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人过马路让司机无奈,“礼让行人”该不该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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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于都实行“礼让行人”已经快两年了,大部分人都觉得这是利民的好政策,可是却有小部分人把这好政策当做“尚方宝剑”,想过马路直接冲过去。不顾车辆多少,是否会造成拥堵,把利民政策拿来方便自己。有些司机朋友也是希望礼让行人能被叫停。



之前和朋友出去玩也是发生过这样一件事,要过马路的时候,他看也不看车流就直接过去,被我一把拉住后,他还理直气壮的说,怕什么,反正车辆也要让着我们。

部分行人似乎都这样觉得,过马路时,司机一定会“礼让”,从而悠哉悠哉、大摇大摆地走过,根本让车主无可奈何。





“礼让行人”的确一直被社会提倡,但这对于司机朋友来说似乎有些不公平。在交通出行中,行人就是弱势群体,汽车就必须得礼让行人,这似乎有些不讲道理。不少司机朋友对此也是有些怨言:不礼让行人就得扣三分,倘若碰上不断的人群,那根本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当然大多车主朋友都清楚,只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信号灯行驶,多数不会出现大问题。而礼让行人造成的拥堵、通行效率降低却是容易发生追尾。



“礼让行人”也应该重在“礼”而非“让”,如果这个“礼”成为了硬性规定,那也是有些变了味。规则面前应该人人平等,如果偏袒一方,久而久之规则也会被打破,届时交通可能就会乱成一团糟。



“礼让行人”是否该被叫停,小编不知道。可如果真的被叫停了,那恐怕是由于市民素质一直没有提高,交通法规被迫做出调整,那样的话,真是于都人民的悲哀。
你们觉得礼让行人应该被叫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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