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圈慌了

 

税务总局表态要纠错,让整个创投圈慌了。...





税务总局表态要纠错,

让整个创投圈慌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在《关于2018年股权转让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对投资类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按照20%的所得税率征税,这不符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按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要求地方纠错。

据朋友圈流出的图片显示,上海已经开始纠错,要求辖区内注册的创投基金公司,其个人普通合伙人或个人有限合伙人自2018年8月起均按照3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这之前,天津早从2016年就开始执行“创投基金按个体工商户的标准征收最高35% 累进税率”的政策。

市场人士预计,天津、上海之后,这条政策可能很快就将在全国统一执行。

今天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对此事做了回应,口径与此前媒体报道的一致,私募股权基金转让将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最高35%,还要补缴以前的税款。

此政策一出,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吸引力将大大降低。

我们来算一笔账,假设认购100万元的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这只基金的运营机构在5年内总共获得了2倍的回报(已经相当出色了),最终这位投资人能拿回多少收益呢?先看支出情况:

基金管理费:100万×2%×5年=10万元

基金管理提成:200万元×20%=40万元

增值税:200万×6.72%=13.44万元

个人所得税:200万×35%=70万元

全部算下来,一共需要支出:10万元+40万元+13.44万元+70万元= 133.44万元。最终到手的回报只有66.56万元!

也就是说,实际回报率只有66.56%,折合成年化率大概有11%,还不如投一些P2P产品的收益。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算法的前提是2倍收益,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年化收益率就更低了。曾经有一篇爆文《制造企业收入200万,税后到手2.14万》让很多企业家感同身受,现在,很多创投圈的人估计也会有这种感觉。

实际上,国家税务总局对创投基金缴纳个税的规定一直是累进最高35%。但不少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创投基金落地,都把税率定为不超过20%。这不难理解,招来动辄过亿元的创投基金,能够增加当地税收,同时促进当地双创经济的发展。
然而,情况从今年起有了变化。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方案中提出,国务院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及省级以下的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于是,已经分家了24年的国税、地税又走在了一起。

分析人士指出,国税、地税合并以后,国家税务总局不再认可某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给出20%的优惠政策,所以要求严格执行累进税率最高35%的规定。

最新消息是,昨天晚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经与国家税务总局紧急沟通,希望能够争取到有利于创投基金行业发展的税收制度。目前,尚未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明确答复。

消息一出,创投圈大感不妙。

有创投基金负责人就表示,一旦执行到位,以后只有少数具有极高收益率的头部创投基金才可能募到资,中小型投资机构的募资能力会越来越差,创投资金越来越少,万众创新也将变成一句苍白的口号。

“现在创新创业公司的日子本来就很难过。如果(这个政策)再强制执行,整个创投圈就凉了”,某从业人士表示。

不过也有人认为,全国统一执行不太现实,推行阻力太大,也与国家此前大力提倡的创投税收优惠政策相悖。

“不管怎么说,还是挺担心的,毕竟天津、上海已经在执行了,也不知道哪天我们这边会跟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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