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人总是不停的告别”

 

喜欢胜过所有道理,原则也抵不过我乐意。...





今天在吃阿沁刘阳瓜时,突然想到微博上看的一句话:“我始终不明白,两个注定没结果的人,上天为什么要安排他们相遇?”

我,一个典型的“自我”型人格。

这一方面,在感情上表现的尤为明显。

但这个感情上的“自我”还要打上双引号,这是一种对自己的肯定。

但凡我遇见一个喜欢的人,我就不会问别人他好不好,不会怀疑他是不是最适合我的人,更不会产生“下一个,会不会更好”这样的想法。

总之,摇摆不定不是我。

大抵性情中人就是如此,可以为真心买单,可以义无反顾的去喜欢一个人。



我,喜欢过一个不算多么优秀的男孩子。

喜欢的不得了。

喜欢到只要他简单地问我一句“睡了吗”,我就可以兴奋的睡不着。

喜欢到就算是坐一夜的火车去见他,只要他出现在面前,疲惫就可以被开心取而代之。

对于一段感情,一个人付出太多,容易让感情失去平衡,这样的劝诫,我都假装不知道。

我也无所谓,毕竟是我想见他嘛。

可是,我们之间又有太多的问题,分分合合了好几回。

而每一次和好的时候,我都似乎忘记了分手的原因,更忘记了分手时,在备忘录里亲手记下的一句句“恋爱警示”。

而他稍微招招手,我就可以屁颠屁颠地扑进他的怀里;

即使患得患失,痛苦难耐,也可以接受他时有时无的冷暴力;

或是无论他多久没有联系自己,都可以找到最适当的理由替他开解。

是啊,我真的很喜欢他。

 

喜欢到每一次分手后,和好的时候都可以重新爱上他。

最后,我就成为了一个连分手都可以温柔对待的人。

温温柔柔开上最后一枪,开向自己,看他想离开又于心不忍的样子,干脆成全了眼前的这个心上男孩。

子弹直击胸口的那一刻,还在喋喋不休,“你真的要走了吗?”“好吧,那你走吧,我没事”。

像小王子的狐狸一样,我只爱你,所以会含情脉脉地看你,一心一意的看你;

带着被驯服得爱你,带着嫉妒得爱你,带着傲气得爱你;

最后还是会对你说:“祝你幸福”

要问为什么连分手都要成全,还是因为心甘情愿啊。

你说这是卑微吗?又不见得。

毕竟面对不喜欢的人,就算他为自己摘下天上的月亮,都不会太在乎。

 

人类就是这样一种矛盾又琢磨不透的生物啊。
谈恋爱这件事,我还是觉得不要太计较。

用一句玩笑话来说,太斤斤计较的人,不适合恋爱,适合买菜。

要是我,我选择做一座佛系的小山峰。

借用宫崎骏的话,我抓不住这世间的美好,所以只能装作万事顺遂的模样。

小山峰没办法控制路过的行人,为自己停留多长时间,小山峰只是让每一个经过山峰下的行人,会因为小山峰的特别,觉得没有白走一遭脚下的这条路。

我们也没有办法控制爱的人能在身边待多久,我们只能像小山峰一样,尽量让那些两个人彼此陪伴的日子多点快乐。

因为人和人总是不停的告别。

遇见你,山河清风,霁月曙光,皆由你在而乐。

如果不幸离开,不遗憾在一起的时光就好啊。
上天为什么会让两个没结果的人相遇?

因为人生最吊诡的地方在于,你往往最心动的那个时刻,都是在你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遇到。

当你准备好一切,却又会因双方生活节奏不同,人生规划不同,两个频道的人注定也是没结果的……

生命本就是一场毫无准备的体验,遇见如是,告别亦如是。

所以,我们只能跟随己心,毕竟人这一辈子完全遵从内心,心甘情愿去做的事情真的太少了。

如果你有幸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与挫折,都要勇敢面对。

遇见的都是天意,拥有的都是幸运。



我爱慕你时,你便样样都好。生气也好,落寞也好。

小眼睛也好看,睫毛短也温柔,痣的位置恰恰好,笑与不笑都撩人。

我爱慕你时,如同走进一场梦,梦里一切都镀上色彩,是天空倒挂下的蜃楼。

我爱慕你时,你说不爱,我也说好。
作者:柒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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