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众说法 不给员工开离职证明或将承担赔偿责任
HR须知,离职证明必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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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
“员工办理完离职公司可以不开具离职证明吗?会有啥法律风险吗?”
“当然!”
蓝众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且离职证明应该开2联,公司留存一份,给员工一份。
对于员工来说,一份离职证明是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主要用于提供给新公司作为入职材料,表明已与之前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关系,可以安心进入新公司上班。另一方面离职证明也可作为产生劳资纠纷时的重要凭证。
离职证明的作用
2、证明离职员工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离职员工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移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5、劳动者创业,提供离职证明和失业证,就会享受优惠政策。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很多单位为了避免此类纠纷及赔偿责任,对没有离职证明的员工在录用时会十分慎重。所以,作为企业的HR,无论是员工在离职时需要出具离职证明;另外,在招聘新员工时也应注意向入职员工索取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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