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死了你是不是很伤心?”一年级孩子竟对妈妈这样说 调取监控后所有人都怒了!

 

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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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如果我死了你是不是很伤心?”
听到自己才上一年级的儿子说出这样的话
 黄女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网络配图
在看到学校提供的监控视频之后
黄女士更是心痛到无法呼吸。
推搡、揪耳朵、掐脖子、扇巴掌……
什么仇,什么怨?


一起来看:
一年级孩子被班主任设“特座”


推搡,揪耳朵、扇巴掌……各种“伺候”
最近,西安市长安区西电附小雅居乐小学一年级学生洋洋被班主任设“特座”,还遭班主任贺老师多次推搡,揪耳朵、扇巴掌。如今洋洋不敢踏进校门,因为班里的那位贺老师让他实在害怕。
洋洋的母亲黄女士:“孩子说,妈妈,如果我死了你是不是很伤心,我当时觉得小孩怎么能说这种话呢?我说你胡说什么呢!他说,老师那么大的手,用那么大的劲打在我的脸上,我真的觉得太晕了。”
听到孩子的话,黄女士吃了一惊。之后她便去了学校想找老师、校长了解情况,但班主任一直没有回复。而校方在10月26号给出回复,调查结果却是否定了孩子的说法。
校方领导:我和老师沟通了,也把视频看了,你所说的老师抽孩子耳光是不存在的。

黄女士:那可能孩子说得也不是太清楚。

校方领导:(难道)你要相信你孩子的?

黄女士:不是说我相信谁说的话,咱们可以把视频调出来看一下,可以吗?

校方领导:你是没有权利看视频的。
4段视频共动手11次!

孩子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特殊”


为了弄清事实,黄女士随后报了警,这才调出了班级的部分监控视频。

黄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四段监控视频,画面中,她的孩子洋洋(化名)坐在教室最前面讲桌的旁边,频频对孩子动手的正是一年级五班的班主任贺老师。

经过统计,这些监控视频片段中,这位贺老师前后对洋洋动手11次,有明显揪耳朵、掐脖子、扇巴掌的举动。
洋洋:老师就是打我的脸,还掐我的脸。

记者:为什么打你掐你呢?

洋洋:有的时候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座位上没动,老师直接打我。我一直都坐在那里,老师都不给我调座位。他说我是特殊的。

记者:那你知道自己为什么特殊吗?

洋洋:不知道是为什么。



洋洋一再表达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区别对待他,为什么会他作出一系列的过激行为。现在再提起贺老师,洋洋就只有害怕。
停课1天+罚款2千?!

这样的处理家长无法接受
从10月25号到现在,洋洋都不敢再去学校。记者试图电话联系西电附小雅居乐小学的毛校长,但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黄女士说,贺老师是雅居乐小学一年级五班的语文老师,也是班主任老师。从班级群的聊天记录来看,贺老师在10月29号以压力大、身体不适为由,一度暂停班级事务的管理工作,之后又恢复了正常。
黄女士:“学校的处理意见是给这个老师停职了一天,然后罚了2000块钱。如果我回去上学,就还是回去上,如果不愿意回去上学,他们只退给我学费。这我不能接受。”
而洋洋因为害怕,一直说不敢再回学校上课,黄女士只能想办法尽快给孩子办理转学。但事发突然,正值期中,孩子去哪上学成了问题。

几经辗转,黄女士将情况反映给了市教育局的信访部门,今天上午长安区教育局做出了回复。

黄女士:“长安区教育局说只能解决公办的,想转到民办学校他们解决不了。我觉得我孩子原来上的是民办学校,然后现在上公办学校的话,牵扯一个上学远近的问题。因为要上六年,我现在要求就是离我最近的,能不能解决一下转到同级的其他学校。”

目前,黄女士仍在为孩子上学的事儿四处奔波,辖区派出所也已经对此事介入调查。
现如今 全社会对孩子的教育问题越来越重视
然而 类似的孩子与老师的纠纷却屡见报端
聚焦本案 打人的老师可能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黄女士和她的孩子,又该怎样维权?
来听听专业律师的分析:



张敏进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多年危机公关事务处理经验。擅长领域:刑事。

根据材料中的描述,目前当地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但孩子具体的伤情不得而知。因此需要分情况来分析:

一、 体罚造成的后果严重,已涉嫌刑事犯罪

老师体罚(殴打)学生,如果造成学生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已经涉嫌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最轻也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殴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 体罚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已明显违法

国家出台过很多保护未成年的法律,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严禁伤害学生、幼儿身体健康,但教师偶尔轻微体罚学生、没有后果且经教育改正的,不属于违法行为。

即便是已经违法(通常是动手体罚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和影响,但还不到轻伤以上),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以拘留和罚款,或者经所在学校、教育机构行政处分。这里所说的行政处分一般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个人认为,家长可以向涉事学校、所在教育管理机构投诉,要求对事件予以解决并回复。当然,家长可以追究涉事老师或学校的民事侵权责任,要求赔偿损失或消除影响。

三、 教师偶尔轻微体罚,没有造成后果

这种情况,就要因人而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因为有的家长抱有玉不琢不成器的想法,默许甚至鼓励老师适当体罚,而有的父母则反之。

偶尔轻微体罚,可能不构成违法犯罪,但在道德方面有悖于为人师者的光辉形象。律师个人认为,针对这种情况,家长宜和教师作深度沟通,阐明自己对待孩子的底线,例如无论教师行事出发点如何,都坚决不能接受体罚孩子。需要注意的是,在沟通的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树立起老师与孩子之间的敌对心理。

以上这三种都是行为发生后的维权手段,那么怎样能够规避这些行为发生呢?

个人认为,首先,建议学校可以设立不间断监控设施进行全程留痕,这样对老师与学生都是一种约束;而家长在面对类似问题时,不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怕得罪学校和老师而一味地忍气吞声,毕竟你是孩子最坚实的后盾。更重要的是,家长需要保持和孩子经常沟通,关注孩子成长过程。

孩子的成长,不是吃好穿好就一切都万事大吉了。敏感期、青春期的孩子,心理的变化带来的影响可能会改变一生。和孩子保持沟通,是为了密切关注孩子身上的细微变化。在学校遭遇问题时,孩子很可能迫于校方和老师的压力不敢告诉父母。但作为父母和孩子保持一定的交流,强调爱护孩子的态度和决心,让孩子敢在父母面前说真话,才能一起更好地面对和解决难题。

来源:看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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