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酒后飙车说不!

 

安全是回家唯一的道路。请远离危驾!...

  饮  酒?
   
然后飙车?
逞一时之快,你知道后果吗?
结局你知道吗?


电影很饱满

现实很残酷

你知道吗?

酒后驾车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已经触犯刑律

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首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醉驾入刑施行至今已 5年,根据市第一法院数据显示,法院近年来受理因醉驾犯危险驾驶的案件达到580宗左右。去年至今,还有多名外籍人士及未成年人因醉酒酿出交通事故。

案例一:酒后的速度与激情?三名外籍人士醉驾触犯刑法

2016年3月2日,美国人保罗(化名)被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2015年8月12日,保罗醉酒后骑摩托车途经石岐区立雪道莲兴路路口时,车辆失控倒地。保罗在事故中受伤,后被检验出驾车时血液中乙醇含量超标。近日,市第一法院结合案情,对保罗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开庭审理危险驾驶案件

韩国人黄仲基(化名)也因醉酒驾车触犯中国刑法。2015年12月9日晚,黄仲基醉酒驾车在东区途经华夏街工商银行对面路段时,先后碰撞一辆小客车及一辆摩托车,后撞上路边交通标志牌及路中心护栏。经鉴定,黄仲基当时静脉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超标。在赔偿两辆受损车辆及公共设施后,黄仲基近日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庭审现场
法官说:

外籍人士在中国犯罪,适用法律及尺度是否一致?市第一法院刑一庭庭长胡佑亮介绍说,我国《刑法》第 6 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不过,外籍人士的案件在程序上有些不同,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我们可能要联系领事馆、找相关的翻译等。”
案例二:少年无证醉驾摩托车酿事故

此外,也有未成年人因酒驾而入刑。2015年3月18日,阿华 (化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他被指控在2014年2月4日凌晨2时许,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搭载两人在石岐区孙文中路与拱辰路路口撞上路边交通标示杆,致其中一名乘客重伤。阿华2014年11月20日自首,后赔偿伤者5万元获得谅解。由于事发时阿华未满18周岁,最终被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刑1年,缓刑2年。
2015年2月8日晚上10时许,不满17周岁的阿明 (化名)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在火炬开发区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并导致对方驾驶人受伤。经鉴定,阿明静脉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94.9mg/100ml。在赔偿对方3700 余元获得被害人谅解后,阿明近日被判拘役1个月20日,并领罚金6000元。
2013年至今,市第一法院共审结涉及未成年人的危险驾驶案7宗7人,交通肇事案2宗2人。这些案件的共同点在于,大多数未成年人都没有取得相应的驾驶执照,而且多数有酒后驾车的情节。
以案说法:

虽然被告人是未成年,在年龄上有从轻情节,但有无证驾驶、超载驾驶及造成人身伤害等情节时一样要从重处罚。”在被告人阿华的案例中,就导致同乘该车的一人重伤。胡庭长建议,学校、家庭和社会都应注意加强对青少年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尽量避免悲剧发生。
驾驶之路,安全起步,不要贪图一时之快全然不顾后果,我们常常能够看到马路上、社区里、街道旁粘贴的类似的安全驾驶的警示标语,但是每年类似危险驾驶的事件依旧在发生。我们提醒大家:

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请为自己、也为家人,安全驾驶,远离危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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