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物青铜器要被拍卖?国家文物局发话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12月14日报道,近日,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因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的“2019年秋季拍卖会—中国历代青铜器专场”拟拍卖疑似出土文物,的情况。

国家文物局已经正式向浙江省,文物局发函,要求其尽快对文物,拍卖标的进行审核。那么,浙江这家拍卖公司所设置的2019年秋季拍卖会上,的中国历代青铜器专场,究竟要拍卖的都有,哪些青铜器呢?
记者在该拍卖公司的,官网上看到,中国历代青铜器专场所展示,出来的拍卖标的有三十多件,从其介绍的情况来看,估价最高的是2200万的,标注为商代晚期的青铜奚卣,还有标注为西周早期的簋、尊、盘、青铜兽首刀,以及标注为战国时期的,青铜鎏金交体龙纹带钩、提梁盉,标注为汉代的虎镇、青铜短剑,标注为唐代的铜镜等等。国家文物局接到的群众举,报称,就是在这些文物中,有疑似出土文物。

记者注意到,在国家文物局的函件中,还特别提到要求浙江省文物局认真对照2017年浙江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违法拍卖安徽博物院被盗商代青铜鬲,案件中的文物以及拍卖标的审核工作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规定的审核程序及标准,开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对上述拍卖标的,审核情况进行核查,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核查结论函报国家文物局。

记者从国家文物局了解到,为加强文物拍卖管理,规范文物拍卖行为,2016年10月国家文物局印发《文物拍卖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哪些物品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一)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水)文物,以出土(水)文物名义进行宣传的标的;

(二)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者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文物;

(三)公安、海关、工商等执法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以及银行、冶炼厂、造纸厂及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拣选的文物;

(四)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及(,单位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以及非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

(五)国有文物商店收存的,珍贵文物;

(六)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及其,构件;

(七)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标的;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此次核查的最终结果,将会如何,请你继续关注央视新闻,的后续报道。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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