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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IP地址被锁定情形下行为人自首的认定 侦查人员通过锁定网络IP地址后找到被告人进行调查,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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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IP地址被锁定情形下行为人自首的认定

侦查人员通过锁定网络IP地址后找到被告人进行调查,被告人便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的,尽管被告人不具有自动投案的典型性,但正是由于被告人的如实供述才在其本人和犯罪行为之间建立一种必然的关联性,并最大限度地鼓励他人投案和缩减司法成本,符合自首的设立目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摘自《人民法院报》2015年4月21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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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寄型走私毒品犯罪的既遂标准

被告人将毒品藏匿于电子器件内通过国际货运公司邮寄到国外,这种以邮寄方式输出毒品的走私毒品行为,是以将毒品交付货运公司即为既遂,还是以交付邮寄的毒品逾越国(边)境方为既遂?目前法律上对此并无明确规定。结合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要求,应以被告人在货运公司完成竞合交寄手续即为既遂。

——摘自《人民司法·案例》2016年第2期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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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除合理怀疑及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

对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认定应当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才能认定为证据确实、充分;对无法查实犯罪行为发生时间的,在适用新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时,应当基于有利于被告人的考虑坚持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对同一犯罪行为,应遵守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不可既作为入罪标准又作为法定刑升格标准予以双重评价。

——摘自《人民司法·案例》2016年第2期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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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使用侵权标识包装商品并销售属于叠加式侵权

商品集散市场上销售者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自行使用带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的包装物包装商品并销售,其行为的性质应认定为叠加式侵害商标权,即制造侵权产品以及销售侵权产品双重侵权行为的叠加,不适用销售者免除赔偿责任的抗辩。

——摘自《人民司法·案例》2015年第24期第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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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注册程序中不正当商标注册行为的法律适用

商标执法(司法)机关在商标注册程序(商标申请审查、核准及异议程序)中,发现商标注册申请人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商标的,若无其他法律规则可供适用,可以参照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2013年修正的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予核准注册。

——摘自《人民司法·案例》2015年第24期第83页

由中院审委办提供,教育培训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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