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物管,究竟谁说了算?

 

万科物业要和自己人分手了么?...

日前,有微博名为凹凸之道的爆料者在微博上透露,成都万科城市花园的业委会要在5月31日,解除与成都万科物业公司的合同。



万科物业要和自己人分手了么?此消息一出,引起业界巨大反响,万科物业一直是业内标杆,万科城市花园更是万科进入成都的第一个项目,意义非凡。买得好,还要住得好,不仅楼盘要好,物管也很重要。为此,记者带着疑问火速连线万科城市花园业委会的庹大江副主任。

庹大江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万科物业和成都万科城市花园的物业合同将在今年5月31日到期,本届业委会和万科物业在新合同拟订沟通中存在分歧,因此在4月27日发出通知,将在5月12——29日召开业主大会,对于是否继续选择万科物业将由业主表决。庹大江在电话中对万科物业提出了收费和其他费用与物业共管,将收支明细公示;要求小区公共收益如停车费、广告费等需归业主所有;要求物业对亏损作出回应等多个质疑。

但是业委会提出的表决事项却遭到了业主的激烈反弹,不少业主自发签名倡议:⑴不同意业委会提出的物业服务合同在2016年5月31日到期后无效的提议。⑵提议业主大会表决按现合同约定内容及物管费标准续聘万科物业。截至到今天,已经有2080余位业主在倡议上签字,而小区业主总数3486户。此外,记者还在现场看到了物业公司致全体业主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信表示业主如果表决通过了业委会通知的提议,物业公司或将被迫退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同时也表示如果业主同意物业公司继续留下来,承诺三年期内不涨价。

(万科物业致全体业主的一封公开信)


(业主签名倡议)


矛盾分歧焦点



一、业委会新增的合同修订内容是否合理


据记者了解,业委会向万科物业提出修改合同业主缴纳的所有物管费及小区其他收入全部进入业委会设立的共管账户;小区所有费用收支由业委会审核并批准后执行;物业除了提取物管费用10%的酬劳资金外,其他所有收益都要用于业主;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管理做得很好,得到了业主的肯定,可以酌情在10%酬劳资金的基础上增加奖励等。

万科物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业委会在合同中约定的共管账户内容应当由业主表决决定并达到法定比例后方能有效,作为物业公司不能单方面决定并代表业主同意。该负责人称,小区由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而不是缴给业委会的共管账户。如果业主没有表决同意由业委会管理全体业主每年上千万的物业服务资金,谁来监管和保障资金安全;物业公司不能依法垫资,无法保障物业管理工作及时展开。

二、表决内容是否有陷阱

记者在《关于召开万科城市花园2016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的通知》中看见,会议议题只有三个选项:1、2013年6月1日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与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成都万科城市花园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无效;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2013年6月1日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与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成都万科城市花园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无效;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3:其他意见-----

但是无论业主选择1或者2,城市花园和万科物业的合同关系都将在5月31日终结。因此,四川蜀文律师事务所刘小利律师特别提醒:如果业主希望万科物业能够继续留任,那就必须在第三项选择的空白处明确写明:希望和前任物业公司续签合同。刘小利律师还表示,《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只有投票达到这两个条件,才能更换物业公司。

三、公共管理费用何去何从?

对于物管费用花费没有公开这一质疑,万科物业负责人表示每年度公司都会请排名四川前五的专业审计公司进行审计。每季度,公司都会书面向业主公开财务报告,每一笔物管费的去向,业主都可以公开查询。

该负责人还表示,今年初物业服务中心就书面要求第四届业委会对小区2015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但业委会至今没有进行。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前台,看到了物业服务中心书面公开的该小区2016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业主心声物业公司的好坏一直和业主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此记者特意走访了曾就任第四届业委会主任的代女士,并在小区中随机采访了几位业主,听了听他们的心声。

代女士:不同意更换物业公司

我作为第四届业委会主任,上任不久就自动离职了。这是因为当初上任和参与小区事物的初衷与业委会相违背,无法正常开展和万科物业的对接工作。

我个人是反对更换物业公司的:1、认为业委会要求小区物业费和其他一切收入与物业共管是不太合理的;2、没有做出预案,也没有把修改的合同告知所有业主,一旦合同终止,万科撤离,受损的是所有业主,决策需谨慎。

同时,万科物业也存在不足之处:服务有所退步,需引起重视,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真正从业主的出发为业主谋利,不推卸责任,广泛征求业主的意见,少数服从多数,但目前万科也在做出积极的改进,不能全部否定。一个金牌企业要一如既往地坚持品质和服务才能走得更长远。

胡先生:万科物业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业主并不想赶走万科物业,总体上还是满意的。但目前万科也存在不足:近几年万科服务确实不如以往了,收走了公共收益却没有提供相应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路边停车没有很好地规划,安保质量也有所下降,并且物管人员的配置和维修基金的使用也存在问题。万科要多吸纳业主意见,进行积极的沟通,做出有效的回应。

   

张女士:不一味追求低价物业管理公司

我们并不知晓业委会提出续签的条件,找业委会要也不给,业委会是代表业主的,应该听取我们的意见,而现在成了我们被代表了。万科物业是大公司,如果它都管理不好我们小区,我们对其他的公司更加不放心。我们对服务质量、安保系数还是有要求的,不是一味的低价公司就是好!

王先生:好的物业公司可以让住宅升值保值

我是2002年就入住万科城市花园的最早一批业主,我对好物业最深的感受就是房屋的使用寿命可以延长。20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我的房屋墙面出现裂缝,而此时房屋已经过了建筑质保期。万科物业二话没说,直接把全小区的每一户都重新粉刷了一遍。我有套45.7平方米的公寓,当初买成11.8万元,去年找评估公司估价市值55万元,可以在银行贷款40余万元。与周边楼盘相比,万科物业的品牌价值让房屋价值升值大概20%左右。

武先生:合同失效后我们谁来管?

我也是小区的最早一批住户,在小区已经居住有14年,总体来说万科物业的管理还是很规范,多年来的服务也让我们满意;业主也和物业公司之间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希望万科物业能够继续与业主们进行合作。同时,我也很担心小区的生活和安全受到影响,谁来负责。

此事件究竟将如何发展,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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