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家风不正的交通局原局长,在腐败泥潭中越陷越深

 

“我后悔,忘记了本色;我后悔,辜负了组织;我后悔,对不起家庭……”安徽省霍邱县交通局原局长李其江在悔过书中一...



我后悔,忘记了本色;我后悔,辜负了组织;我后悔,对不起家庭……”

安徽省霍邱县交通局原局长李其江在悔过书中一连串排比,道出了“贪梦醒来悔之晚”的心境。
李其江


男,1963年出生,曾任霍邱县财政局企财股股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2019年1月10日,李其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霍邱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其江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涉案金额130.3万元。4月8日,李其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8月13日,李其江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7万元。

“我21岁时就成为全省同岗位最年轻的粮站副站长,1992年我以总分全县第一的成绩获得会计师职称,调到县政府办工作后,三年时间便升任副主任,可以说,那时候的我,是一个奋发图强、积极向上的热血青年。”正如李其江所言,曾经的他也是奋发有为的。

那么,是什么让他踏入违纪违法歧途的呢?是思想的蜕变、是老板的围猎、是家风的不正、是贪欲的趋使,还是侥幸的作祟,李其江应该兼而有之。

“随着职务升迁,我的思想发生了蜕变,开始疏于政治理论学习,《党章》已有多年没有读过,有时甚至还把学习当成了负担。而放松学习的结果,就是抵御风险能力的下降,从而放松了自我约束,丧失原则立场,违纪违法也就在所难免。”和其他腐败分子一样,李其江首先在“学习”上出了问题。由于不注重学习,造成思想上的快速滑坡,在金钱诱惑下,他渐渐变得心猿意马起来。

“在最初收受财物时,我心中不是不知法,也不是不畏法,第一次收受老板梁某某2万元时,不敢接受,但在他信誓旦旦保证下,就半推半就收下了。”
由于挡不住老板们的甜言蜜语,李其江在被围猎中失守,从小额钱卡开始,到后来,单笔5万、10万也照收不误。“在当上交通局长后,便接触到一些老板和包工头,看到他们赚钱容易,出手豪阔,我内心世界发生了扭曲,开始怀疑自己的人生价值,对他们奉上的钱物由过去的抵制厌恶,逐渐无法抗拒乃至收的心安理得。”李其江对他蜕变的轨迹心知肚明。

2013年夏季,贾某某多次找到李其江,帮助华安项目管理咨询公司承揽招标代理业务,后来如愿以偿。为了感谢李其江提供的帮助,贾某某到李家中送上6万元。

2014年至2015年,为能承包交通系统路桥工程,个体老板陈某某先后5次送给李其江共计8万元,他欣然笑纳。李其江也投桃报李,在签批工程款、拨付进度款等方面给予陈某某格外关照。

无视家风建设,对妻子儿子的纵容,是李其江在腐败泥潭中越陷越深的又一主要成因。

“作为‘一家之长’我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对家属孩子都缺乏有效的管教措施,更没有形成良好的家风氛围,导致家属孩子都或多或少参与到了违纪违法中。”李其江对忽视家风家教,没管好家人的行为,痛心疾首。

随着李其江成为“一把手”大权在握,一个自拔身价,以局长夫人自居,被人们称之为“华姐”的女子,由幕后走上前台。“担任交通局长以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谋取利益,在我这里走不通,便转到家属那里,以各种方法套近乎、拉关系,我家属逐渐迷失了,向我吹‘枕边风’,而我不仅没有制止,反而言听计从,满足了他们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工程项目等方面的要求。”李其江道出了自己姑息纵容家属的失管失教。

2015年底,为感谢李其江在振立公司承揽周店至夏店道路沥青供应业务上提供的帮助,工程老板胡某通过李其江儿子送给李4万元。

2016年9月,梁某为谋求李其江在霍邱县汽车客运总站地源热泵及室内暖通工程项目拨款一事上提供帮助,借李敬华生病在家休养之机,送上8万元现金……

建桥修路,造福民生,本是一条光明坦途,然而,李其江利用手中的权力,借“路”敛财,路虽修通了,但“人生路”却断了。

(作者/陈孝军 单位/霍邱县纪委监委)

原标题:借“路”敛财自毁“人生路”——安徽省霍邱县交通局原局长李其江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来源:江淮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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