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实施营改增为企业减负增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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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将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中国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并加大部分税目进项税抵扣力度,将带来大规模减税。对我们电力行业发电企业来说有以下几点影响。

一、税负影响。在成本费用中可抵扣项目增加,抵扣范围扩大了,例如: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服务行业以前营业税是不能抵扣税额的,而增值税就存在抵扣税额额度与范围,服务行业会议及住宿费可以进行抵扣。目前这些行业的营业税税率一般为5%。营改增之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6%,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这将减轻企业的负担。增强企业活力。

二、对企业利润的影响。营改增后在营业额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不计入企业运营成本,企业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率增加了。

三、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影响。对工程造价及选择供应商的影响。营改增前的工程造价计价和建筑工程供应商的计税方法都有了很大的差别。例如:11%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选择一般纳税人供应商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其增值税税负不同对价格影响较大,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对不同供应商报价进行详细的分析测算。

党委工作部主办   编辑:赵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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