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一纸通知:卫生院须设立新机构,影响基层医师处方权!

 

新文件下发,要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相应药学科室或药房,对医师处方审核将更加严格!...

来源:湖南省卫健委
编辑:基层医师公社  刘小琳

7月15日,湖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全省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设立相应的药学科室或药房,并对医师处方和医嘱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药品的主要消费终端就是医疗机构,其中基层医疗机构作为我国医疗机构“金字塔”的最底端,数量也是做多的。然而,一直以来基层医疗机构在用药安全问题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隐患,这与其对药事管理重视程度有一定关系。

政策的发布无疑是对夯实“金字塔”底端,提升基层卫生工作人员专业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通知》中有哪些亮点呢,一起来看~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立药学机构

由于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存在规模小,人员少的问题,因此可能不会设有相关药事管理的机构,或者药事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导致药品应用不合理、药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等现象明显多于其他综合型医疗机构。

《通知》中明确要求,全省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按照本规定设置药学科室(药房),并且设置药学管理学组,建立起相应的药品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服务范围设置相应的药房(西药房、中药房、药品库房等设施),并确定药事管理的负责人,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等学校以上药学专业毕业学历及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药学和医务管理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

(3)药学专业机构人员(含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

(4)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设施与设备管理、药品质量管理、药品供应管理、处方调剂管理、突发与危急事件处置管理等。同时,应对所辖村卫生室的药事管理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处方审核更严,医师要注意这8点

《通知》中明确提出,只有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具有处方权,而对于非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的处方,从药人员不得调剂,并且要求从药人员要对医师开具的处方和医嘱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可见,药师不再仅仅充当”售货员“的角色了,只是负责按处方把药配送给病人,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监督医师的作用。因此医师在开具处方时,要严格把控处方内容,注意以下这8点: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不合理使用抗生素、激素、维生素、静脉输液的情况;

(7)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8)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当医师开具的处方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药师有权拒绝调配:

(1)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

(2)不规范处方;

(3)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面对患者的第一道窗口,承担着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疾病诊断和治疗工作。健全的现代药事管理制度,一方面患者在用药问题上得到了保障,另一方面对于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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