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就是钱?非黑即白的虚构世界才能成就这样的“神”

 

究竟什么是压倒绝症病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徐峥新片《我不是药神》昨天提前上映了。这部电影从6月30日起在国内影院大规模点映,还没正式公映票房就突破了1.6亿,史无前例。



▲《我不是药神》海报

电影本身火爆,关于片中揭露的“天价药”问题,也成为这几天朋友圈备受关注的头条。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每一个人都不陌生,“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是被普遍接受的真理,这其实并不只是指疾病给人带来的痛苦,更可怕的,是治疗疾病需要花费的天价医药费,一场大病拖垮一家人,是屡见不鲜的现实

为什么我们看这些社会新闻,甚至是身边类似的传闻,所引发的心理效应还不如一部电影

这其实就是《我不是药神》编剧的高明之处了。徐峥饰演的男主角程勇一开始和我们大多数人的心态是一样的,他接受王传君饰演的白血病人吕受益的请求,去印度走私仿制药的原因,是解决自己生活中面临的两大难题:父亲病危、儿子随时可能被前妻带走移民海外。

要解决这两大难题,他需要的是钱。



当程勇面对仿制药厂老板的质疑,说出“命,就是钱”和“我不要做什么救世主,我要赚钱”这样赤裸裸的话时,观众的心凉了一截——作为一个电影主角,程勇的人格遭到质疑,自私、冷漠、不知羞耻


这样的道德评判,唯有当人从第三者角度去观察时才能轻易得出。而当你自己是程勇,你未必做得比他更好,电影给了观众一种换位思考的可能。感同身受病痛很难,同情心并不足以驱动凡人的行为,我们可以不做圣人,但不能做恶人



圣人的成本

按照中国法律,仿制药哪怕的确有疗效,但由于并未取得中国进口药品的销售许可,均会被认定为“假药”。

大量走私仿制药的代价是高额罚款,以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牢狱生活。法律面前不问动机,做圣人的成本很高

电影中程勇的原型真实存在,2014年,他的名字响彻神州大地,有“中国代购抗癌仿制药第一人”之称,被病友奉为“药侠”。
▲ 2014年陆勇被捕新闻画面

不同的是,这位1968年出生的陆勇自身也是慢粒白血病患者,是江苏无锡一家针织品出口企业的老板。
▲ 陆勇微博


2002年确诊后,医生推荐他服用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名为「格列卫(Glivec)」的抗癌药。服用这种药品,可以稳定病情、正常生活,但需不间断服用。该药每盒售价23500元,每个月需要服用一盒,两年的药费加治疗费用56.4万,几乎掏空了他的家底。

2004年6月,陆勇偶然了解到印度仿制药,对比检测结果显示,两者药性相似度99.9%,但仿制药一盒仅售4000元。陆勇开始服用仿制「格列卫」,并于当年8月在病友群里分享了这一消息。



▲ 印度版格列卫:Veenat

之后的发展与电影如出一辙,但对于这位受病友爱戴的“药侠”,2017年有媒体曝光了他一度将代购的仿制药换成另一款在印度药监局都查不到的新药,至于其药效如何,比之原来的版本是否有差异,众说纷纭。

电影将这段故事搬到了另一个角色身上,在非黑即白的虚构世界,维护了程勇相对纯粹的人格,让观众可以用更单纯的感情接受这样一位凡人中的圣人。
如今依然活跃在微博上的陆勇就没有这么好运气了,即便他早在一个月前就发表了针对电影《我不是药侠》的尖锐声明,但看他近几个月来与影片官微、导演文牧野等账号的频繁互动,我们依然无法简单地判定他是否称得上“英雄”
▲ 陆勇的微博声明

▲ 陆勇在微博上对电影极为支持
 


正版药厂的生存之路

电影中,正版药「格列卫」的医药代表和他背后的厂商成为最大“恶人”,病患们对“天价药”的仇恨透过银幕传达给了观众。

站在病患的角度,治病救人是医生和药厂的本分,疾病不分贫富,人命更众生平等,“天价药”凭什么定这么高的价格?

但站在药厂角度,新药开发过程中涉及的成本投入是铁铮铮的现实。药效卓著的「格列卫」的诞生,是众多医疗专家运用科研手段进行高效研发的技术结晶,正式投放市场前又经过了长期临床试验。据了解,生产「格列卫」的瑞士诺华制药(Novartis),前期投入了800亿美元研发,最终研发成功的只有21种,能够大卖的更是只有其中几款。



▲ 瑞士正版格列卫

而获得专利认证的新药,发明专利期限最长不过20年,成本回收和盈利是药厂得以生存并开展下一步科研工作的基本需求,人道主义并不能解决他们的经济问题。

面对这样一个事实,试问还有多少人可以忍心指责正版药厂“唯利是图,发人命财”呢?

仿制药厂则完全没有这样的压力。事实上,仿制药本身也是专利药的衍生物

1984年,美国有150种药品专利期到了,药厂无利可图,不愿意继续开发其后续版本。按当时法规,如果有其他厂家希望继续生产这些药品,必须要重新走一遍新药开发的流程,还要申请新的专利。
▲ 仿制药(黄)和专利药(蓝)的价格对比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美国出台了著名的《哈茨·沃克曼法案》,同意新厂只需证明自己的药和原药化合物相同、药效一样,就可以生产,从此,就出现了所谓的“仿制药”。

印度是《哈茨·沃克曼法案》的最大受益者,却独享了“救世主”的荣耀。自1970年印度政府颁布《专利法》,取消了医药产品的专利以来,印度本土制药企业可以合法地仿制那些跨国制药企业的专利药品,很多大病患者都选择去印度购买仿制药



▲ 印度药店内丰富的药品种类

医者仁心,我们相信大多数选择以药物研发和销售为职业的专家、商人们,同样胸怀天下病患。而“天价药”反映出来的“穷病”,几十年来无人能解,或许科技的发展能在不久的将来降低新药研发成本,逐步惠及众人。
作为一个电影重度成瘾者,我在上周六该片点映首日就匆匆买票前去“尝鲜”,自认心肠不算太软,却在黑暗的影厅里哭得毫无形象,好在身边的男观众都掉了眼泪,也就无所谓丢脸。

一周消化的过程中,看到了不少公号为它击掌叫好,称“这是中国电影最理想的样子”,我也深以为然。直到前两天翻到陆勇的微博声明,醒悟到要拍这么一部符合政府诉求,又能揭露尖锐社会问题的电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幸运的是它成功了,并且注定将成为今年华语电影的“爆款”,也会在很多人心上留下抹不去的印记。生命无价,但医院里每天都在上演生命与金钱的交易,穷人看不起病、耗不起时间,有多少选择默默回家等死?

影片最后字幕试图向我们传达一条又一条的利好消息,抗癌药入医保,报销力度却终究有限,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降低需要常年服用的病患们的经济压力?面对这些暂时无解的问题,我和程勇一样感到无力又心痛。



艺术作品承担起社会责任,是这部电影传递给我最大的正能量。而更多是非判断,最终都会在每个观众心里渐渐明晰。

图片来自网络

部分资料来自知乎用户@眠眠,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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