(因为香港已没有出版社愿出长篇小说),所以版税不错,每本收取十元港币;又由于它「畅销」,卖了五千本左右,因此董启章今年大概可以赚到五万港币,差点就能保证是最低工资的水平了。”
文字如此香港,可精神却又这般超脱。当然这样的现象是不鼓励大面积出现的,只得寄希望于出版业的复兴亦或是作家待遇的相应提高吧。所以每当董启章的新作问世,我总是毫不犹豫地就买来,因为我认定,在这样创作环境下坚持的作家,其作品永远不会落入俗流。然而作家也自认,这样的创作,多少也是矛盾的,不仅仅是自身矛盾的生活处境,也有笔下香港不同文明碰撞间矛盾的现实,那是一种繁荣的衰落,一种膨胀的崩坏,一种丰足的贫乏,那就是作家自己成长的年代,香港的一体两面。

读董启章的文字,亦或是听樱榕的粤语读白,我总想起去年在广州暂居的两个月,那时的生活,若仔细论来,像极了小说里的情节。在广州,下班时经常和樱榕穿梭老城大街小巷,找一家家食肆,大快朵颐或小酌几杯,有时听她同老板说起粤语,还会有时空错乱的幻念。然而广州的夜,与广州的语言相仿,有音乐感,有节奏感,明暗交错,新旧融汇,味觉和听觉,都缓缓苏醒解放,有时酒至夜深,出门凉风阵阵。
专栏介绍

史靖澜

文学研究者,书评人;

孤读客是史靖澜在保罗的口袋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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